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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1(1/5)

你吃过惠特斯特布尔[1]的牡蛎吗?如果吃过,你一定不会忘记。

肯特郡的海岸线造就了惠特斯特布尔的牡蛎——全英格兰最大最多汁的牡蛎,那口感真是妙不可言。

没错,惠特斯特布尔的牡蛎非常出名。

以味蕾发达著称的法国人经常穿越海峡来吃牡蛎,它们还被装在加冰的木桶里,运往汉堡和柏林的餐桌。

我听说,连国王也和凯佩尔夫人[2]一起专程到惠特斯特布尔的私人酒店吃牡蛎大餐。

还有已故女王[3]——(据传言)直到去世前,她每天都要吃一颗惠特斯特布尔的牡蛎。

你去过惠特斯特布尔,见过那里的牡蛎餐馆吗?我父亲开了一家牡蛎餐馆,我就是在那里长大的。

你记得主干道和港口之间那栋狭长的房子吗?它饱经风雨洗礼,墙体的蓝色油漆已经剥落。

你记得房子门口挂着的那块旧招牌吗?上面写着“阿斯特利的牡蛎餐馆,肯特第一”。

或许,你还曾推开那扇门,走进那昏暗、低矮却香气扑鼻的房间。

你能记起那铺着方格桌布的餐桌吗?那桌上放着一块小黑板,用粉笔写着菜谱,桌上还有一盏酒精灯,一块正在融化的黄油。

为你服务的是不是一个脸颊绯红、举止活泼的鬈发女孩?那就是我姐姐,艾丽斯。

或者是个高大的驼背男人,系着一条雪白的围裙,在脖子那里打了个结,一直垂到靴子上。

那是我父亲。

你见过那开开合合的厨房门后,站着一个皱着眉头的女人吗?她看着锅里冒泡的牡蛎汤升起团团蒸汽,或者烧烤架上的牡蛎滋滋作响。

那是我母亲。

你是否还记得,在她身边有一个身材苗条、面色苍白、貌不惊人的女孩,把袖子卷到胳膊肘上面,任一缕柔顺却黯淡的头发垂在眼前,嘴里不停地哼唱着街头的歌曲,或者音乐厅里的旋律。

那就是我。

就像民谣里的茉莉·梦露[4]那样,因为我父母是鱼贩,所以我也是。

我父母开餐馆,住在餐馆上面的屋子里。

因此我从小就是个卖牡蛎的女孩,是在各种各样的鱼腥味里泡大的。

我人生中迈出的头几个步子,就是在一桶桶加了冰块的牡蛎之间。

我还没学会用粉笔在黑板上写字,就学会了怎么用刀子剜牡蛎肉。

当我还坐在老师的膝盖上背字母表的时候,就能说出牡蛎餐馆厨房里的东西——哪怕蒙着眼睛,我也能把鱼给分拣出来,还能说出它们的种类。

惠特斯特布尔就是我的整个世界,阿斯特利的客厅是我的王国,而牡蛎分泌的汁液则是我的魔法。

母亲告诉我,我是他们从牡蛎壳里捡到的,一个贪婪的顾客差点把我当午餐吃掉。

尽管我很快就不再相信这个故事了,但在十八岁以前,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对牡蛎的感情,也从来没有离开父亲的厨房去寻找事业或者爱情。

哪怕以惠特斯特布尔的标准来看,我的生活也挺不寻常的,不过我们的日子并不令人厌倦,也并不十分辛苦。

我们每天七点钟开始干活,十二个小时以后收工,在这段时间内我干的都是同一件事。

母亲做饭时,父亲和姐姐上菜,我就坐在牡蛎桶旁边的那张高脚凳上清洗牡蛎或者磨刀。

有的顾客喜欢生吃牡蛎,这样的话最好办,我只需要从木桶里拣出一打牡蛎,洗掉里面的海水,加上一片欧芹或水芹一起摆在盘子上就行。

还有人喜欢吃炖的,炒的,烤的,加上奶油烤的,或做成馅饼的,那我的工作就复杂了。

我得把牡蛎一个个打开,清洗干净,和新鲜的开胃菜一起放进妈妈的锅里,牡蛎的汁液一点都不能洒出来,更不能弄脏。

由于一个晚餐碟可以装一打牡蛎,由于牡蛎茶很便宜,所以我们的餐厅也很忙碌,很快就会坐满五十个人,你可以算出我每天要处理多少个牡蛎,或许也可以想象,我们每天晚上关门的时候,我那泡在盐水里的手指有多酸多红。

即使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我早就放下了牡蛎刀,永远退出了父亲的厨房,但每次看到鱼贩的木桶,或者听到牡蛎商人的呼叫,我的手腕和指关节都会隐隐作痛。

有时我甚至觉得,我的大拇指指甲盖和手掌的缝隙之间还能闻到牡蛎汁水和海水的味道。

我刚才说,小时候我的生活里除了牡蛎就没别的,但也不完全是这样。

和其他在小镇上古老的大家庭里长大的女孩一样,我也有朋友和表兄妹。

我有个姐姐艾丽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同住一间房,同睡一张床,她知道我所有的秘密,也把自己的秘密都告诉我。

在某种意义上,我甚至有个男朋友——这个男孩叫弗雷德,他与我舅舅乔和哥哥戴维在惠特斯特布尔的海湾开一艘渔船。

最后,我还有个爱好——去音乐厅——你或许可以将其称为一种狂热。

确切地说,我是喜欢音乐厅里的歌曲。

如果你去过惠特斯特布尔,就会知道这是一种多么不合时宜的狂热,因为我们镇上既没有音乐厅,也没有剧场,只有一盏孤独的油灯伫立在坎伯兰公爵酒店门口,游吟诗人偶尔会在那里吟唱,八月份还会有个演木偶剧的人在这里搭棚子。

不过从惠特斯特布尔去坎特伯雷只要坐十五分钟的火车就到了,那里有个音乐厅,叫坎特伯雷游艺宫,里面的一场演出有三小时之久,票价六便士,据说是全肯特郡最好看的。

那个游艺宫很小,我猜,甚至算得上简陋,但是在我的记忆里——我还是以一个牡蛎女孩的眼光来看它——我看到墙上挂的镜子,观众席上深红的坐垫,幕布上方镀了金的石膏丘比特像。

像我们的牡蛎餐馆一样,它也有着自己独特的气味,那是木材、油漆和啤酒的味道,是汽油、香烟和头油混合的味道。

现在我知道了,无论哪儿的音乐厅都是这股味道。

我小时候没缘由地爱着这种味道。

后来我听剧院的经理和艺人们说,这是笑声和掌声的气味。

再后来,我明白这味道的实质并不是快乐,而是悲伤。

不过,这些只是我故事的开头。

我比大多数女孩更熟悉坎特伯雷宫的颜色和气味。

至少在我十八岁那年,在父亲家里的最后一个夏天,我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艾丽斯有个在那里工作的男朋友,名叫托尼·里夫斯,他经常让我们免费去看表演,或者给我们弄些低价票。

游艺宫的经理叫特里基·里夫斯,是个名人,因此他的侄子托尼对艾丽斯来说也颇具魅力。

一开始我们的父母并不信任托尼,认为在剧场工作的他有些“轻浮”——他成天在耳朵后面夹着香烟,油腔滑调地说着合约、伦敦和香槟的事。

但相处久了没有人会不喜欢托尼,因为他是那么的心胸宽广、随和善良。

就像其他追求我姐姐的人那样,托尼仰慕她,因此对我们每个人都很好。

每个周六的晚上,我都和艾丽斯去看坎特伯雷宫最流行的表演,我们把裙子塞在座位下面,跟着合唱团唱着欢快的歌曲。

和其他观众一样,我们也有自己的喜好。

遇到最喜欢的节目,我们边看边叫,求歌手演唱一遍又一遍,直到她嗓音嘶哑,而她——通常是我和艾丽斯最爱的女歌手——再也唱不出来了,只能微笑着鞠躬行礼。

演出结束时,我们向坐在售票亭后面那个小办公室里的托尼致谢,嘴里哼着舞台上的旋律。

我们在开往惠特斯特布尔的火车上哼着方才演出中的歌曲和一些别的歌,快快乐乐地回家去。

当我们上床睡觉时,我们对着一片漆黑唱着歌,在梦中还打着节拍。

第二天醒来,我们还哼着歌。

我们干活的时候也带着一点音乐厅的时髦劲儿——晚餐时分,艾丽斯一边上菜一边哼着小调,客人们听了不禁莞尔;而我,坐在高脚凳上和卤水碗前,对着清洗干净的牡蛎肉唱歌。

母亲说我也该亲自登台表演。

不过她说着就笑了,于是我也笑起来。

我所见过的那些舞台灯光下的女孩,那些唱着我喜爱的歌曲的女孩,都不是我这样的。

她们更像我姐姐:樱桃小嘴,一头鬈发垂落香肩,她们胸脯高耸,手脚纤细优美,像酒瓶一样凹凸有致。

而我又高又瘦,胸脯扁平,头发也没有光泽,眼睛是浅褐色的,泛着些许游移不定的蓝。

我的皮肤十分平滑光泽,牙齿也很白,不过这些特征并不起眼,至少对我们家而言。

我们成日浸润在卤水的蒸气之中,因而全都像乌贼一样洁白无瑕。

对,像艾丽斯那样的女孩,注定要穿着绫罗绸缎,站在被丘比特环绕的镀金舞台之上;而我这样的,就要坐在昏暗的楼座里,默默注视着她们。

至少我当时是这么认为的。

上面说的那些——平日里剜牡蛎、洗牡蛎、做牡蛎、端牡蛎,以及周六晚上去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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