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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蕾妮(1/5)

那堵石墙陈旧崩裂,但看到它横亘于原野之中,布蕾妮仍感觉脖子上汗毛直竖。

弓箭手们就是躲在它后面杀害了可怜的克里奥·佛雷,她心想……但继续走了半里地,她又经过一堵看上去差不多的石墙,开始不确定起来。

布满车辙的道路七转八弯,光秃秃的褐色丛林似乎跟记忆中的绿树不同。

刚刚经过的就是詹姆爵士取走他表弟长剑的地方吗?他们交手的树林在哪里?那条溪流呢?他们在溪水中互相劈砍,扑腾得水花四溅,直到引来了勇士团。

“小姐?爵士?”波德瑞克似乎从来不清楚该如何称呼她,“你在找什么?” 鬼魂。

“我骑马经过的一堵墙。

没什么。

”当时詹姆爵士仍有两只手,而我憎恶他,憎恶他的种种奚落与嘲笑。

“安静,波德瑞克,树林里可能藏着土匪。

” 男孩看了看光秃秃的褐色树丛、潮湿的树叶和前方泥泞的道路。

“我有剑。

我可以战斗。

” 但不够熟练。

布蕾妮毫不怀疑男孩的勇气,只是不放心他的训练水平。

虽然他名义上是个侍从,但他侍奉的人对他的武艺没有帮助。

离开暮谷城北行的路上,她断断续续问出了他的故事。

原来他出于派恩家族的旁支,源自某个排行靠后的儿孙,家境贫困,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为有钱的亲戚当侍从,最后跟蜡烛铺老板的女儿结婚,生下波德瑞克之后,就在平定葛雷乔伊叛乱的战争中阵亡了。

他四岁时,母亲抛弃了他,将他交给一个亲戚,自己跟让她怀孩子的流浪歌手跑了。

波德瑞克已经不记得母亲长什么样,对他而言,塞德里克·派恩爵士算是最接近父亲的角色,然而从他结结巴巴的叙述来看,布蕾妮感觉这个塞德里克对待波德瑞克更像仆人而不是儿子。

当初凯岩城召集封臣出兵时,骑士带上他照顾马匹,清洗盔甲。

接着,塞德里克爵士在泰温公爵军中战死在三河流域。

男孩孤身一人,远离家乡,又没有钱,只能投靠一个胖乎乎的雇佣骑士,人称“大肚子”罗里默爵士,隶属于莱佛德大人的分遣队,负责保护辎重。

“管吃的人吃得最好”,这是罗里默爵士的口头禅,最后他被发现从泰温公爵的私人物资中偷了一块腌火腿。

泰温·兰尼斯特决定吊死他,作为给偷盗者的教训。

波德瑞克曾跟他共享那块火腿,也差点共享绳子,但他的名字救了他。

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救下他来,稍后便将他送给侄子提利昂做侍从。

塞德里克爵士教会了波德瑞克如何照顾马匹,如何检查鞋子里的石头,罗里默爵士则教他偷东西,但他们都没空陪他练剑。

小恶魔至少曾送他去红堡的教头那里受训,可惜艾伦·桑塔加爵士死于君临暴动,波德瑞克的训练也到此为止。

布蕾妮砍下两根断枝当剑,试了试波德瑞克的身手。

她高兴地发现,男孩嘴笨手不笨。

然而,尽管他勇敢又专注,但营养不良,骨瘦如柴,不够强壮。

假如他真像自己声称的那样,在黑水河战役中存活了下来,只可能是因为没人拿他当目标。

“你可以自称为侍从,”她告诉他,“但年龄只及你一半的侍酒都能把你打得很惨。

你若留在我身边,以后每晚睡觉时,手上将全是水泡,胳膊布满瘀青,浑身僵硬酸痛,难以入眠。

你不会喜欢的。

” “我喜欢,”男孩坚持,“我喜欢那样。

瘀青和水泡。

我是说,不,但我喜欢。

爵士。

小姐。

” 迄今为止,他和布蕾妮都信守承诺。

波德瑞克从不抱怨。

每次拿剑的手上冒出一个新水泡,他都忍不住骄傲地展示给她看。

他照顾马匹也很不赖。

不,他不是侍从,她提醒自己,但我也不是骑士,不管他叫我多少声“爵士”。

她不能遣走他,因为他无处可去,另外,尽管波德瑞克一再声称不知道珊莎·史塔克的去向,但他有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所了解的情况。

偶尔提及的一句话,模糊的记忆,或许就是布蕾妮达成目标的关键所在。

“爵士?小姐?前面有辆车。

”波德瑞克指出。

布蕾妮看到了:那是一辆双轮木牛车,高高的侧板,一男一女正使劲拖拽绳索,顺着车辙往女泉城方向前进。

看模样是农民。

“慢点,”她告诉男孩,“别教人家把我们当土匪。

不要乱讲话,注意礼貌。

” “好的,爵士。

注意礼貌。

小姐。

”男孩似乎对可能被当成土匪还挺高兴。

他们一路小跑赶上来,农民警惕地注视着他们,但布蕾妮表明没有恶意之后,他们便任由她走在旁边。

“我们本来有一头牛,”他们在杂草遍地的田野间行进,到处是松软的烂泥潭和烧得焦黑的树木,老汉边走边倾诉,“但被狼仔抢走了。

”他的脸因为使劲拉车而涨得通红,“我们的女儿也被抢走了,唉,干了很多坏事,好在暮谷城的战斗结束后,她自己跑回来了。

那头牛却没有,我猜准是被狼仔吃了。

” 女人没什么补充的。

她比男人年轻二十岁,但一个字也没说,只是用看待双头牛犊的眼神看着布蕾妮。

这种眼神,“塔斯的处女”一生中见得太多太多了,史塔克夫人固然待她宽厚仁慈,但大多数女人就跟男人一样残忍,脸长得漂亮,然而嘴巴刻薄,笑声刺耳,眼神冷漠的夫人们更将轻蔑隐藏在礼貌的盔甲背后,很难说哪种令她更痛苦。

也许正是平民女人们的眼神吧。

“我上次路过女泉城时,那里是一片废墟,”她告诉对方,“城门砸开,泰半房屋遭到焚烧洗劫。

” “哦,现在稍稍重建起来一些。

那塔利,他是个严厉的人,却比慕顿大人英勇得多。

森林里仍然有小股土匪,但比原先少得多了。

塔利逮住了最坏的那些人,用他那把硕大的剑砍下他们的脑袋。

”他扭头啐了一口,“你在路上没碰见土匪吧?” “没有。

”这次没有。

离暮谷城越远,道路越空旷,偶尔瞥见的路人还等没走到跟前就全隐入了树林中——除了一个高大的大胡子修士,带着大约四十名跟随者兼程南下,个个赤脚。

路过的客栈不是洗劫后被废弃,就是成了军营。

昨天他们遇到一支蓝道大人的巡逻队,骑兵们手执长枪和长弓,将他们团团围住,队长则百般盘问布蕾妮,好在最后还是放行了。

“小心点,女人,你下次遇到的人也许不像我的小伙子们那样正直。

猎狗带着百来个土匪越过了三叉戟河,据说女人被他们撞上就会遭到强暴,他们还把奶头割下来当纪念。

” 布蕾妮感觉有必要将警告转达给农夫和他的妻子。

结果他只点点头,等她说完后又啐了一口,“猎狗也好,狼仔也好,狮子也罢,但愿异鬼把他们统统抓走。

这帮土匪不敢靠近女泉城的,只要塔利大人在那里管辖,他们就不敢。

” 布蕾妮在蓝礼国王军中认识了蓝道·塔利伯爵,她不喜欢他,但无法忘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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