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拓书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序章(1/5)

“龙,”莫兰德边说,边从地上抓起一只干瘪的苹果,在双手之间丢来丢去。

“扔啊,”外号“斯芬克斯”的拉蕾萨催促。

他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龙。

”鲁尼在他们当中年纪最小,又矮又胖,尚有两岁才成年。

“哪怕一眼都好。

” 我想萝希搂着我睡觉,佩特心想。

他坐在板凳上不安地挪动。

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

我要带她远离旧镇,穿越狭海,去自由贸易城邦。

那里没有学士,没有人会抓他。

艾玛的笑声从头顶的窄窗中传出,夹杂着恩客低沉的嗓门——她乃“羽笔酒樽”最年长的女招待,年过四十,却是体态丰盈,风韵犹存。

萝希是她女儿,芳龄十五,刚刚有了月事。

艾玛早已宣布,萝希的初夜需花费一枚金龙。

佩特费尽心机,才存下九枚银鹿,外加一罐铜星币和零散的铜板,但要叫他存满一枚金币,恐怕比孵出一条真龙更难。

“你生得太迟,看不到龙了,小子,”助理学士阿曼告诉鲁尼。

阿曼脖子上挂着一根皮绳,串有白镴、锡、铅和铜的链条,跟大多数助理学士一样,他似乎也认为学徒们肩膀上长的是芜菁,不是脑袋。

“最后一头龙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 “那是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莫兰德强调。

“快扔苹果。

”拉蕾萨再度催促。

这小子生得标致,人称“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们的喜爱,连萝希也会偶尔在端酒时趁机碰他胳膊一把,佩特只好咬咬牙,假装没看见。

“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就是全世界的最后一头龙,”阿曼固执地说,“大家都知道。

” “苹果,”拉蕾萨说,“除非你想吃了它。

” “来了。

”莫兰德拖着畸形的脚轻跳一步,转了一圈,胳膊甩出,将苹果抛向蜜酒河上的雾气之中。

若非那只脚,他或许能像父亲一样当骑士。

他有粗壮的胳膊和宽阔的肩膀,不缺力量,只见苹果飞得又远又急…… ……却不如后面呼啸而来的那支箭,一码长的金色木箭杆上镶着鲜红羽饰。

佩特没看到箭射中苹果,但听到了声音。

一声轻微的闷响在河面上回荡,紧接着是落水声。

莫兰德打个呼哨。

“正中靶子。

宝贝儿。

” 萝希是我的宝贝儿。

佩特爱她淡褐色的眼睛,蓓蕾初绽的乳房,还有她每次见到他时微笑的模样。

他爱她脸颊上的酒窝。

她时而会光着脚,以感受岛上的草地,这点他也很喜欢。

他爱她清新的气味,爱她的秀发鬈曲在耳后的样子,甚至爱她的脚指头。

某天晚上,她把脚伸给他摩挲玩弄,于是他替每个脚趾头都编了一个好玩的故事,逗她咯咯笑个不停。

也许留在狭海这一边更好。

他可以用存下的钱买头驴子,和萝希轮流骑着周游维斯特洛。

虽然安布罗斯认为他还不配获得银链条,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如何用水蛭放血退烧了。

老百姓们会看重他的。

若是再学会剪发和刮胡子,他甚至可以当理发师。

那就够了,他告诉自己,只要拥有萝希。

萝希是他所有的渴望。

从前并非如此。

从前他梦想成为城堡中的学士,为某位慷慨的领主效力,领主会尊重他的谏言,赐他一匹良种白马,以答谢他的服务。

他会高高骑在马上,庄严又高贵,一路微笑着俯视经过的平民…… 直到有天晚上,在“羽笔酒樽”的大厅里,喝下两大杯烈性苹果酒之后,佩特夸口说自己不会永远是学徒。

“当然了,”“懒人”里奥大声说,“你会是个作猪倌的前学徒,哈哈。

” 他喝干杯中残渣。

火炬照耀着“羽笔酒樽”所在的露台,犹如雾海中的光岛。

下游远处,参天塔上的烽火飘浮在夜晚氤氲的水汽中,仿佛一轮朦胧魔幻的橙月,却难以提振他的情绪。

炼金术士应该到了呀?!难道这是个残酷的玩笑?还是那人出了事?这并非头一回好运在佩特身上变霉运了。

他曾经沾沾自喜,因为被选中帮年迈的沃格雷夫博士管理乌鸦,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得给博士做饭、打扫,每天早晨帮他穿衣服。

人人都说,关于乌鸦的知识,沃格雷夫忘记的比其他学士知道的还多,佩特据此以为自己至少有望获得一个黑铁链条,结果发现沃格雷夫根本没办法传授任何东西。

老人仍顶着博士头衔完全出于礼节。

不错,他曾经很伟大,现在却连用长袍遮掩脏污的内衣都做不到,半年前,几个助理学士发现他在图书馆哭泣,因为找不到回房的路。

如今葛曼学士代替了他坐在黑铁面具下,这个葛曼曾指控佩特偷窃。

河边的苹果树上,一只夜莺开始歌唱,对于终日听惯了乌鸦的刺耳尖叫和无尽聒噪的佩特而言,算得上是天籁之音。

白鸦们知道他的名字,无论何时,只要看见他,就会彼此嘀咕叫嚷,“佩特,佩特,佩特,”直到他想尖叫。

这些大白鸟是沃格雷夫博士的骄傲,沃格雷夫死后想让它们把自己吃掉,佩特怀疑它们也打算吃了他。

或许是烈性苹果酒作祟——其实他来这里并非为了喝酒,是正好遇上拉蕾萨请客,以庆贺获得铜链条,由于罪恶感,他不觉喝多了些——在他耳中,夜莺仿佛在兴奋地高歌: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

真奇怪,这正是当晚萝希安排他跟陌生人会面时对方说的话。

“你是谁?”佩特追问。

那人答道,“我是炼金术士,你可以用黑铁来换我的黄金。

”他手中出现了一枚金龙,在指节间翻来翻去,淡黄的金币在烛光中闪耀,其中一面是三头龙,另一面是某个死掉的国王。

黑铁换黄金,他回想,没有更好的机会了。

你要她吗?你爱她吗?“我不是小偷,”他告诉自称炼金术士的人,“我是学城的学徒。

”炼金术士点点头,“你再考虑考虑吧,三天后,我会带着金龙币重回此地。

” 整整三天过去了,佩特回到“羽笔酒樽”,仍然拿不定主意,他没等到炼金术士,反而遇上了莫兰德、阿曼、“斯芬克斯”和鲁尼一行。

若不加入庆祝,定会引起怀疑的。

“羽笔酒樽”从不打烊,六百年来,它始终矗立在蜜酒河中的小岛上,不曾关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边荒传说

荒名称虽异,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珪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

前任遍仙界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神道丹尊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皇后只想混吃等死

叶卿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成了书中那个不受宠皇后。她只想仰天大笑三声,按照剧情发展,她只需要每天混吃混喝,边嗑瓜子边看男女主和皇帝那个苦情男配虐恋情深,苟到最后一章圆满撒花就行了。 然鹅 叶卿接手之后,就发现剧情它崩了! 兄长官职一路飙升是肿么回事?再这样下去是要被猜忌灭族的啊! 皇帝你不去你朱砂痣那里,天天往她宫殿里挤作甚?她已经看到妃嫔们要和她宫斗到底的小眼神了! 好在太后娘娘依然喜欢她/

气运之子的炮灰师兄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皇妾

文案: 田甜名字虽然甜,却是个命苦的。 十岁死了亲娘,爹讨了个后老婆,还生了个弟弟。 家里后娘明的暗的故意给她使绊子,她忍气吞声埋头做活,却换来个被发卖的下场 她的买主是个结巴,她嫁给他做了个小妾。 后来他成了每个人口中的万岁爷 小甜文呀~ 内容标签:励志人生 甜文 主角:田甜 ┃ 配角:叶知秋 ┃ 其它:甜文、齁人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