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高歌看着破布一样的横公鱼,依旧不敢确定它的死活。
想了想,抓起横公鱼,就往紫金宫传送。
手中一轻,高歌已经站在紫金宫里面,手中空空如也,竟没有把横公鱼带进来,说明横公鱼还是没有死,传送不进来。
高歌一阵头大,忙闪了出去,看着摆了个很奇怪姿势的横公鱼,赞叹道,洪荒生物果然了得,这样都不肯死。
高歌又是一阵捶打,然后把已经几乎变成了一块皮的横公鱼平平摊开,再次发动传送,依旧没有成功。
尼玛! 为什么还不死! 高歌没办法了,坐在地上,拼命地回忆横公鱼的资料,终于又想起一句话:煮之不死,以乌梅两枚煮之则死。
可这洪荒中,哪有火呀,怎么煮? 另外,乌梅这个东东,要去哪里找? 高歌有些泄气,这样都杀不死,那它不就天下无敌了吗? 这是不可能的! 真有这么厉害,哪里还有其他的凶兽玩的余地。
哪只跟他打架的凶兽会带火、带乌梅上阵,这太搞笑了。
高歌眼睛扫到横公鱼的骨刺,突然想到,要不,给它来个‘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伸手抓起横公鱼最长的骨刺,刺向它的脖子皮囊,可刺了几次,还是刺不进去,看来这矛不如盾厉害,气得随手丢了下来,骨刺一扯动,露出最短一根骨刺出来。
这一根骨刺却和其他不一样,尾段有些金黄色纹路,和横公鱼头上的金黄色纹路有些像。
高歌心里一动,想了想,抓起这个短刺,向横公鱼的脖子扎去。
“噗”一声轻响,居然扎了进去。
高歌大喜,横横一划,割开了脖子里的全部皮囊,看着那细细的颈骨,高歌伸出双手捏着,大喝一声,‘咔嚓’一声,也扳断了,轻易地把衡公鱼的头颅卸了下来。
这样死了吧! 高歌抓起横公鱼的皮囊、头颅,心念一动,就回到了紫金宫,看着手中的横公鱼,哈哈大笑起来。
天地果然是公平的,横公鱼刀枪不入,却个体细小,最大的弱点,居然就在它自己的身上,难怪一直只属于比较弱小的凶兽。
高歌放置好横公鱼的变身体,闪出了外面,看着远处黝黑的石湖岸边流口水。
那具巨大的本体,应该也已经死了吧,那就属于我的了! 高歌小心翼翼来到红鱼兽横公鱼不远处,找了个石块,丢了过去,石块砸在横公鱼身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仙术、法宝、神通,以及天地间浩浩瀚瀚的灵气,一夜之间消踪匿迹,众多驱魔师尽成凡人。 三百年后,五胡入关,拉开了华夏大地一场大动荡的序幕,亦随之带来了千魃夜行,神州覆灭的末日。 幸而在这万法归寂的长夜里,尚有一枚星辰,在地平线上熠熠生辉。 心灯现世,光耀四野,一名年方十六,并将在二十岁那天结束自己生命的少年,踏上了找回被封印的天地灵气的道路只剩四年时间 前路荆棘重重,看上去不太像能成功的样子/
程嘉懿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不但喜欢看,还喜欢和同桌杜一一讲。 杜一一喜欢看猎奇的故事,也喜欢和同桌讨论真伪。 有一天所有人都得了饿病,要不停地吃。对网络小说套路和猎奇故事烂熟于心的两个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异、世界末日。 于是,他们开始了打怪夺宝升级的过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艰辛,如此考验人性。 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
文案: 田甜名字虽然甜,却是个命苦的。 十岁死了亲娘,爹讨了个后老婆,还生了个弟弟。 家里后娘明的暗的故意给她使绊子,她忍气吞声埋头做活,却换来个被发卖的下场 她的买主是个结巴,她嫁给他做了个小妾。 后来他成了每个人口中的万岁爷 小甜文呀~ 内容标签:励志人生 甜文 主角:田甜 ┃ 配角:叶知秋 ┃ 其它:甜文、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