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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簪花记》讲的是才子佳人的故事,面前这个小孩儿看起来也就八九岁的样子,对这种情情爱爱的话本不感兴趣也很正常。
这个书铺的书都是明码标价的,也省了杜锦宁问价。
她在书铺里转了一圈,并没找到什么感兴趣的书,最后指着一迭纸道:“这个来半刀。
” 这店里的纸也分成好几等,有那雪白的质量好的,也有发黄粗糙价钱便宜的。
杜锦宁选了一种中间偏下价钱的。
除外之外,她又要了两支毛笔,两块墨条。
她在现代用惯了好东西,那些实在粗劣的她看不上眼,后面这两样也是中间偏下价钱的。
但这么一算下来,她还是一下子花了五钱银子。
看来读书还真是费钱。
掌柜和小二见她付钱的时候眼睛都不眨,心里大呼看走眼了。
他们实在没想到这么个面黄肌瘦、穿着补丁摞补丁的粗布衣裳的小子,竟然能掏出这么多钱买纸笔。
“还有砚台,小公子要不要?我们便宜些卖给你。
”小二殷勤地问道。
杜锦宁摇摇头:“砚台有了,不用买。
”说着拿起小二给她包好的东西,扬长而去。
“也不知是哪家的小公子。
”小二向掌柜笑着闲话道,“真是完全看不出来。
” “这孩子虽然穿着破烂,但举止从容、进退有度、彬彬有礼,不是一般人家出来的。
”掌柜摇头道,又教导小二,“看人不能看表面。
” 小二表示受教。
杜锦宁出来,找了个僻静的巷子,把外面那层薄棉袄脱了,将半刀纸围一圈绑在身上,这才将棉袄穿上。
毛笔和墨条则揣在怀里。
第47章巧遇 她本就瘦弱,这破棉袄又是杜方蕙穿剩下的,平时穿着还有些空荡。
现如今把纸往腰肚上一围,穿上棉袄倒正合适,一点也看不出臃肿来。
她这才往回走,顺道在路边买了一个肉包子,边走边吃。
今天早上陈氏还是在牛棚里做的早饭,她只吃了一碗白米粥和几块咸菜,这时候早已肌肠辘辘了。
在现代时习惯了一日三餐,穿到古代每日就早晚两碗稀粥,她还真不大受得了。
这肉包子,她倒想给陈氏和三个姐姐每人买一个,但这目标太大,让牛氏发现了可不是玩儿的。
而且她卖话本的事,陈氏担心杜方苓和杜方蕙嘴不严,叮嘱她不要跟姐姐们说,因此这买包子的钱打哪儿来,解释起来也费劲,干脆她就不买了。
反正在她的谋划下,分家应该不远,以后好日子有的是,吃好东西也不争这一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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