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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参悟了忘情天书之后,悟天地之道,达到了天地合一的境界,千山万水,众生百相,都是他的剑,当他使出“惊天一剑”的时候,剑光照耀数里方圆……在全系列小说的最后,他成为了大地游仙,荡尽天下不平,是温系小说中当之无愧的第一怪物,连燕狂徒也不如他。
而且萧秋水的道讲究“似是无情却有情”,名虽忘情却一生为情所苦,他是入世的散仙,不是那种破碎虚空飞升的上仙,她比起黄易书中那些破碎虚空消失不见的人更加真实。
追兵到了河对面了,第一个追出来的正是盗霸赤尊信。
萧秋水只看了赤尊信一眼,就觉得他不是好人!好人会长得这么粗壮么?好人会用矛盾的组合来做武器么?哼哼,好人就应该是一身文士衫,手拿三尺青锋剑,看起来潇洒大方,淡定自如,不能长得五大三粗,也不能太阳穴高高鼓起…… 萧秋水用古剑长歌指着赤尊信,大声道:“呔,哪里来的妖魔鬼怪,本大侠要为民除害!” 赤尊信瞥了萧秋水一眼,懒得理他,他对大宋的武林高手毫不在意,实际上大蒙古帝国也有这个资本,他们向西打到欧阳,如催枯拉朽,向南推到印度,如土鸡瓦狗,那些国家的高手都挡不住大蒙古帝国的高手们一根手指。
区区大宋,何德何能与魔师宫叫板? 赤尊信飞身而起,足尖在河中间的浮木上轻轻一点,飞向河的这一边。
他的眼光锁定在浪翻云身上,因为只有浪翻云才有资格和他为敌,另一个比较棘手的秦梦瑶已经被红日法王震断了心脉,不足为虑。
“这里是大宋疆土!”萧秋水扬剑大声道:“你乃是蒙人,敢踩我大宋泥土一步,我必让你付出惨重的代价。
” 赤尊信理都不理,他的气机已经锁定了浪翻云,全身功力都已运到了极限……就在他开始下落,打算站到河南边的土地上时,萧秋水突然动了。
刚刚还拿在手上耀武扬威的古剑长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插回了背上的剑鞘,现在她手上拿着的只是一柄普通的青锋长剑。
萧秋水将三尺青锋放低,然后自下而上,一剑冲天而起,对着飞跃在半空中的赤尊信攻了过去。
“惊天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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