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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来得及舒一口气,腰便突然被男人从身后揽住,往后一带 男人的小臂极其有力,隔着衣服也能感觉到隐隐约约的肌肉线条,宁馥完全没有挣扎余地,整个人已经跌进了他的怀里。
属于宋持风的气息顿时如同突降的急雨,铺天盖地地将她笼罩起来。
“啊…” 她吓了一跳,手上吹风机眼看拿不稳,整个手掌便被宋持风托住,男人手迅速收紧,将女孩子的手拢进掌心,同时拇指把吹风机开关往上一拨,停了这吵人的噪声。
失去了节奏的心跳成为唯一的声源,宁馥背靠着男人胸口,不敢回头,身体紧绷得如同削得笔直的木头。
男人灼热的呼吸降临在她的耳廓: “有吃宵夜的习惯吗?” 宁馥自大一入学,就是各个专业课老师常挂嘴边的得意门生,因为她不光天资过人,还勤学肯练。
这样的一个好学生足以让所有老师失去尖锐刻薄的能力,提及这个小姑娘,唯一值得拿出来提上一嘴的缺点也只有“就是太爱吃夜宵了”。
学舞蹈的,身材就是生命,别说夜宵,很多女同学为了保持身材,晚饭常年碰都不碰。
宁馥高中的时候也玩儿命减过肥,后来被时慈发现,就经常给她投喂,到大学之后更是不光每日三餐陪同在侧,每到晚上要么带着她去吃夜宵,要么带着夜宵来找她。
最后竟硬生生把她一个舞蹈生养出了一个夜宵胃,每天晚上不吃点什么都睡不好觉。
想到时慈,宁馥又是一阵动摇。
到了嘴边的‘没有’又硬生生地拐了个弯:“偶尔会吃,但是今天没什么胃口。
” 男人沉沉地嗯了一声,“那今天就陪我吃一点。
” 他开口,滚烫的吐息不期而至,落在宁馥的耳廓上,让她有一种好像同他耳鬓厮磨的错觉。
“我去拿东西。
” 说完,宁馥便迫不及待地拨开宋持风环在腰间的手,把吹风机砸回架子上,从他怀中挣脱了出去。
她走得很快,一阵风一样进了更衣室。
更衣室里没有人也没有东西,供员工坐着换鞋的长凳上只孤零零地剩下她的提袋七扭八歪地倒在那。
宁馥心神不宁地走到镜子前,想检查自己的头发有没有吹干,然而手拨开鬓角的碎发,却是猛地一怔。
她皮肤天生就是晒不黑的白,而且不是那种干白,是透着亮,带着珠光感的白。
这种肤色让耳廓那块显得很薄,特别容易显色,好在她不是一个经常红耳朵的人,之前有一阵时慈喜欢弄红她的耳朵,每次都要废好大一番功夫才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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