小拓书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发饰[1](1/5)

这件事情一定会有某种解决方案,一种手段,一种方法——这才是我想要的词,杀菌方法的那个方法。

就叫它某种方法吧,一种思考它的方式,不会流血,因而也不会疼痛;在一片平静之中回忆挚爱深情。

我试着唤起那时我自己的模样,还有你的模样,但这就像是在招引死者的鬼魂。

我怎么知道我不是在凭空编造我们两个的样子,而如果我并非臆度,那就真的像是在招魂了,一个危险的游戏。

我为什么要去打扰那些沉睡的人,梦游的人,他们正机械地在我们曾经居住过的街巷间逡巡,一年一年,缓缓消散,他们的声音渐渐微弱,轻得仿佛拇指划过一扇湿漉漉的窗户:细若虫鸣,透明如玻璃,没有言语。

对于死者,永远都说不清究竟是他们自己想要重生,还是活着的人希望他们回来。

惯常的解释是他们有什么事情要告诉我们,我也不确定自己是否相信这种说法;就这件事情而言,倒更像是我有话要告诉他们。

小心,我想写下这句预言,前路艰险,像神殿壁上的上帝之手一般[2],清晰明确,避无可避地写在初落的新雪中,就在他们踏足的大地前面——我觉得那是十二月——沿着砖砌的人行道,在波士顿,一座尊严逐渐腐烂的城市,她穿着她那双一步三摇的高跟鞋,因为彻头彻尾的虚荣心把双脚弄湿。

那时候的靴子非常难看,说不出形状的笨重橡胶,就像犀牛的蹄子,他们叫它飞行皮靴,要么就是顶上镶毛,像老太太穿的,又像卧室里用的拖鞋,系着细细的蝴蝶结;还有那些楔子形状的塑料雨靴,穿不了多久就会发黄,里面积起一层尘土,看上去就像没有长出来的牙齿。

这是我的方式,我用衣物复活自己。

实际上,除非我能想起当时的穿着,我不可能记得自己做过什么,自己身上发生过什么事,而每次我扔掉一件毛衣或是一条裙子,也就是在抛弃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我像蛇褪皮一样褪去自己的身份,身后留下苍白干枯的外壳,连成一串,而如果我想要任何回忆,就只能去搜集,一点一滴,那些棉布的、羊毛的碎片,把它们缝起来,最后拼凑成一个缀满补丁的自我,毫无抵御寒冷的能力。

我集中起精神,于是那个迷了路的灵魂,从一片乌烟瘴气之中冉冉升起,在多伦多市中心,罗布劳超市[3]的停车场上,那只伤残平民救助会[4]的衣物募捐箱里,那件大衣最终被我丢弃的地方。

那是一件黑色的长大衣。

质量很好——那时候衣服的质量还很重要,女性杂志里还有文章介绍必备的基本款式,正确的熨烫方法,以及如何去掉驼绒上的污渍——但它对我来说实在太大,袖子一直盖到手掌,下摆连着塑料雨靴的上沿,那双雨靴也不合脚。

我买它的时候是打算改一下的,却一直没有动手。

我的衣服多数都一样,都太大,可能是我觉得,如果我的衣服大得不成样子,如果它们能像一顶帐篷似的罩住我,我就不太会引人注意。

可是恰恰相反;我那时候肯定比大多数人都要显眼,围着黑色的羊毛裹尸布浩浩荡荡沿街而过,头还缠在……是一条安哥拉羊毛的格子围巾吗,同样质地优良;总之,我的头就缠在里面。

我的这些衣服,在我还去买衣服的时候——因为你一定记得,和你一样,那时候我很穷,我们当时的绝望处境至少有一部分要归咎于此——都是在菲林地下室[5]买的,质量上乘却没能在更高档的地方卖出去的衣服,都在那里削价处理。

你常常只能在走廊里试穿,因为试衣间寥寥无几,而且那间地窖,确实就是个地窖,屋顶低矮,灯光昏暗,阴冷潮湿,散发出焦急迫切的腋窝和疲于奔命的双脚的味道,特价的日子里挤满了你争我夺的女人,穿着衬裙和胸罩,把自己往一件件又破又脏的设计师原作里面塞,耳边满是沉重的呼吸声和卡住的拉链响。

大家都习惯嘲笑淘便宜货的女人,嘲笑她们的贪得无厌,她们的歇斯底里,可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菲林地下室,是很可悲的。

到那里去的人没有一个不渴望改变形象,破茧成蝶,重获新生,却从来不曾如愿。

我在黑色大衣里面穿了一条厚实的粗花呢裙子,颜色是灰的,还有一件棕色的毛衣,只有一个不太明显的洞,我觉得那个破洞非常宝贵,因为那是你的香烟烫出来的。

毛衣里面是一条衬裙(太长),一个胸罩(太小),内裤上印着小小的粉红色玫瑰,也是从菲林地下室买来的,只要二十五美分,一美元买五条,还有一双尼龙长袜,用来固定的吊袜带太大了,在我的腰上滑来滑去,弄得袜子在腿后的接缝也跟着绕圈,活像理发店门外的转筒。

我吃力地拖着一个行李箱,箱子实在太重——那时候没人背帆布包,除非是参加夏令营——因为里面装着我另外一套分量十足的大尺码衣服,还有六本十九世纪的哥特小说和一叠空白的纸。

另一只手上的重量和行李箱不相上下,那是我的便携打字机,还有菲林地下室的手提袋,巨大无比,深不见底,仿佛坟冢一般。

现在是二月,北风呼啸,把黑色的大衣刮到我的身后,我的塑料雨靴在结冰的人行道上踉跄着前进,在路过的一扇商店橱窗里,我看到一个女人,衣着臃肿,满脸通红,行色匆匆。

我无可救药地陷入爱情之中,正要到火车站去,企图逃离。

如果手头宽裕一点,我要去的就该是机场了。

我会去加利福尼亚,去阿尔及尔[6],去一个殷勤、陌生,最要紧是暖和的地方。

可实际上,我的钱只够一张往返车票,加上在塞勒姆[7]三天的花销,另一个不算太远又有点名气的地方是瓦尔登湖,但冬天里并没有什么好看的。

我早就为这次出行找好了说服自己的理由:去塞勒姆要比去阿尔及尔更有意义,因为按理说我是去做一个关于纳撒尼尔·霍桑[8]的“作业”的。

“做作业”,他们如此称呼;他们现在还是这么叫。

我可以沉浸在那里的气氛中;也许那篇维系我学术生涯的,非写不可的论文就会从这段兴味索然的经历里生发而出,如同人行道上的裂缝里萌出一朵发育不良的蒲公英。

那些凄凉萧索的街道,那种清教徒式的忧郁[9]加上二月潮湿的海风,会像一头扎进冷水里一样,刺激我负责思辨的感官,让它开始工作,还有我的那些天赋,删减字数,编写看上去有理有据的脚注——迄今为止,这些技能保证我能拿到那点微薄的学术经费,聊以为生。

而最近的两个月,因为一场没有回应的单恋,这些本事统统瘫痪。

我以为,从你身边离开几天能给我时间把事情想清楚。

而随后的经历告诉我,这样做一点用也没有。

在生命中的那段时期,单恋似乎是我唯一能够体会的感情。

当时这让我非常痛苦,可是回想起来,我发觉它自有好处。

它带给我其他恋爱关系中所有的情感波澜,却不用担负任何风险,它并不妨碍我的生活,虽然这生活乏善可陈,却是我自己的,而且按部就班,它也不用我做出任何抉择。

在严酷的现象世界里,我也许得要脱下那些不合身的衣服(在一片黑暗之中,或是在卫生间里,如果可以的话:没有一个女人希望男人看到自己的安全别针),但理念世界中的罗衫却安然无恙。

那时候我还相信形而上学。

我那个柏拉图式的自我[10],看上去像个古埃及的木乃伊,一旦启封层层神秘包裹的物体,它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化作尘埃散落。

而单恋不需要我宽衣解带。

倘若,就像已经发生过的那几次一样,倘若我的爱也必须付出,倘若一段关系变成一个关于未来的问题,关于做出一个决定,然后不可避免地引向那种刮擦声响,心爱的人用电动剃须刀刮着胡子,而我刮着结在他早餐盘子上的鸡蛋,我就会惊恐万状。

学术研究的经历让我对某些时刻非常熟悉,那些最亲密的朋友,最信赖的同伴,长出毒牙或是化成蝙蝠的时刻;这些片段都在意料之中,对我而言并无多少可怕之处。

另一种瞬间才更难招架,忽然如梦初醒,发现我正在爱着的人不是冷漠却令人无法抗拒的半神或怪兽,而只是一个人类。

赛普克在烛光中见到的并不是身背双翼的神祇,而是一个鸡胸、满脸粉刺的青年,这才是她要花那么长的时间赢回真爱的原因[11]。

爱上一个神灵比爱一个凡人容易,但爱上凡人更需要勇气。

当然了,你是完美的对象。

你忧郁的双瞳之中全无剪草机和平房那样庸碌乏味的影子潜伏,它们仿佛黑色大理石一般朦胧,犹如古老的陶瓮一样玄妙,你咳嗽起来就像罗德里克·厄舍[12],在你自己的眼中,你是在劫难逃、忐忑不安的德古拉,因而在我的眼中也是那样。

为什么忧郁悲伤和徒劳无力让年轻女孩如此难以抵挡?我在我的学生中间观察这种表现:那些焦躁的年轻人,四仰八叉瘫倒在这所高等学府为他们悉心提供的地毯上,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混沌雷修

一个在门派里被欺负的小胖子,依靠亡故父母遗留的法宝,修炼出绝世混沌五行雷术,逐渐崛起江湖。 癸水神雷,丙火神雷,乙木神雷,戊土神雷,庚金神雷,小五行混元神雷,大五行灭绝神雷,紫宵神雷,太清神雷,昊天叱咤神雷,太极阴阳正气神雷~ 贫道曰:凡有不服者,一概五雷轰顶~ /

我是仙凡

此生尘缘早已尽,我本尘世一仙凡。起于微末傲红尘,修得《蜉蝣》忘江湖。 PS:大概就是,仙侠和种田结合。一名少年无意打开灵台,识海发现方寸灵山。从此种仙稻,养灵药,开洞府,开辟一片桃源仙境,踏上修仙之路。 /

皇后她作天作地(穿书)

钟念月穿成了一本甜宠古言里,太子男主的表妹,头顶白莲花女配光环,即将为男女主感情的推动奉献出自己的生命。 钟念月试着挣扎了一下,然而男女主就是认定了她对男主一片痴心不改,是他们爱情路上的绊脚石。 钟念月:? 钟念月:行吧,求速死。 钟念月开始了作天作地, 打皇子,踹炮灰,怼皇上, 能干的她一溜儿全干了。 几个月过去了。 钟念月:我怎么还没死??? 不仅没死。 几年后,她还当皇后了。 京城众/

穿书后我被女主标记了

【私设须知】A分化没有两套器官,所有分化都只是信息素变化,生孩子我说行就行 黎初出事后,穿进了一本自己刚看完的娱乐圈abo言情文里。 很不巧黎初就穿成了眼红女主的炮灰,还穿到了出事现场,原主正准备给女主下药拍她的不雅图。 女主表面是个B,但黎初知道,她其实是个还没分化的O,在被下药她会完成觉醒,成为万人迷开启甜爽文路线,而对她下药的炮灰则下场非常凄惨。 想到炮灰的命运,黎初看着手里还没送出/

悄悄喜欢

1. 高中时,云悄和林桀关系亲密,但无人认为他们最后会在一起,只因两人是不同世界的人。 一个出身书香世家,成绩优异,是南城九中公认的天之骄女;另一个离经叛道,整日不学无术,活脱脱的纨绔再世。 可没有人知道,那些懵懂岁月里,他们是彼此的念念难忘。 高考完那晚,云悄鼓足勇气拨通林桀电话告白,才一接通,那边就响起少年吊儿郎当的声音:别打电话告白了,我有喜欢的人。 不好意思,打扰了。 云悄默默挂断/

地球第一剑

月宫投影,元气复苏;不腐仙尸,六碑仙诀。 大华国数次登月之旅,元气断绝千年之秘;繁华现世难逃妖魔作乱,天外有仙终究祸福难知。 意外重回天地元气归来前夜的王升,再不甘上辈子的平庸浑噩,拜师改命、执剑前行! 自此,斩妖邪、荡魔秽,百战不折,剑啸星河! 手中之剑护他身畔之人,心中之剑守这盛世清明!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