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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点头,蹭得他胸前的衣服皱起一道道波纹。
程朝无奈地看她:“那你得先松开我呀。
” 程夕这才松开他,又将信将疑地再确认一遍:“你真的不生气了吧?” “我从来就没生气过,”他的视线落在程夕的裙子上,“面马上就好,你先把裙子换下来吧,领口沾到血了。
” 等吃好饭、收拾完碗筷回到房间时,程夕已经很自觉地躺在他床上睡着了。
他的床好像变小了,她把自己塞在里面,已经是不可忽视的存在了。
程朝哑然失笑,哪里是床变小了,是程夕长大了。
他站在床边看她,恍惚间好像回到了她刚出生从医院回家的那一晚。
人生若能切片,总会找到一些相似的形状。
命运行到此处,再次结绳记事。
血缘的羁绊累累又重重,早已在无意中超出了它本身所能承受的载荷。
程朝把她露在外面的手塞进被子里,碰到她的手指时,想起了医院门口她在自己手心里抠的那一下。
只那一下,他便醍醐灌顶,想通了冷战的原因。
为一件不存在的事,让自己受伤,怎么看都是不划算的。
程朝替她感到不值,却又隐隐觉得开心,他甚至在想,要是自己真的答应了奚冉,程夕又会做出怎样惊天动地的举动来呢? 只要不伤害自己,随她怎么闹去,吵架也好,冷战也罢,或者兜头打他一顿,都只不过是想要确认自己的的存在而已。
程朝又把她的头拨向另一个方向,以防睡觉时压到伤口,她顺势翻身,迷迷糊糊中还喊了一声“哥哥”。
他小声答应,手中的动作放得更轻。
夕夕啊,你是唯一重要的存在,这是永远都无需确认的事实啊。
安顿好程夕,程朝把她换下来的裙子拿去用冷水泡了泡,干涸的血迹遇水散开,像晕开一片血红的迷雾。
其实伤口流的血并不多,但不知道怎么搞的,竟蹭得到处都是,他做饭前洗手时,发现自己手上也沾到了血迹,一遇水便顺着指尖淌下,竟像是自己的手受伤了一样。
程朝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燃烧着,热意随着血液奔流,传到指尖,微微发烫。
他鬼使神差般含住了“流血”的指尖,于是更强烈的热意回流进心里。
血脉相连,程夕以另一种方式融入他的生命里。
晚上,程朝做了一个梦,梦里弥漫着深深浅浅的红,分不清那些红色是漂浮在空气中,还是蒙在自己眼前。
在一片绯红的底色中,忽然出现了一个背影,指引着程朝不停往前走。
他看不清楚她的面容,只感觉到她的发丝拂过脸侧。
程朝从梦中惊醒,眼前是一张和他长得极为相似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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