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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2/4)

罢,齐向此地倾胭脂。

(注2) 公孙兰被这一剑震得连退数十步,好不容易止住身形,脸上早已一片惨白,脚下似有落花四寸,遍布杀机。

陆小凤被这一剑惊得心神俱动,久久地说不出话。

公孙兰挽着自己的红绸站在原地,半天没有动。

月光下,两人静静地看着那位白衣女郎悠悠地收回右手,在乍起的秋风中吟道:“安得树有不尽之花更雨新好者,三百六十日长是落花时。

”(注3) 半晌后,公孙兰一尺一尺地收起了自己的红绸,走到白衣女郎面前郑重道:“是我输了。

” 她既然输了,这义结金兰之事,就只能作罢。

盛无崖向烂若朝霞的公孙氏后人行了个礼,诚恳道:“多谢大娘不吝赐教,让我得观‘剑器’真容。

” “姑娘言重了。

”公孙兰摇了摇头:“我今夜才是受益匪浅,请您受我一拜。

”公孙兰说着,拎起裙摆盈盈下拜。

女郎赶紧把对方扶起来,和那人聊了一会儿各自剑法上的优劣,互补不足。

陆小凤虽然不使剑,但也听得出这两位用剑高手说的都是真知灼见,属于错过这个村儿就没这个店儿的那种。

两人聊了一盏茶后,公孙兰挥别欲去。

临走前,这位身着七彩霓裳的“红鞋子”魁首最后看了陆小凤一眼,朗声道:“你真的不愿与我做姐妹么?” 这已经不是公孙兰第一次邀请陆小凤加入红鞋子了。

红衣女子在月光下俯身一拜,仍像上次那样拒绝道:“我一个人自由自在惯了。

” “陆小凤,你若是个男子,必定交友遍天下。

”公孙兰叹了口气:“可你偏偏是个女子,你既是女子,就该和我们在一起。

” 公孙兰的意思,陆小凤很明白。

她的确身手不错,又有急智,手上的灵犀一指连“天外飞仙”都接得住。

又生性豁达,自在洒脱,若是个男子,必然人人都爱和她结交。

可她偏偏是个女子,还是一个喜欢少年郎的女子。

她这毛病,若是放在男子身上,自然无伤大雅,旁人还会觉得她平易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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