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洞口的硫磺雾在晨光中凝成紫色晶尘,马龙用骨刀刮开覆在兽皮上的毒苔时,指腹银灰色纹路突然泛起焦油般的光泽。熔熔蹲在他肩头,琉璃鳞片将晶尘折射成彩虹色,尾尖高频点向洞口外那株"尸花"——直径一米的紫色花冠正渗出粘稠的毒液,液滴落在地面的瞬间,腐殖土冒出青烟形成焦黑的坑洞。 "抗性觉醒了。"马龙拾起一片沾着毒液的苔藓,指尖皮肤泛起细密的蜂窝状纹路,毒液接触纹路后竟化作白雾被吸收。阿灰早已用前爪扒开尸花根部的落叶,露出下面簇拥的猩红色浆果,浆果表面布满白色霉斑,正是记载中能提炼神经毒素的"冥河果"。熔熔突然展翅掠过浆果丛,翅膀带起的气流让霉斑飘起,却在接触马龙皮肤时瞬间分解成无害的孢子。 当第一缕阳光穿透毒雾时,马龙的舌尖突然尝到金属甜味。他咬破一颗冥河果,果肉在口腔中化作冰蓝色汁液,银灰色纹路如血管般在喉咙处亮起,将毒素分解成细小的荧光颗粒。阿灰发出惊讶的呜咽,前爪扒拉他的裤腿——往常只需半颗就能毒死巨蜥的浆果,此刻在他体内竟毫无反应。熔熔则用尾巴卷住他的手腕,鳞片温度与他血液温度同步升高,像是在加速毒素代谢。 "去东南方的毒木林。"马龙的声音带着晶体碎裂的质感。他从兽皮袋里取出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仙术、法宝、神通,以及天地间浩浩瀚瀚的灵气,一夜之间消踪匿迹,众多驱魔师尽成凡人。 三百年后,五胡入关,拉开了华夏大地一场大动荡的序幕,亦随之带来了千魃夜行,神州覆灭的末日。 幸而在这万法归寂的长夜里,尚有一枚星辰,在地平线上熠熠生辉。 心灯现世,光耀四野,一名年方十六,并将在二十岁那天结束自己生命的少年,踏上了找回被封印的天地灵气的道路只剩四年时间 前路荆棘重重,看上去不太像能成功的样子/
如果有人说你放的屁臭死人,你一定会很不好意思,有可能的话,或许你也忙加以矢口否认赖掉。如果有人在公开的场合,大声地声明,他要放屁了,最多会引起大家的侧目,甚至于觉得这个人很无聊。若这声明的人是个娇滴滴的女孩子,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就算有人告诉你,也不会有人相信。如果有人说一个屁能真正把人臭死,你一定会立加驳斥从为是胡说八道。这几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却果然发生了,发生在中州武林大豪谢金虎的/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叶信崛起于异世死囚营,在这个充满欺凌与杀戮的世界,生存似乎才是人生的永恒命题。背负两世血仇的叶信,不甘作命运的弃儿,他誓要在艰难的修行路上,凭着这几尺血肉之躯打破命运的枷锁,挥戈斩旗、杀君弑神,闯出自已的天路 /
苏沁沁从小生长在乡下,白棉布裙,脚踝纤细伶仃,一双眼睛顾盼生辉。 她十二岁时救下从城里来的那位少爷,盛祈傲慢地上了车,让她等着他接她,会给她滔天富贵。 然而,人没等来,苏沁沁却被卖到山里,被迫嫁给了老光棍,不出一年,被虐待致死。要嫁给盛祈的反而成了堂姐童芷, 死后的苏沁沁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是《八零娇娇女》中的土著女主,而堂姐童芷是个穿书者,夺走了自己所有气运。 重生回到五岁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