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是约瑟夫,趿着绛红色的皮革卧室拖鞋,鞋跟的地方已经踩平了,鞋尖磨坏了,还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开襟羊毛衫,烂泥一样的米黄色,一看就是地下室里清仓甩卖的便宜货[1],嘴里抽着烟斗,他的头发斑白稀疏,吐字发音是优美动听的地道英国腔,一如既往。
“在威尔士[2],”他说,“多半是在农村,有一种人,叫做食罪人。
每当有人临死的时候,食罪人就会被请去。
那家人会准备一顿饭菜,摆在棺材上面。
棺材全都让人预备好了,那是自然的:一旦别人断定你快不行了,在这件事情上你几乎就没什么选择的余地了。
其他几个版本说,饭菜会放在死者身上,这样子一顿饭一定吃得马马虎虎的。
不管怎么样吧,食罪人会狼吞虎咽一番,还会领到一笔钱。
他们相信,那个行将就木的人一生中积累的所有罪孽都会从他的身上移走,转到食罪人那里。
食罪人因而完全被别人的罪给撑得饱饱的。
她身上负的罪业实在太过深重,谁也不愿意和她扯上一点关系;一种灵魂的梅毒,可以这么说吧。
甚至连和她说话都是忌讳,当然了,又该叫她去吃饭的时候除外。
” “她?”我问道。
约瑟夫笑了笑,撇开半张嘴的笑容,露出一边的牙齿,没有咬住烟斗柄的那一边。
一种带着嘲讽的笑容,像头狼似的,他看出什么来了?这次我又是哪里露了马脚? “我把她们想成是上了年纪的女人,”他回答,“虽然也没理由说食罪人就不能是男的,我想。
不管是谁都可以,只要他们愿意吃下那些罪恶。
一贫如洗的垂垂老朽,除此之外再无他法维持生计,难道你不觉得么?一种老太婆的精神卖淫。
” 他盯着我,一直歪着嘴巴笑着,我则记起了自己听说过的某些关于他的事情,他和女人的事情。
不说别的,他已经结过三次婚了。
不过他和我之间什么事情都没有,从来没有,虽然他确实有些太过依依不舍地想要帮我穿上大衣。
我为什么要担心呢?我又不是把持不住自己的人。
再说,他至少已经有六十岁了,而且,用我儿子们的话来说,那件羊毛开衫可真恶心。
“但杀掉她们其中一个却是晦气的事情,”他说,“而且肯定还有其他好处。
实际上我觉得食罪这工作有不少值得称道的地方。
” 约瑟夫不是那种的人,那种会在你对他爱理不理或无话可说的时候宽容默默等候的类型。
要是你不想和他谈,他他妈的绝对会和你谈,谈一些他所能想到的最最无聊的事情,通常都是。
我已经全都听过了,他的花坛,他的三任太太,还有如何在地下室里种植马蹄莲;我也已经听够了他的地下室。
我都可以去当导游了。
他说他觉得对于他的病人来说——他不愿意叫他们“客户”,约瑟夫可没什么不好意思说的——让他们知道他也是个普通人有好处,老天啊,我们当然知道。
他会喋喋不休地一直说个没完,直到你明白过来,你付钱给他并不是要听他讲他家里的植物,你付钱给他,是为了让他能听你讲你自己的事情。
可是,有些时候,他是真的言之有物。
我端起自己的咖啡杯,想着眼前的这个时刻会不会是其中之一。
“好吧,”我说,“你不就是想让我问你吗,我问就是了,为什么?” “显而易见的嘛,”他回答,又点起了他的烟斗,吞云吐雾。
“第一,那些病人必须一直等到临终的时候。
真正的生死存亡、危急关头,不是假装的,也不是臆想出来的。
他们不准来麻烦你,除非到了那个时候,除非他们能证明自己病入膏肓,可以这么说吧。
第二,人家能饱餐一顿哪。
”他无奈地笑笑。
我和他都知道,他的病人里有一半都懒得付钱给他,即使是政府发给他们的钱。
约瑟夫总是接一些其他人连碰都不愿意碰的病人,已经成了习惯,不是因为他们病得太重,而是因为太穷。
靠领救济金过日子的母亲之类的;信用风险严重,就像约瑟夫自己一样。
他曾经被一家精神病院解雇,原因是他企图实行员工自制。
“再想想那些省下来的时间,”他接着说,“每个病人身上花个把小时,加在一起,而不是年复一年的每周看两次,看到最后结果还是一样。
” “这可真够愤世嫉俗的,”我不以为然地说。
消极厌世的人应该是我才对,但说不定他是在出奇制胜,好让我不得不认输让步。
按照约瑟夫的说法,愤世嫉俗是一种自我保护。
“你甚至都不用去听他们讲话,”他说,“一句怜悯的话也没有。
罪过食物传达。
” 他突然显得既悲伤又疲惫。
“你的意思是,我在浪费你的时间?”我问。
“不是我,亲爱的,”他回答,“我的时间要多少有多少。
” 这句话在我听来是故意屈尊迁就我的意思,我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一点。
不过我没朝他扔咖啡杯。
我已经不像从前那么怒气冲天了。
我们在这个问题上面花了很长时间,我的怒气。
只是因为我发觉现实是如此不尽人意;我的生活就是如此。
如此有始无终、庸俗伤感,如此徒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林梦秋重生回了及笄这一年。 救过她的南阳王世子沈彻被人暗害断了双腿,从光风霁月的矜贵公子变成了人人厌弃的大魔头。 他性情大变阴晴不定,在连着折磨死了四任世子妃后,下一个要嫁去王府的是她大姐姐。 为此在成亲前一日,林梦秋钻进了新房救下了要自尽的姐姐,穿上嫁衣坐上了喜轿。 没人知道,这个所有人眼中暴虐的残废,是她的天神,是她奢求了一辈子的恩人。 * 成亲后,林梦秋每日都在努力的守好自己替嫁的秘/
此生尘缘早已尽,我本尘世一仙凡。起于微末傲红尘,修得《蜉蝣》忘江湖。 PS:大概就是,仙侠和种田结合。一名少年无意打开灵台,识海发现方寸灵山。从此种仙稻,养灵药,开洞府,开辟一片桃源仙境,踏上修仙之路。 /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种文,主角每天都在被各种身心虐或者在被各种身心虐的路上,神奇的是,这文的结局居然能he!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种生物,自己喜欢的人再怎么渣,他依旧选择毫无自尊的爱着对方,这种生物有个亲切的别称:贱受。 贺归唯一的任务就是,让贱受远离渣攻,并且他还要宠着贱受,把渣贱剧情扭转为甜宠剧情。 穿到手下作者虐文里的贺归深吸一口烟,表示:这也太特么艹蛋了! 注意!注意!注意! ①主攻文/
戚柒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了男主的嫂嫂 一个在亡夫头七爬墙,最后被男主弄死的狐狸精寡嫂。 对上男主阴冷的目光,戚柒眼前一晕,觉得自己可能活不过下一章了! ****** 起初, 裴靖留着那狐狸精寡嫂的命,无非是为了让她死得更惨; 后来, 啧,真香。 cp:外表妖艳内心纯情小可爱女主vs外表禁欲假正直内心腹黑偏执病娇男主 阅读提示: 1、女主是美食+手工达人,一切都是设定,谢绝考据。 2、女主美/
【私设须知】A分化没有两套器官,所有分化都只是信息素变化,生孩子我说行就行 黎初出事后,穿进了一本自己刚看完的娱乐圈abo言情文里。 很不巧黎初就穿成了眼红女主的炮灰,还穿到了出事现场,原主正准备给女主下药拍她的不雅图。 女主表面是个B,但黎初知道,她其实是个还没分化的O,在被下药她会完成觉醒,成为万人迷开启甜爽文路线,而对她下药的炮灰则下场非常凄惨。 想到炮灰的命运,黎初看着手里还没送出/
某年某月某日,神女醒醒奉旨下凡历劫,却被好友一脚踹下云端,从此整个人生轨道完全走偏 本以为就她这非富即贵的身份,再怎么不济也是个王侯将相,怎的就成了个乞丐? 要饭有风险,外出需谨慎。 羞涩啊!她竟然能被名震六界的战神强行捡回去做了他的徒弟?! 然而师傅的烂桃花也太多了啊有没有? 火神的后裔妖娆似火;魔族的公主能文能武; 龙族的公主温婉可人,满满都是JQ,简直让人把持不住(・・`) 醒醒,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