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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不愿回家的人。
” 那时候的沈季没有听懂,但小孩子的好奇心来的也快走的也快,没过多一会就会被别的新奇玩意儿吸引了注意力,这项母亲只回答了个模糊轮廓的问题就也不了了之了。
现在沈季回忆起来,那个“不愿意回家的人”,恐怕就是舅舅吧。
现在轮到沈季要来给自己珍视的人写信,他当即犯了难,只恨当初没有冒着惹母亲生气伤心的风险多问上两句,最好问一问信都要写什么内容。
毫无根据,没有来由。
沈季站在那里,好像要一直站着直到思考出哪里才真正是宇宙和生命的尽头。
“好了你快去干活,”华礼看着沈季呆呆的样子特别想笑,于是戳了戳沈季的胳膊提醒他,“着什么急,我们天天晚上睡一起,省了好多天寄信的时间呢。
” 人的大脑和心脏是很诚实的器官。
哪怕这会儿主人忙的不行,努力想要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上,但大脑却开始不停播放这会儿他真正在意和惦念的事。
任谁都看得出沈季今天心不在焉,他满脑子一整天全都是要给华礼写信的事。
开头该写点什么作为开场呢,写的太正规会不会显得有些做作矫情,毕竟两个人是每天都要见面的,不是那种一年也见不上一面的笔友;但开头太随意会不会让华礼觉得自己不在意不上心呢。
两个人像约好了似的,写下给对方的信时,都不约而同的绕开了彼此。
虽然最终总归是要送给对方的,但准备的过程似乎就是不希望被看到。
此前从没恋爱过的华礼竟也体会到了当初在学校里某些同学暗恋某人,然后悄悄写情书的感觉。
家里有其他的笔,沈季却偏偏选择华礼没在家时,用他平日里写字的笔开始写信。
好像握着这只被华礼握过的笔,那上面的温度和漂亮的字体也能跨越时间一并传导进自己身体里一样。
落笔前沈季做了很多功课,他问了做活地方的叔叔伯伯们,尤其是给孩子寄过信的人,沈季一个都没有放过。
当然,沈季没有坦白说自己要给华礼写信。
“挑重要的说,说心里最想说的,提炼一下。
” 这么告诉沈季的原因,是因为镇子里代写时,字数超多需要加钱。
但没寄过信的沈季并没有考虑到这些,他在桌前坐了十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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