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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发生在嘉靖初年。
夺节 《宿迁县志》:曹氏小字宣姬,是秀才曹濂的女儿。
她端庄娴淑,寡言少笑。
十八岁时,与陈献玧结了婚,婚后四年,献玧病故。
宣姬悲痛万分,以死自誓。
只因两个女儿还在襁褓中,又加之家人防范严密,才没死成。
遂身穿素衣,挽起头发,粗茶淡饭地打发日子。
献玧的哥哥献瑾是个无赖,吃喝嫖赌无所不为,自献玧死后,他就密谋想让宣姬改嫁。
宣姬知道后,就准备了一把利刀来自防。
无事决不轻易迈出家门。
一天,她的大伯嫂来骗她,叫她去场院分豆子,她信以为真,收拾收拾就跟着大伯嫂走了。
刚出大门,就见外面停着一辆马车,看那样子好像是迎亲的。
宣姬方惊疑未定,众人已经把她硬拽上车,宣姬力弱不胜,便披发破面,号泣痛骂,几次跳下车,又被人拖了上去。
献瑾等人拼命用鞭子棍棒抽打她,把她打得体无完肤。
天黑时,宣姬被拉到娶她的人家,宣姬骂得更为厉害,众人也更狠命打她,直打得她气息奄奄。
其家见她要死了,才有些担心,也就住了手。
宣姬卧在地上微睁双眼,见灯暗人远,便竭尽全力跳起向外奔去。
这家的门外就是邳州城河,宣姬逃到河边,一头扎进水里,岂料水浅,一下子没淹死,宣姬便把头埋在水里,可是,越急越不死。
这条河的旁边临近邳州同知苏某办公大院的后门,巡逻士卒见宣姬要自杀,就把她救了出来,并报告了苏某。
苏某传令让她进来,详细询问了她的大伯子剥夺她的守节志向,强行让她改嫁的情由。
苏某听后很生气,命令州判王振先将那些合谋者抓起来严刑细审,依法严惩,然后,发给宣姬凭证,让她守节终身。
为珠钿死 《深泽县志》:孤庄村的孙氏,是孙常绪的女儿。
十四岁时,与杨得保之子杨克新结了婚。
结婚刚两年,克新就去世了。
孙氏十分痛苦,矢志守节。
每日粗茶淡饭,勤劳持家,苦守二十三年。
一天,孙氏突然服毒身亡,她父亲认为是公公杨德保和小叔子永新将她逼死的,就向县衙投诉,请县令大人为她申冤。
县令听后,很同情她,便把她的公公和小叔子抓来审讯。
再说克新有个外公叫刘志伸,当他听说孙杨两家为孙氏的死因打官司时,便同村里的秀才及几位年老者一同来到县衙,向县令当面陈述孙氏的节孝品行及致死之由。
他说:“孙氏年纪虽轻,但终日沉默寡言。
她早婚,没过两年的工夫就守了寡。
丈夫死后,她矢死不贰,很受家人的敬重。
家中历来和和睦睦,公婆对她如亲生骨肉,她也十分孝敬公婆。
那她为什么服毒自杀呢?原来是因为丢了一个结婚时戴的珠钿首饰。
而常绪见女儿突然无缘无故死去,以为是受逼所致,便上告到官府。
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
”原告、被告听刘志伸这样一说,也明白了许多,便停止了打官司。
官司虽然不打了,可是,那么一个小小的珠钿,怎么会置孙氏于死地呢?有人说:“孙氏每日孤灯纺织,生活艰难,考虑到那珠钿难得而伤心以死。
”有人说:“一定是公公婆婆妯娌们认为她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见她丢了珠钿,交相讥责她,她愤恨而寻死。
”县令说:“这些看法只能拿来评议庸妇,而不能用来谈论贞节妇人。
《诗经》上说:‘髡彼两髦,实为我仪。
’她既然誓死守节而没有贰心,则物在如人存,见髦如见共伯。
所以《诗经》的序以共姜为怨而慕,今天孙氏为珠钿而死,就如同共姜的志向。
张氏狱 《安一陽一县志》:张氏,是徐滚的妻子。
徐滚早亡,留下她和刚刚几个月的女儿。
有人劝她改嫁,她不同意,誓死守节。
她每日勤于纺织,挣钱维持家用,她对寡婆恭敬孝顺,寡婆死后,她依礼将寡婆殡葬。
没有特殊的事,张氏从来足不出户。
她本来住在天池村,因父亲住在县城,八十多了,孤身一人,无人照料,便搬到城里与老父同住,非常孝顺地照顾父亲。
可是,在康熙己卯年(公元年)春天的一个夜晚,张氏突然被人杀害,她的小女儿也没能幸免。
这个疑案很久没能侦破。
后来,县令突然做了个奇怪的梦,于是把凶手冯三抓来审讯,结果,他从实招来。
罪犯交代说:“我本想娶她为妻,她不干;我又威胁利诱她,她还是不动心,并怒骂不止,说要到官府来控告我,我恼羞成怒,便杀了她来灭口。
谁知天网难逃,我愿伏死罪。
”于是,县令依法将他斩首,而为张氏建了贞节牌坊。
红绣鞋 《泾林续记》:张荩,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子弟,因家中富有,无需为生计操心,便每日在街头闲逛。
一天,他又到街上去,偶然看见临街楼上有个少女特别漂亮,就心生爱意,便常常到那楼下遛跶,有时还停下来抬头往上望,以挑逗那少女。
少女见他常来楼下观望,开始觉得奇怪,时间一长,也就全明白了,心里也钟情于他。
一天晚上,月明星希少女刚倚窗远眺,张荩又来到楼下,用汗巾挽成一个同心结投给了少女,少女随之扔给他一只红绣鞋。
两人情意甚浓,无奈高楼深院,上下悬绝,内外阻隔,没有办法相会。
张荩怅然而去。
第二天,张荩到处寻求与少女家熟识的人,想拜托他去替自己牵线搭桥。
当他听说卖花粉的陆老太与少女家有来往时,就拿着厚礼去贿赂她,向她诉说自己对少女的相思之情,请她帮忙。
陆老太见他酬礼丰厚,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于是,她便怀揣红绣鞋来到少女家,微露其意。
少女面色潮红,矢口否认。
陆老太就拿出红绣鞋,并向她讲述张荩如何想念她。
少女见不能隐瞒,便求陆老太给想办法,让他们相见,陆老太说:“这其实也不难,你把一些布连接在一起,让它能垂到地面,等张荩来时,他一咳嗽,你就把窗户打开,将布垂下去,叫他扯着布爬上来。
”少女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和陆老太商量好,让张荩当日晚上来。
陆老太见事情已经谈妥,便告辞了少女,到张荩那儿报喜去了。
不巧,张荩外出不在,陆老太只好先回家中。
她刚走进家门,她的儿子正拿着刀想杀猪,见她进来,就喊她来帮忙,这一张罗,袖子里的红绣鞋不觉掉在地上。
儿子问她:“你揣着一只红绣鞋干吗?”陆老太便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给儿子听。
陆老太的儿子是个屠夫,向来粗野,对他母亲也不例外。
他听母亲这样一说,便斥责道:“告诉你别管那么多闲事,假如事情泄漏了,灾祸不会小的。
”陆老太说:“那怎么办,已约好今天晚上见面。
”儿子怒吼道:“你如果不听我的话,我就把你送到官府,免得牵累我。
”说着,就把那只红绣鞋拿过来藏了起来。
陆老太见鞋没了,不知如何是好。
正巧张荩派人来问,陆老太更是无计可施,便让来人告诉张荩,这事急不得,要慢慢来。
张荩相信了陆老太的话,以为没什么希望,也就不大上心了。
再说那屠夫从母亲手里拿到了绣花鞋,又知道了约会的暗号,心里甭提多高兴了,便乘着夜色来到了少女的楼下,果然见楼窗半开,少女倚窗凝睇,好像在等待着谁。
屠夫轻轻咳嗽了一声,少女就把布垂了下来,屠夫顺着布绳爬上楼去。
黑暗中少女以为是张荩,就拉着他的手走进卧室。
屠夫从怀里拿出绣花鞋还给少女,并缕述相思之情,少女见了绣花鞋,又听了他那情意绵绵的话语,一点也不加怀疑。
竟和他恩恩爱爱地度过了甜蜜的一夜。
第二天拂晓,又把他用布绳垂下楼去。
两人亲亲密密地来往了将近半年,少女的父母觉察了,便大骂女儿,说她败坏门风,要用棍棒惩罚她。
少女很害怕,当天夜里,屠夫又来了,少女便对他说:“我父母已知道了这事,把我痛骂了一顿,你以后千万别再来了,等我父母气稍消消,咱们再想办法见面。
”屠夫听了少女的话,口中唯唯应诺,但心里已起了恶念。
等少女熟睡以后,竟偷偷地下了楼,到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把少女的父母都杀死了。
杀了少女的父母,他又回到少女的房中,睡到黎明,然后下楼走了,而少女一点也不知道这发生的事。
第二天,天已大亮,少女家的大门还死死地关闭着,邻居有事要找她的父母,可是怎么叫门也没人开、少女听门外大声叫喊,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赶快下楼,一看,父母已身首离异了。
少女惊恐万状,忙打开大门,邻居们把她抓起来送到官府报案。
官吏一加拷讯,少女就吐露了与人幽会及父母干涉的事。
官吏立刻派人把张荩捉了来。
张荩突然被抓,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极力辩解,说是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少女怒骂他,详细陈述事情的经过。
官吏下令对他严加拷打,张荩忍受不住,只好招认。
因而,他便和少女一起被关进死牢。
张荩对狱卒说:“我的确不曾杀人,也没跟那少女私通,却要被杀头斩首,这是命中注定的。
只是那少女说得有根有梢,好像真有那么回事。
我愿意给您十两金子,希望您把我带到关押那少女的地方,让我详细问问她,这样,我就是死了,也能闭上眼睛了。
”狱卒贪图他那十两金子,就答应了他的要求。
少女一见张荩,悲痛愤恨地骂道:“你这禽兽不如的家伙,我一时迷惑失身于你,哪点亏待了你,而你杀了我的父母,置我于死地? ”张荩说:“开始时,的确事出有因,但那陆老太说你不同意,我也就绝望了,我什么时候登过你家的楼。
”少女说:“老太婆定计说用布为梯,你当天夜里就来了,还拿出绣鞋给我看。
自此以后,你每夜都来,为什么还要抵赖。
”张荩说:“一定是奸人得到绣鞋来骗你,我若是去了,往来半年,我的声音形体,你难道还能不熟识吗?你试着仔细看看,到底像不像?” 少女听了张荩的一番话,踌躇良久,仔细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觉得好像有些不大对头。
张荩又问了她一遍,少女说:“声音颇不像,形体也胖瘦不同。
彼此往来都在暗中,也没细看,只记得他的腰部有块隆起的疤痕,像铜钱一样大。
看看你的腰部有没有,就可以辨出真假了。
”张荩忙解开自己的衣带,众人拿来蜡烛照看,一看,皮肤光洁,什么疤痕也没有。
由此始知是奸徒冒名顶替,杀人害命。
知情的人都觉得冤枉。
第二天一早,张荩写了张状子递给官吏,并详细陈述了拿鞋给陆老太的过程。
于是,逮捕了陆老太,一审讯,她交代了儿子的话,官吏又派人把陆老太的儿子抓了来,扒去他的衣服一看,腰上有块铜钱大的疤痕,遂将屠夫处死,释放了张荩。
碎尸投水 《宜兴县志》:陈氏,是尹佐的妻子。
尹佐在外教书,长年不在家中,靠陈氏操持家事。
尹家因闹饥荒,欠了官府公粮。
县役沈湘奉命去抓陈氏,逼她还粮。
沈湘来到尹家,见陈氏姿色不凡,便想奸污她,陈氏誓死不从,自刎身亡,沈湘看陈氏已死,无法带她回县复命,就与他的同伏—起,把陈氏的尸体大卸八块,扔到河里,以逃脱罪责,陈氏的女婿潘朗觉得奇怪,自从沈湘去了岳母家之后,岳母就失踪了,沈湘说岳母逃跑了,这怎么可能?于是,他就请朋友王某、路某一起去询问沈湘。
沈湘无计可施,便把他老婆怀中的孩子抢过来摔死,又逼他老婆投河。
随后把潘朗等人抓起来送到官府,告他们杀人罪,县令吴一鲲不明就里,判处潘朗等人威逼他人致死罪。
判处尹佐匿妻抗粮罪。
案子判定后,邑绅史夏隆拜见推官(专管一府刑狱的官)田俊民,极言这个案子冤枉,田俊民点头表示赞同。
等到复审时,沈湘的同伙张二供出了陈氏碎尸处。
于是挨着个儿审讯,终于弄清了事实,凶手们都受到严惩。
哭声 《酉一陽一杂俎》:唐代的韩滉在润州作刺史时,一天晚上,与从事登万岁楼饮酒。
正喝得来劲儿时,韩滉突然放下了酒杯,显出很不高兴的样子,问身边的人:“你们听到有位妇人在哭吗?当在何处?”有人回答说:“在某桥某街。
”第二天一早,韩滉就下令让小吏去把那哭嚎的妇人抓起审讯。
可是,小吏审了两天,也没能定案。
小吏害怕没完成任务,受处罚,就守在尸体旁。
忽然有个大苍绳在死者的头部飞来飞去。
小吏心中生疑,便打开死者的发髻检查,一看,头顶上钉进去个大钉子。
于是,小吏重审那妇人,果然是妇人和邻居一男子私通,将她丈夫灌醉后用钉子把他杀死了。
小吏审出了结果,认为韩滉真是神明之人,便向他请教:“您怎么能从哭声分辨出凶手呢? ”韩滉回答说:“我听她的哭声,疾而不哀,好像勉强而担心的样子。
王充《论衡》中说:郑子产清晨外出,听到妇人的哭声,便伏在仆人的手上静听,过了一会儿,子产就命令小吏去把那妇人抓来审讯,一问,果然是她亲手杀了她的丈夫。
几天后,仆人问子产:“您怎么知道她是凶手呢?”子产说:‘对于她所最亲爱的人应该是患病时忧虑,临死时害怕,死后悲哀。
而那妇人哭她死去的丈夫却惊惧不安,所以知道是奸杀。
’”妖僧自号大比丘《宁波府志》:余墍,字自新,号三泉。
在明万历戊子年(公元年)科举考试中名登榜首,尔后,历任海宁教谕,绍兴教谕等职。
他在闲暇之时,则关门著书,或邀请四方知名人士,朝夕研讨经史。
还拿出自己的俸禄,资助修建学校。
他为经学久荒而痛心,便于初一、十五在明伦堂宣讲五经,对其内容,多所阐发。
后来,他担任四川新宁学正,代理新宁州事。
时值荒年,余墍便想方设法赈济百姓,救活了许多人。
有个坏和尚,冒充为尼姑,住在尼姑庵里,自号“大比丘”,鼓动妇女来烧香惑众。
余壁知道情况后,派人逮捕了他。
和尚一时仓皇失措,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
余墍下令将他打死,焚烧了他的斋院,在暗阁上搜出许多他藏匿的妇女,妖风于是平息下来,境内也太平无事了。
卢生 黎士宠《仁恕堂笔记》:永定县有位少妇。
在夜间走路时,被强盗劫掠而去。
家人见少妇失踪了,便上告官府,帮助寻找。
强盗见找得很急,知道隐藏不住,就将她转移到卢日新读书的学校。
少妇含愧自尽,官吏就把卢日新的婢女抓去审问。
婢女害怕拷打,就诬陷是日新抢劫了那妇人,又把她吊死。
日新自幼便能作诗著文,凡遇不公平的事都想申辩清楚。
可是,到这会儿,他是有口难辩,有笔难述。
恰逢一少年断案,他大笔一挥写道:“女子夜行,皆为约会而往;书生夜遇,难免坐怀不乱。
”如此以来,谁也不敢替日新翻案了。
日新就这样被投进了监狱,住了将进二十年。
后来,有位主管狱讼的司理李公怀疑了这桩案子,他便在城隍庙设置了审判厅,在那儿重新审理此案。
他先让人把日新和婢女绑在神座下,不许任何衙役靠近,而他自己则早就隐藏在神帐中,听他们说什么。
日新一见婢女就怒骂道:“我与你有什么仇,你置我于死地。
”婢女说:“我也是不得已呀!前头我已招认了,今天怎么敢改口!”李公了解到真实情况,终于澄清了事实,卢日新的冤狱得以平反。
先前那少年官吏乘兴批牍之词,致使无辜之人被囚禁二十年,处理案件不能不慎重呀!卢日新晚年出狱科举及第,出仕为教官。
断离婚 《苏州府志》:薛铸,是吴县木渎镇的老人。
他在镇里极有威望,邻里乡亲的大事小情都请他帮助,遇到一些是非之事,也找他理论。
一天,他坐在申明亭,审理一桩离婚案。
薛铸高声叱问女方的父亲:“为什么要让女儿退婚?”回答说:“女婿贫穷不堪,无力娶妻。
”薛铸说:“既然这样,你要是让女儿退亲,罚你十两银子。
”那老翁欣然取出十两银子交给薛铸,并说:“请您作主,让他写份休婚书。
”薛铸说:“且慢,你还得派人再拿十两银子来。
”老翁忙又派人回家取了十两银子。
薛铸拿着这二十两银子交给老翁的女婿说:“快挑好日子成亲!”老翁气得跺着脚说:“为什么把罚我的钱给他而不让离婚?”薛铸说:“你不是嫌女婿家穷吗?现在他有了二十两银子可以成亲谋生了。
”老翁无话可说,而他的女婿则拜谢而去。
是汝杀少夫 《北窗炙輠》:魏应在徽州主管刑狱时,曾处理过这样一个案子:甲乙两人约好,五更时分在甲象会面。
乙按时而去。
可是在鸡叫时,甲却到乙家喊乙的妻子问:“我两已约好五更会面,可是现在鸡都叫了,他为什么还不去?”乙妻吃惊地说:“他早就去了,怎么还没到?”于是,乙妻就跟着甲来到甲家,一看,确实没去。
大家便纷纷寻找,到天亮时,在竹林中找到一具男尸,正是乙。
但身上携带的金钱都不见了。
乙妻痛哭着质问甲:“就是你杀了我的丈夫。
”遂又哭又喊地把甲拽到公堂,让官吏公断。
而甲死不承认,案子也迟迟不能破。
后来,魏应问他:“乙跟你约好,乙逾时不去,你到乙家,只该喊乙,而你却舍乙不呼,而叫他的妻子,这不是明摆着你知道乙已经不在家里吗?不是你杀的他,又是谁呢?”甲无言可辩,仅这一番话,把案子破了。
黟县二案 《池上草堂笔记》:清乾隆年间,徽州黟县发生过这样两桩疑案:某家有兄弟俩,兄娶妻后,父母便相继亡故。
因弟弟年幼,由嫂子负责照料他的生活。
兄在外做买卖,不常回家,后来,弟弟长大后,兄从外归来,嫂子摆酒席慰劳他,并叫小叔子来一块饮酒。
席间,妻子先敬小叔子,后敬丈夫。
兄很疑惑。
兄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起来了,对妻子说:“我把货物放在别处,要去发货,得半个月才能回来。
”说完就走了。
嫂子对小叔子说:“你哥哥往日归来,都是温言絮语,谈些久别思念之情,可是昨天归来,神色就不对,冷若冰霜,很让人疑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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