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没过多久,心里竟又隐隐感到一丝失落,就这样结束了?的确,就这样结束了! 从二00二年十月分起笔,到二00五年二月落笔,飘邀之旅一共写了二十八册,近二百万字。从二00三年初开始,以每月一册的速度在台湾出版。 开始写作《飘邀之旅》的时候,我就明确过写作目的,那就是要写一部轻松休闲、供人消遣的书。当今社会竞争激烈,人们普遍精神紧张,生活压力沉重,能写一本让人轻松闲读的书,让大家放松心情,也算是功德无量吧,所以,我的笔名也就顺理成章地叫做&mdash&mdash萧潜。 萧潜的目的就是让大家消遣,现在看来,这个目的应该算是达到了。 回想两年多的写作经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不知道是怎么坚持下来的,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埋首于电脑前,不看电视,不看电影,没有节假日,没有任何娱乐活动&hellip&hellip 有时候不禁会想,这还是我吗? 要知道,在没有写书之前,我可是一个玩家,什么都喜欢玩的,上网、看书、玩游戏、旅游、养鱼、绘画、搞设计,样样喜欢。 写书以后,所有爱好几乎完全放弃,唯一保留下嗜好就是抽烟、喝茶,除此之外就是不停地写书,一直写到两眼发直肢发麻,头晕眼花&helli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文案: 机场VIP候机室里,屏幕上正在播放钢琴独奏。黑色燕尾服的钢琴家气质卓然,高岭之花一样清冷,贵不可攀。 是单漆白哎!肖邦国际大赛最年轻的金奖得主,见过真人的都说比电视上还帅啊! 那个日剧《交响意中人》的男主原型就是他啊,不过他比男主还高冷啊,满脸都写着别爱我,没结果! 吴羡好瞟了眼屏幕,看见一双修长好看的手在琴键上跃动,灵活得不可思议。她看呆了,手指怎么能这么灵活啊?钢琴家好变态哟!/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程嘉懿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不但喜欢看,还喜欢和同桌杜一一讲。 杜一一喜欢看猎奇的故事,也喜欢和同桌讨论真伪。 有一天所有人都得了饿病,要不停地吃。对网络小说套路和猎奇故事烂熟于心的两个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异、世界末日。 于是,他们开始了打怪夺宝升级的过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艰辛,如此考验人性。 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
提问:给一朵濒临绝迹的纯种白莲花上色需要分几步? 匿名回答:超高校地狱级别的难度。 江画被莫名系统强制安排了绝杀任务,将本世界最后一朵白莲花带歪,任务时限三年,带不歪就抹杀。 没办法,他硬着头皮教白莲花打架斗殴,抽烟喝酒,逃课作弊,染发烫头,然而卵用没有。 白莲花仰着人畜无害的小脸,分分钟证明:虽然我抽过烟,喝过酒,烫过头,但我还是一个好男孩。 早恋蹦迪都不好使,第二天白莲花还是会拉着他好/
苏沁沁从小生长在乡下,白棉布裙,脚踝纤细伶仃,一双眼睛顾盼生辉。 她十二岁时救下从城里来的那位少爷,盛祈傲慢地上了车,让她等着他接她,会给她滔天富贵。 然而,人没等来,苏沁沁却被卖到山里,被迫嫁给了老光棍,不出一年,被虐待致死。要嫁给盛祈的反而成了堂姐童芷, 死后的苏沁沁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是《八零娇娇女》中的土著女主,而堂姐童芷是个穿书者,夺走了自己所有气运。 重生回到五岁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