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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岁的春归隐约意识到,在同龄人中,没有像他这样活法的,只不过世界没有告知他这样的活法究竟算不算成功,但绝对不是大多数人口中的功成名就。
青年顿了顿,语气极其低落:“我太可怜了。
” 他其实是想和沈雪迟撒娇的,但千言万语凝聚在嘴边又不知怎么讲才好了,如果他能更早一点与对方相遇,想必也会成为很好的人吧。
男人不赞成地啃一口他破了皮的唇瓣,把他从水里捞出来,浑身都擦净了,嘴上却偏偏附和道:“是啊,可怜小狗。
” - 大约走了二十分钟,他们才终于来到埋葬春家父母的地方,这里是春归亲自选中的,左边种着一排柳树,右边就是一条小溪,偶尔还能看见对面低头饮水的小鹿,他想他的家人也会对这里感到满意。
只不过视线落在刘玉珍的墓上时,春归搓了搓自己发麻的指尖,依然感到难过。
他本是决定遵从刘玉珍在世界里的遗言,将她海葬,可真当联系完墓地管理员,看着他们企图翻开那片土壤,把刘玉珍的骨灰捞出来扰她清净后,眼泪瞬间打湿了春归的睫毛,他崩溃着跑上前阻止。
墓地不允许烧纸,但青年已经在自家院子里烧过了,老一辈的说烧纸要用树枝在土地上画个圆圈,一边烧还要一边念叨逝者的名字,喊他们过来收钱了。
春归也不记得自己和沈雪迟总共烧了多少,但他们肯定能用上最新款的手机,每天从三十万平米的床上醒来,无聊时还能开开坦克大炮了。
他把花束放在三个墓碑前,回头看了眼沈雪迟,紧张道:“……我来看你们了。
” 对着空气讲话是一件特别奇怪的事情,春归甚至觉得自己是在没话找话,可说得多了,那些话语就像流水般顺其自然地就从嘴里淌出来。
他说沈雪迟昨天给自己做了农家小炒肉,自己很快就要三十六岁了,他终于找到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年底的时候他和沈雪迟大概会去云滇旅游,运气好的话还能看见日照金山。
他絮絮叨叨地说太多,但就像考了一场长达两小时的普通话考试,事后自己都不记得说了些什么。
他只记得口渴的时候,沈雪迟会默默为自己递来矿泉水,瓶盖子一定是拧开的,说到动情的时候,旁边会适时地出现一张印有奶牛印花的手帕纸,甚至不需要春归自己动手擦,到最后,青年的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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