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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骄子,可以年少轻狂,可以在谈笑间让敌人飞灰湮灭,可以享受所有人对他们的宠爱。
即使一时受到挫折,也是为了更大的突破,更加屹立在所有人上方。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其他人追杀得无路可逃,宛如一只苦苦挣扎的凶兽一样苟且偷生。
那些曾经让杜泽仅仅感到无奈的小说桥段,在这个世界中,是真真正正地被一个人所背负着的经历:那个人被全大陆追杀了两年,被同伴出卖,被他人憎恶,被世界遗弃。
他孤身一人,无路可逃,无路可去。
那个人是真实的,可以看见甚至可以触摸得到就在杜泽面前。
那个人是主角,他的名字叫修。
杜泽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样觉得残酷。
试想一下,如果把那些经历放在他身上,现在别说人类了,他会试图杀死所有看到的生灵既能铲除有可能出现的威胁,又可以获得灵魂补充能……量…… 杜泽沉默了一瞬,为什么他觉得找到了他差点被主角干掉的真相? 亡灵族恢复身体自然不可能用光系的治愈术,那样和自杀无误。
对于亡灵族来说,吞噬灵魂既能将身体维持在巅峰状态,又能增长实力于是他现在在主角眼中就是一瓶清爽可口的紫药吗!?(PS:在网游中,红药一般是用来恢复血量,蓝药用来恢复魔力,紫药是两者都恢复。
) 杜泽瞬间想起了黑化主角那两句经典价值观台词:还有利用价值的、价值利用完的。
于是为了让他发挥移紫药的作用所以主角决定干掉他!?WTF!《混血》的主角不可能那么黑化!(PS:WTF=Whatthefuck) ……好吧。
杜泽默默回想了一下《混血》的剧情,发现主角确实是从失落之地开始黑得一塌糊涂,至于导致主角黑化的罪魁祸首…… 作者,你还记得大明湖畔与你一起膝盖中箭的读者吗? 《混血》的剧情会发展成那样,虽说写文的是一页知邱,但说与杜泽毫无关系……谁信啊混球!马甲“肚子”留的那两张评论已经被盖成突破天际的高楼大厦了好咩。
每一个新来的读者先是膜拜那直入云霄的楼数,然后就会有老读者出现,为他们科普着这场旷世绝恋的相爱相杀,新读者恍然大悟,然后在被《混血》虐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加入“看文、留评、刷肚子”的行列中。
那个最苦逼的蠢萌读者表示实乃人间惨剧,竟无语凝噎天知道他有多想默默吊死在作者家门口:作者,放开那个主角……还我萌主啊混蛋! 杜泽脑中闪过一道光,他盯着眼前的黑袍骷髅,突然觉悟了。
原来这就是他穿越到《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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