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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3)

翻过远松岭后,路就好走多了,官道蜿蜒在青山绿水中,行至半日不见人烟,唯有白云漂浮清风阵阵,山谷中鸟鸣清脆婉转,再一低头,见手里捧着的一坨毛茸茸的鸟,听着耳边清脆的鸟叫声,跟这小东西唱出来的似的,教季玉山越看越欢喜,忘乎所以起来。

他嘚吧嘚吧又说了一日,有点口干舌燥,就从包袱里摸出水囊灌了两三口,边喝边眼不离手里的一坨,对小东西几乎有点爱不释手。

小黄鸟在他手心四脚拉叉睡的死沉死沉,他看见被系在小黄鸟爪上的小筒子,想了想,伸出两根手指摸了过去。

就在他刚碰到竹筒时,旁光不经意的一扫,刚好和小黄鸟对上了眼。

灵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醒的,豆大的小黑眼清明锐利,沉默不语的盯着季玉山的两根手指。

那目光就像一柄锋利的小刀,已经抵在了他手指边上,只等他下手,就要付出丢掉两截手指的下场。

季玉山被他这么一看,浑身一个激灵,骤然从灵江毛茸茸圆鼓鼓的模样上清醒过来这只鸟可是能震杀狼群,拎起千斤旦八棱梅花锤的小鸟,和山谷里那些会唱歌的妖艳贱货可是一点都不一样。

他噌的缩回手指,结巴道:“我我我想看看你脚伤好了吗。

” 灵江面无表情的收回视线,炸着小翅膀换了个姿势,奶凶奶凶的嗯了一声,把爪爪缩进肚子下面,张开尖尖的小嘴,打了个冷酷的哈欠。

他筒子里的消息不重要,否则驭凤阁三万多只信鸟,也不会让他去行信,但即便再不重要,灵江作为驭凤阁信鸟一员,还是有些职业素养,不会让任何人碰他筒子里的信。

睡了半晌,感觉脚爪上的伤好了些,灵江就默默地眯起小眼,盘算着自己这一趟究竟迷了几回路。

他觉得凡人对鸟有些过分的严苛,认定了鸟不会迷路,然而灵江从破壳开始就不怎么能记住路,经常出去吃食之后再回来,就寻不到属于自己的那只鸟窝了。

但灵江认为这不算个问题,寻不到窝就到别鸟那儿去挤一挤就成了,就算没鸟愿意和他挤,三山六水也总有他一处落脚地,活的十分肆意,颇有‘醉倒落花前,天地为衾枕’的洒脱。

不过坏就坏在他不是山谷里唱歌的萌物,乃是江湖第一情报阁的信鸟,找不到归巢的路是大忌。

于是只好沦落为驭凤阁中三万只信鸟中的老末,和老弱病残为伍,提前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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