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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不安,小心翼翼地观察他的反应。
“真是不明白你,一万多字。
至于熬一个月吗?你每天晚上那么晚睡都干什么了?不会跟网友通宵聊天了吧?”他终于像平常一样欺负她,昔昔很调皮地笑了笑。
昔昔的身体状况比他想象的要差,虽然此刻看着没什么大事,不太影响生活,可是放任下去,总有一天会无法收拾。
她早就知道了吧!所以作为一个职业写手,她才会放弃灵感最好的晚上,选择白天艰难地织着她的梦,她必须保证睡眠来养身体;因为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她才会放弃城市里便捷的生活方式,选择千里迢迢地来人烟稀少的山上居住。
因为她不能有太大压力,而她是个随心所欲便能长寿,束手束脚便连活着都不能的人;因为知道自己身体状况的不乐观,所以她才会偶尔用那种飘忽哀伤的语气说话,因为对未来,她根本没有把握。
他把鸡汤端给她,然后去书房找一本食疗养生的书籍。
关于昔昔的身体,吃药只能让身体更糟而已,如今唯一有效的方子就是在生活中注意。
从现在开始,他得改变昔昔的生活习惯了,就像昔昔调整他的作息一样。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亦如会突然出现,就像他没想到昔昔会成为他生活中的习惯一样。
他的所有计划都被打乱了。
握着电话,他好半天回不过来神。
昔昔站在他不远处,先是夸张地催着他出门,可他一言不发,他的表情让她终于明白了什么。
她脸上的所有表情瞬间凝固。
他们本来要去云南看当地的民族特色。
昔昔那么聪明,瞬间便全都明白了。
“我有朋友要来。
”他只说这一句。
昔昔点点头没问什么,转身回自己房间收拾东西。
来这里一年,她置备了太多东西,每次出门都无法空手而归。
他看着她手忙脚乱地整理,拿了这个又舍不下那个。
可是行李箱太小,车也太小,她不能把所有喜欢的都带走。
“扔了吧。
”昔昔将东西从箱子里扯出来放到床上,淡淡的悲戚,对他这样说。
那些被她放弃的东西,从一只玩具绒熊到价值上万元的翡翠手链,有的是她自己买的,有的是他送的,还有一些是被她压榨抢来的。
她统统不要了,只带走了来时穿的一件衣服和笔记本电脑。
有关于他的,她齐齐割断了。
他从没有说过自己在等人,可昔昔一直都知道。
昔昔搬走了,干净得好像从未来过。
房间里空得厉害,他的心像被人剜了一刀,不知道是痛还是什么。
阿呆看着他,用询问的表情,它不了解发生了什么。
昔昔走得太仓促,甚至还来不及向它道别。
比起约定,亦如提前来了,她提着行李箱站在他面前,每一句话都是一句重锤,生生将他对昔昔的记挂钉入生命深处,再也没有拿出来的机会。
她说:“我来履行我们的约定了。
我辞职了,跟出版公司的合约也提前解除了。
” 曾经,他等她时,她说,“我要给你一份完整的爱。
现在的我属于创作,属于和我有一样梦想的孩子们,此刻我能给你的那么少,可我是真的爱你。
” 她在大城市生活十几年,有不错的工作,不错的人脉,有一年多似一年支持她的粉丝,那个城市,俨然已定格了她的人生,她放不下。
而他是生活在城市边缘的人。
“一生一代一双人。
”为这句话,他抛开了一切的不可能等她,无怨无悔。
寂寞如他们,或许一生只为了那一次感动活着。
一年、两年……十年,他看着亦如在人前越来越风光,笑得越来越幸福,离他越来越远。
有时候他在想,他的等待是不是会拖住她走向幸福的脚步?或许她的幸福早已不是他,只是她没有发现。
他把等待变成了一种习惯,已不再奢求结果,那条有昔昔名字出现的微博,是他委婉地了断,不想再用感情拖着她,放过她,也放过他自己。
以后的岁月,以朋友的身份看着她幸福,足矣。
然而,亦如并不认可,没人知道过去的几个月沉默的她做了怎样的思想挣扎,只有如今的结果残忍地摆在面前——她抛却一切来找他,孤注一掷地把所有幸福压在他身上。
关于昔昔,关于他游离过的那颗心,她只字不提。
甚至,没问过他真实的想法。
如果说神一般完美的亦如是夜空仅此一轮的明月,昔昔便是开在尘埃里不显眼的一朵小花。
一个皎洁,一个芳香;一个梦幻,一个深刻。
然而两个性情截然相反的女子,在面对感情的时候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隐忍不说。
他忽然有些慌乱。
亦如以女主人的身份住了进来,并且像居住多年一样很快就适应过来,她砍了向日葵园,腾出地方种了她最喜欢的玫瑰花,娇艳艳的红如她一样美丽。
她每天领着阿呆散步,改变了它的生活习惯,包括吃东西的口味。
她换了所有家具,甚至改变了装修风格……一点一滴,完全变了模样。
她什么都没说,可是她把该做的都做了——这是十年前互许终身时构思的家的模样,十年后终成现实。
因为昔昔的离开而空下来的家重新被填满,满到再也装不下任何。
婚讯在亦如住进来后不久便对外发布。
他们两个都是文学圈的名人,朋友圈子广,所以尽管很努力地想要低调,还是引起很大动静。
他们是在众人的祝福和羡慕下结为夫妻的。
这是他等待十年最好的结果,他应该幸福。
再也不见昔昔,所有关于她的消息只是每月定期看有她文章的杂志。
没有他的催促,昔昔这个拖稿大王竟然一次也没落下。
只是文字中带着点哀伤,似乎心被剜了一刀,说不出是痛还是什么。
与亦如旅行,在那个宾馆,竟然又遇到编辑——昔昔熟识的编辑。
曾经,不知道他心中装着其他人的编辑开玩笑说,“我看你和昔昔挺配的,郎未娶女未嫁,你愿意疼她,她愿意为你千里迢迢地住到深山。
你愿意帮她代笔写稿,她也愿意让你碰她未完成的作品。
这世界,在她这个年纪还有谁能放弃一切甘愿寂寞?” 那一段话,他没告诉昔昔。
编辑想必也是没说的。
编辑说的没错,除了昔昔,没有人愿意陪他住进深山与寂寞为伴。
亦如嫁给他,两人却有大部分时间旅行在外面,云南、杭州,中国、外国,他们像两只比翼鸟,不知疲惫地飞向世界各地。
有好多地方,他们各自去过了,一起再去一次。
亦如说每个地方待一段时间,等全世界都走遍了,再重头走一回。
因为有些感觉,时间久了还需要重温。
这样走走停停就过了一辈子。
一辈子,她说一辈子。
爱的定义在他们这里不再狭隘,不是占有,不是要求,分别相互等待的那段岁月,他们对彼此的忠贞也是一辈子的一部分。
编辑说,昔昔不只是撰稿人,她还是作家。
她出过几本书,有点名气,只是人过于低调。
编辑要把书给他,他没接也没看,可他知道那是什么书,他一开始就该知道的。
书里,她是怯懦的单恋者,一辈子都没能说出心里的那句话。
现实中的她终于走出了那一步,却还是没得到最后的结果。
是他配不上她的感情,他知道。
晚上,他难得睡得早,梦里出现了许久不见的昔昔,她站在凋零的向日葵园里,在他看得见的距离,却那么远。
他想要走到她身边去,她却摇着头,神色是他看不懂的。
他想要告诉她,自分别后,他有很多话要说,说山上山下寻找她的阿呆,说那个空下来的屋子,说那片被玫瑰取代的金黄色,说…… 一年,她留下了那么多。
如今,却只剩下回忆。
如果不是阿呆魂不守舍地终日趴在空屋子的门口,他会以为昔昔的出现不过是个梦。
一个他灵魂深处的梦。
隐约有断断续续的哭泣声,他以为是遥远的昔昔,可那个身影却由模糊渐渐变得清晰起来,越来越像枕边的人。
她为什么要哭呢?一切不是按照她的预期发展吗?她还有什么伤心的事,哭得这么伤心。
他想问亦如,想听亦如的答案,可是他张不了口,因为那声音那么近,近到像从他耳边传来,也像从他心里传来。
他的脸颊湿了,不知道是亦如的眼泪还是他的,或者根本就没有眼泪,只是他的错觉,是他的梦。
他想到了那天夜里,昔昔喃喃着的那段话: 他们说,你的寂寞是为了等待某人。
那又怎么样? ……心中有爱,人会寂寞吗? …… 我……陪你一起等,好不好? 向日葵的花语——沉默的爱。
有些话昔昔一直在说,在他不经意的时候。
可是,他不能懂。
两个女子,他终究都辜负了。
我和你拥抱了撒哈拉 我不爱吃糖,那种甜兮兮的东西实在不是一个大男人该吃的。
可是突然间,十六颗糖,伴着十六次敲门,一起敲响了我的世界。
有人笑着问我,给你吃糖好吗? 好啊,谢谢你。
——引言 住进这个小区大概已经三个月了,我有些呆滞地划拉着手机屏幕,瞥见此刻已经是下午一点。
该吃饭了,这个念头第一时间跳了出来。
环顾四周,这是个不大的两居室。
按理说在市区租房子不是笔小花销,特别是独居一整个房子,像我这种刚刚毕业的穷学生哪敢想。
原因有些尴尬,我是靠吃软饭住进来的。
房子里没什么别的吃的,因为我已经几天没下楼了,有的只是我妈昨天来看我的时候买的几个梨子。
她说,你稍微吃一点水果,梨子下火。
呵,在很多人眼里我现在是该下火了。
高中开始我就在追我女朋友,很卖力地追。
她喜欢五月天,我一个跑调的家伙居然能用每天半夜上网的那点时间,学会了《温柔》这首歌的吉他谱,抱着吉他在元宵晚会上一句一句唱给她。
不知是舞台的灯光太好看,还是周围的起哄太诱人,我唱完以后对着话筒大喊:“方轻雅同学,我愿意许给你一辈子的温柔!” 那位方同学,第二天在我的桌兜里放进了一盒半温的牛奶。
那是我喝了整整七年的牛奶。
我和小方在一块七年,她每天早上都要带给我一盒,甚至我们辗转到了现在的城市后,她也要从家里重重地背一行李箱的量给我。
她说,现在什么都变得很快啊,但是你一喝牛奶的时候,那副蠢兮兮的样子就还是我的小傻瓜。
说这话的时候她笑嘻嘻的,嘴角那颗小痣也仿佛会说话一样。
我很喜欢亲她的时候顺便亲一下那颗痣。
大一那会儿在学校门口的一个算命摊子上,戴着墨镜的大爷说,“姑娘你这颗痣位置不对啊,是薄情的位置。
”随后掏出一张传单招揽我们说,“来来来,大爷这里点痣五十块钱一颗,包你长情永远。
” 小方和我当时笑得不行,对大爷的话嗤之以鼻,不过是个江湖骗子想骗生意罢了。
小方抱着我,在回去的路上不断地问我,“要是我真的是个薄情的家伙,我们小傻子可怎么办呀?”我当时用着开玩笑的口气告诉她,“那你的小傻子就要生病了,要你亲亲才能好起来。
” 如果真有时光机,那现在的我八成是想回到那时候的,给那个家伙一拳头。
因为他真的生病了,没有小方的吻,也好不起来。
临近毕业的时候,我和小方是不同的专业,但我们俩都在考虑考研还是找工作的问题。
我是家里的独生子,爸妈对我格外放纵。
我手拿offer,问小方她作何打算。
我想,如果小方想考研,我就早一点去找工作,拿工资养她。
大学四年,小方其实从来没张口和我要过很贵的东西,我偷偷买来送她之后,她也会在其他地方补回来。
她特别喜欢说,“其实这些东西我都不是很缺,攒着钱为我们以后打算,未来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 在她的口里,我们的未来很长。
小方是想考研的,她还劝我和她一起考,她对校园生活的眷恋极深。
在她看来,社会如同大染缸,我要是先一步离开她,那我的心也会离开她。
她第一次和我闹脾气,和我冷战,然后又给我吃甜枣,撒着娇说:“你不要舍不得这个offer嘛,考完研以后我们的机会多着呢,说不定还可以在一家公司。
” 我同意了。
一夜之间,我从一个毕业季的佼佼者,重新掉进了排队考研的大军里,每天抱着专业书跑到图书馆占座备考。
身边没人理解我,照我舍友的话说,“想考研的家伙大二就开始准备了,想找工作的这会儿已经夜夜笙歌打算上班了。
你这个家伙还真和人不一样,嗨到现在去准备考。
” 我当时扭头一笑,“为了爱情呗,这东西可真要了人命。
” 一切都好说,公司不是非我不可,除了我,后面还有百八十号实习生排着队等着。
考研也不是没我不行,考研大军每年浩浩荡荡,学校档次越高竞争越残酷。
但是我非小方不可,她从没和我提过什么要求,唯独这个时候她想和我一起再多几年忙里偷闲的校园时光,我没办法不答应她。
我告诉家里,我要准备考研了,然后把拿到offer的事情瞒了下来。
在我妈眼里,也许我是个不争气的家伙——临到毕业季发现找不到工作,开始慌开始急,借着考研的名头歇脚。
那个时候宿舍已经空了大半。
人人都有了自己的方向,我们同船四载,也终于分别,开始各自踏上新的征程。
小方也是在那个时候突然说,“你搬出来和我住吧?” 她们宿舍关系不太好,这个时候她的心情容不得半点影响。
也是第一次我发现小方家里条件不错,她竟然说搬就搬,在市里位置很不错的小区里租下来一套两人居。
没给我一点想歪的可能,一人一间,我陪她备考。
这段时间很尴尬,突然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非常多的摩擦开始暴露,小方的控制欲越发强,我下楼买包烟,她都会觉得我在逃避学习。
她简直像极了我讨厌的高中班主任。
我们俩吵过架,每次都以她被气哭收场,她嘴里常念叨的台词是:“我只想我们多一些未来,你怎么能这么自私呢?你还是人吗,竟然冲我发火。
”这句话让我无数次怀疑我到底是不是人,居然冲这样为我们考虑的小方发火。
就这样,日子在吵吵闹闹中终于到了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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