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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彩虹,看见一轮明月照亮波光粼粼的大海那样看见了夏老师。
怎么可以这样美呢?小洛问自己。
夏老师明明不施脂粉,明明留着最简单的披肩发,明明只穿着一条最简单的牛仔裤。
她就这么毫无准备地来到小洛面前,拥挤的教室里突然照进来一道斜斜的阳光,一堆陈旧的,歪七扭八,满是划痕的课桌看上去突然变得朦胧和亲切了,因为它们沉默地做了夏老师的背景。
夏老师轻盈地落在忍辱负重的课桌们中央,空气于是突然间绽开了一个伤口,那里渗出的清新而艳丽的血液就是夏老师蜻蜓点水般的微笑。
一个月以后,在一篇题目叫《我的老师》的作文里,小洛这样写:“等我长大以后,我要当一个服装设计师。
我要做出最漂亮的衣服给夏老师穿。
我想创造一些人们从来没见过的颜色,因为每次上完夏老师的课,听完她唱的歌,我的心里就会有好多好多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的颜色在跳舞。
我想那就是音乐的颜色吧。
总有一天我要告诉夏老师:这些颜色本来就都是属于她的。
” 丁小洛的班主任把这篇作文拿给夏芳然看的时候,她正坐在办公室里望着窗外发呆。
她觉得实习这种糟糕的生活漫长得似乎永远不会结束。
你只能穿最难看的衣服,只能天天对着那一群嘈杂得让人头晕的孩子,这阴暗的办公室里那些人到中年整日家长里短的女老师们一个个对你虎视眈眈就像电影里五十年代的妇女主任。
夏芳然沮丧地明白自己永远做不成一个好老师――为人师表这么光荣的事情,就留给那些干燥的女人们去做吧。
那个写这篇作文的叫做丁小洛的孩子很怪。
夏芳然之所以记住她是因为她有一副绝好的嗓子但是没有好的乐感来跟这嗓子匹配。
夏芳然摇摇头,总而言之,她对别人的事情通通没有兴趣,何况是一个萍水相逢的孩子的嗓子或乐感。
还是想想自己尽管八字还没一撇的咖啡馆――那可是这发霉的日子里唯一的兴奋剂了。
夏芳然要管她的店叫“何日君再来”。
她已经决定了。
但是夏芳然从来就不知道,那个孩子满怀感恩地跟着她唱歌,看不出来夏老师美丽的微笑里有多少勉强,同样看不出来这位夏老师已经快被这空气不流通的教室,快被他们这群永远也安静不下来的小麻雀们逼疯。
夏芳然更不知道自己就在无意中点燃了这个孩子对生活的热情,信心,甚至是想象力。
然后,冬天来了。
那年冬天学校选中小洛的年级代表学校参加市里的千禧年歌咏比赛。
夏芳然则必须非常不情愿地在实习马上就要结束的时候担负起准备这次比赛的责任。
丁小洛一直都记得,她知道自己被选进了为了比赛临时组起的合唱队的那一天,天气绝好。
北方的冬天如果阳光明媚的话,很容易看到一种锋利的天高云淡。
虽然锋利,却根本没闪着那抹咄咄逼人的寒光。
那是小洛喜欢的天气。
她跟着合唱队一起练歌,准确地说,跟着夏老师练歌。
除了比赛的规定曲目外,夏老师选择了一首叫做《明天会更好》的歌。
夏老师说:“这是首老歌了。
它很适合童声合唱。
” 于是,小洛关于那个冬天的记忆,变成了一样可以贴上五个字的标签的标本:明天会更好。
为了练习,放学回家的时间常常很晚。
白昼一点点地变短,巨大而疲倦的地球无声无息地把越来越长的黑夜留给北半球的孩子们。
可是尽管这样,在令人沮丧的冬日的黄昏里,在北半球这声冗长的叹息里,依然有一群孩子在为它感恩和喜悦地歌唱着:“轻轻敲醒沉睡的心灵,慢慢张开你的眼睛。
看看忙碌的世界是否依然孤独地转个不停。
春风不解风情,吹动少年的心――” 什么叫“风情”,小洛其实不大了解。
可是她隐约感到了,这不是个大人们乐意从小孩子的嘴里听到的词。
因为它牵涉着某种秘密的,但是妩媚的欲望。
可是现在不同了,小洛可以光明正大地把让这个词在她口中大摇大摆地进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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