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蕖全力推荐下,这个出身乡野的穷书生郑秀之,就入了崔盈的眼。
郑秀之这个人还挺有意思的,刚开始不接受她的资助,要知道他家里穷得,可不是家徒四壁可以简单形容的,就比街上要饭的叫花子好上那么丁点。
想不到他这么有骨气,不过骨气不能当饭吃,那是一个狂风大作的阴天,芙蕖跑过来跟她说,姓郑的书生想通了,不过要先见她一面。
她下马车后,在一勉强能遮风避雨的房子面前,看到一个眉目疏朗身材瘦削的青年,说他愿意给自己当牛做马,为奴为婢,报答自己的救母之恩。
崔盈戴着及腰的幕篱,细声细气地让他不必挂怀,端是一副温柔小意的姿态。
主要是为了在郑秀之面前留个好印象,至于银子,好歹他们崔家是东宁府数一数二的富户。
看他这么可怜,崔盈也想起上辈子同是贫困户的自己,真是同是天涯贫困户,相逢何必曾相识。
自此,她便开始每个月资助郑秀之上学,时常暗示郑秀之,日后考取功名了,得上门提亲,还有好男儿断断不可纳妾云云。
色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是他学途上的拦路虎,万万不能被勾栏瓦舍的狐狸精勾走了。
她不敢明说自己要嫁他,现在风气还没奔放到,世人可以接受女子热情示爱的程度,被抓到私相授受,她就完了。
郑秀之争气,没有银钱困扰后,进步神速,不知道搭了那条线,跳去了一所民间知名书院白鹿洞书院。
并且时常寄信回来,像崔盈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崔盈表示相当满意,毕竟郑秀之越厉害,跟她那个便宜爹谈条件的筹码就越多。
上次寄信来,郑秀之说他已经过了乡试,是举人了,十六岁的举人,不知道行不行…… 可是上次寄信已经是两个月前了,可能他在准备会试很忙吧,要是往常,崔盈是定不会打搅他。
只是这次她都快被便宜爹,塞给有性-虐倾向的糟老头子做妾了…… 回过神后,看着芙蕖闪烁躲避的目光,崔盈眯了眯眼,“郑秀秀跑路了?” “没,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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