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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霍金斯,何许人也?谁都不知道,因为他是个毫不起眼的老家伙。
从外表看,他显然没有引人注目的资本:丑陋的朝天鼻,卷曲的红头发,已经过时二十多年的牛仔夹克。
可惜他穿着鞋,但倘若谁有幸看到他的脚,就会发现它们与他的鼻子简直是绝配,因为他的脚看起来就像天生短了几寸。
没错,简直像是发育不全。
他的工作也不值一提。
目前他在巨人超市的肉档上卖肉,不过那是他最近才开始干的差事。
他的上一个工作是在加油站当加油工,而在那之前他是另一个加油站的加油工。
他曾经以为自己可以在摇滚乐队里当个鼓手,但经过苦苦思索,他最终明白,与其在乐队里敲鼓,不如在自己家里敲鼓。
也许是他的态度问题?他相当温和,尽管他也有各种各样的习惯。
而且他安静得要命,但在他自己看来,他是全天下最有意思的人,可在别人眼中,他简直就像还没装修的毛坯房一样单调、乏味、无聊。
如果他是个百吉饼,那肯定也是最扁最扁的一个。
可后来是什么让兰迪·霍金斯变得如此特别呢?特别到被人绑着手吊在鲜肉冷藏室里,和那些成扇的牛肉做伴? 两件事。
一是我们之前提到的他的习惯。
二是他所认识的人。
原来兰迪有吸食冰毒的恶习。
大多数时候,他吸毒是为了熬夜看动画片或一些乱七八糟的电影。
有人可能会反对说,兰迪之所以夜里不愿睡觉是因为他怕死,而睡觉对他来说就像到阴曹地府的门口去逛街。
此外,他还认为睡觉是浪费生命,而浪费生命的结果就是更快地走向死亡。
实际上,兰迪甚至不一定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恐惧。
再者说了,谁不怕死呢? 问题是兰迪的毒瘾,也许潜意识中他希望以此来延年益寿,可实际上却事与愿违,毒品只会更快地把他送上死路。
你瞧,兰迪的供货人开始提价了,冰毒的开销一涨再涨。
兰迪是个不喜欢惹麻烦的人,而他又绝对没有寻找别的供货人的头脑。
可假如一个新的供货人主动来找兰迪呢? 这样的事确实发生了。
这个陌生的家伙找到兰迪,说他手里有货,而且价格非常便宜。
这是个油嘴滑舌的家伙,脸上总是挂着一副难以捉摸的微笑。
兰迪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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