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一屁股坐在地上,一百六十斤的重量全部压在屁股上,屁股肉虽多,但依旧反馈给他一股难言的痛楚,这剧痛让他双眼发黑,全身发软,趴在满是泡沫的地板上,半天无法动弹。 莲蓬头尽职尽力在奋力喷洒着自来水,刚才还感觉的舒适清凉,变得有些湿冷。 高歌回过神,勉强爬了起来,哆嗦着冲掉身上的泡沫,关掉水龙头,费劲拧干毛巾,擦拭干净身上的水珠,才发现,毛巾中间居然不知为何,横横破了个口子。 但高歌来不及细想,丢下毛巾,手忙脚乱地套上衣服,才感觉暖和起来,来到客厅,侧身躺在沙发上,感觉臀部痛楚稍减,才舒了口气。 高歌回过神,眼睛无意识看了周围一眼,突然怔住了。 高歌慢慢坐了起来,游目四看,这…… 这不是自己租住的一房一厅的出租屋,单就这客厅,这层高得有四米多吧!面积至少五十平方!已经比自己整个出租屋还要大了。 客厅的家私摆设,极具现代风格,简洁明朗,看那材质,非金非木,也不似塑料,给高歌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电视上闪烁着画面,在播放新闻,但高歌觉得耳中有些嗡嗡作响,听不清那漂亮的记者在急切地说些什么。 高歌转到阳台一面,看了出去,无数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进入他的眼帘。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仙术、法宝、神通,以及天地间浩浩瀚瀚的灵气,一夜之间消踪匿迹,众多驱魔师尽成凡人。 三百年后,五胡入关,拉开了华夏大地一场大动荡的序幕,亦随之带来了千魃夜行,神州覆灭的末日。 幸而在这万法归寂的长夜里,尚有一枚星辰,在地平线上熠熠生辉。 心灯现世,光耀四野,一名年方十六,并将在二十岁那天结束自己生命的少年,踏上了找回被封印的天地灵气的道路只剩四年时间 前路荆棘重重,看上去不太像能成功的样子/
老板是个年轻的高冷精英,有钱有颜才华横溢,但就是一直单身,顾尚辰暗搓搓怀疑他有那方面的病,直到意外看到老板的手机屏保竟然是自己。 顾尚辰:黑人问号脸.jpg 然后老板找他表白了。 震惊过后顾尚辰:我就是辞职,单身一辈子,也不可能喜欢你! 经历n个世界后的顾尚辰:真香! 【阅读指南】 1、本文涉及小说皆为作者瞎编,莫对号入座。 2、本文一对一,受都是一个人。 /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苏沁沁从小生长在乡下,白棉布裙,脚踝纤细伶仃,一双眼睛顾盼生辉。 她十二岁时救下从城里来的那位少爷,盛祈傲慢地上了车,让她等着他接她,会给她滔天富贵。 然而,人没等来,苏沁沁却被卖到山里,被迫嫁给了老光棍,不出一年,被虐待致死。要嫁给盛祈的反而成了堂姐童芷, 死后的苏沁沁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是《八零娇娇女》中的土著女主,而堂姐童芷是个穿书者,夺走了自己所有气运。 重生回到五岁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