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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能让他变得这么听话,那这个吻还不算亏。
吃饭的酒店虽然离辛禾子的公司不远,走过去也不过五分钟路程,但我和蔡聪聪还是打算各自开车过去。
经过唯一一个红灯时,余光瞧见纪晨风无意识地摩挲着左手手腕,好像那里有什么东西一样。
“你的手怎么了?”我直接开口问道。
纪晨风动作一顿,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腕。
“这个吗?不小心被抓伤了。
”他缓缓解开袖口,往上提了提,露出手腕上鲜红的三道抓痕。
虽然已经结了血痂,但因为伤口比较深,乍看上去还跟刚抓上去的一样。
“原来万人迷也会被抓啊。
”我调侃道。
“做兽医总是免不了要遇到这些的,习惯就好了。
”他说着,再次扣上袖口,“我不是万人迷。
我如果是万人迷,小时候就不会总被人欺负了。
” 这些我都知道,私家侦探早就事无巨细地全写进报告里了。
可坐在这里的并不是已经将他的事烂熟于心的桑念,而是第一次听这些的桑念。
“被欺负?你吗?”我装出好奇的模样,“你小时候块头应该也不小,怎么会被欺负?” “在自然界,残疾的幼崽是会被逐出族群的。
由于戴着奇怪的助听器,看起来和别的孩子都不一样,我也被逐出了人类幼崽的群体。
”他的声音不疾不徐,似乎已经彻底释怀,不含一丝对过往的怨怼,“他们不仅排挤我,抢我的东西,还会把我推倒,将我关进厕所。
” “真是群……小混蛋。
”把“狗杂种”咽回去,我选了个较为文明的骂人词。
“但不是所有人都那样。
我有个……朋友,小时候就住在我家附近。
每次我被抢走书包、鞋子、助听器这些东西,他就会再帮我抢回来。
多亏了他,省了不少冤枉钱。
后来因为大家都怕他,也就渐渐不再欺负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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