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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已经没有空想其他,他发现,自己有麻烦了。
一只巨大的鱼兽盯上他了! 红色巨大的身躯在远处忽隐忽现,巨大的暗流不断地在身边涌动,高歌有些站不稳脚跟。
麻蛋,才刚开始学会在水中行走奔跑,就要和凶兽进行搏斗,这不是让新兵一拿到枪就上战场? 高歌心里骂着,不知道那巨大的鱼兽为什么会盯上自己? 这些天,他已经看到了无数的鱼群,水里的鱼似乎更多族群,浩浩荡荡能布满方圆十几里的水中,而且普遍身体偏大。
这些才是大鱼兽的重要口粮才对呀,自己一个小不点,真没什么材料! 可惜那巨大的鱼兽,似乎要尝尝这种新型零食的味道,一直不远不近地跟着,而且越靠越近。
高歌想了想,脚下开始加快,身体慢慢向前倾去,速度越来越快,并且不断调整自己的姿势,以便获得更高的速度。
那鱼兽也怪,跟得近了,已经能看得清楚了,却一直没有发起进攻,一直好奇看着不断变化身姿的高歌。
鱼兽有个长得像狮子头,却最少有两丈大小的头部,头上没有鬃毛,全是红彤彤的硬壳,绘有金黄色的纹路,顶着两个丈许长的尖角,一条三四丈长的红尾触须,长在两只巨大的鱼眼中间,不断地轻轻甩动。
丈许宽的圆嘴上,布满了两尺来长的利齿,巨大的头壳后部,是一圈红彤彤的鱼鳍,如一把巨大的红伞遮盖住鱼身,其身如鲤鱼,七八丈长,鲜红的尾鳍如同燃烧的烈火,肆意招展。
整条鱼,就如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把整片水域都渲染得光彩亮堂。
高歌却暗暗皱眉,他在洪荒已经行经数十万里,见到了无数的野兽、凶兽,发现了其中一个规律,越是长得协调的,就越厉害。
如果再漂亮一些,那就更厉害了。
这只鱼兽虽然只有七八丈长,可长的如此漂亮,甚至可以说是美丽了,该有多厉害呢? 高歌心里暗暗打鼓,不知道敌人的深浅,还是不要作死,随时准备着传送撤退。
可跑了一阵,那鱼兽一直在后面悠闲地跟着,没有露出一丁点敌意。
高歌见如此,也就不必着急逃走,继续试验水中的行走方式。
眼中一直警惕着鱼兽,看他摆动尾鳍,不知觉也停下了奔跑蹬踏动作,化为上下摆动双腿,身体放平,改为游泳姿势。
速度瞬间变得更加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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