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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间都是在江家待着,给自己找各种各样的活干,因此虽然来了快十年了,村里的一些面孔还没认全。
而霍凛冬来坪乡村也是这几年的事,他也不是一个外向的人,常常是刁家、书塾两点一线,丁婆子不认识对方,再正常不过了。
“我姓霍,刁家猪肉档的当家人是我舅母,江夫子是我的老师,今天我看到江家妹妹在河边坐着,一个人孤零零的,担心她有危险,就将人带回来了。
” 丁婆子不认识霍凛冬,可他说到刁大妹,丁婆子一下子就知道他是谁了。
江家家底丰厚,往日里江家也是猪肉档的常客,江妩爱喝猪骨汤,每隔两日,丁婆子必然要来猪肉档买猪腿骨回家。
这会儿丁婆子显然想的更多,今天白天刁大妹请了媒婆上门说亲,要定给阿芜的,正是她家大小子,也就是眼前这个少年郎了。
想到这儿,丁婆子忍不住多打量了霍凛冬几眼。
小伙儿瘦瘦高高的,身子骨看上去不那么强健,不过刁家大郎听说是个读书人,读书人没几个长得胖的。
丁婆子下意识将霍凛冬和偶尔会上门向江保宗请教问题的林平春放在一块比较,林平春的身板子也是偏文弱的,这一点两方平手。
至于长相…… 这会儿霍凛冬收敛了阴郁低沉的气场,看上去就是一个眉眼精致,分外俊俏的少年郎,论外表,霍凛冬还稍胜一筹。
可选男人和挑布料不一样,出色的外表顶多锦上添花,和他的实质无关,在丁婆子看来,自家阿芜情况特殊,选男人就要挑那种厚道人家,即便将来发际了不满意阿芜这个痴傻的夫人,也不会狠心欺侮她。
刁大妹是个厚道人,买了那么多年的猪肉,从来不缺斤少两,知道她家阿芜爱喝骨头汤,每两天就得买一次猪腿骨,总是留心给她备着,好几次她去的晚了,以为猪腿骨应该卖光了,刁大妹总会拿出她早就用油纸包好,草绳捆好的猪腿骨出来。
还有那霍安,模样也是一等一的好,相比较霍安的好颜色,刁大妹的模样就如同话本里面的母夜叉,可这些年霍安和刁大妹的日子过的和美,刁大妹脾气急,有时候说话声音就如同吵架一样,霍安都能够耐着脾气安抚他,霍凛冬是霍安的外甥,留着一半相似的血脉,可见和霍安一样,也是个安分厚道的人。
但林家就不一样了,这些年只见他们拿江家的,吃江家的,从来也没回报过什么,就连儿女之间的亲事,也是一拖再拖。
这么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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