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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多个日子里,他自愿做她手里的那把盾,在她前面横行霸道,酷酷拽拽,喊打喊杀。
可没有一个人比之南更清楚,她有多讨厌这把盾。
仿佛那段不见天光的日子只要有他存在,便无声在她耳边提醒,恐吓,甚至嘲笑―― 那是她的过去。
林之南骨子里流的就是妓女的血! 颗颗屈辱的泪沿着眼眶滑下,砸落。
之南什么都不想听,连胜的声音却在耳边一如既往清晰――他在找她,他绝不会放过她。
她不要再回到过去! 噩梦重重,直到一只手捂住她的耳朵,声音穿透手掌,发丝,带着磁性震荡在她耳边: “听过这首歌吗?” 温时凯搂过她的腰,唇贴在他的手背,也就是她的耳侧,说“听过点头,没听过摇头。
” 之南仍是懵怔,他又在她耳边重复了一次,连带着拥紧她哆嗦颤抖的身子。
耳边是如此陌生的旋律,之南摇头。
“EricClapton的代表作,听说是某次他参加舞会有感而作。
” 他话里是讲故事的温和慵懒,看到那个男人左右张望朝他们这边这来,温时凯拥着她转了半圈。
用后背将她围困在世界之外,自成一道安全隔离,依偎晃悠的脚步恍若亲昵爱恋的情侣。
“这首歌后来也成为西方男生求婚最喜欢用的歌,它讲述的一对去参加舞会的情侣。
” “女孩子不够自信,反复在男孩耳边问他――我今天穿着得体吗?看起来是否还合适” 说这话时他一只手已绕过之南的脑袋,将她两只耳朵护在了手臂之内。
这下,世界安安静静,只有温柔到极致的旋律和他的声音若有若无在耳朵里震荡。
除了他们之南什么也听不见,嘈杂声,阴冷声甚至恐惧,都被忽高忽低的吉他声和他的安抚洗劫一空。
此时,婉转低迷的歌声格外清晰: “It'slateintheevening.” (夜色渐浓) “she'swonderingwhatclothestowear.” (她还在为如何装扮犹豫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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