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是一场精彩的谋杀。
傅嵊一开始猜测王元燿帮何远杀方高旻是他们的交易内容之一,但这个交易对王元燿来说明显得不偿失,除非还有其他原因促使王元燿帮何远。
又或者,王元燿也想杀方高旻。
傅嵊猜原因,忽地想起季白书,心血来潮调出季常生前的模样不是季白书的脸。
可是不一定必须得两张脸一模一样才能说明季常和季白书是同一个人,‘季常’葬身火海,如果他没死,也是严重烧伤。
按现在的医疗水平对一个全身烧伤的患者进行换肤换脸,甚至是更换肢体也并非不可能。
所以,季白书有可能就是没死的季常吗? 何远知道季常没死吗? *** 南方一处小城镇是该市的旅游景点,不是特别有名,每年只在春夏两季涌入几千名游客,有来玩几天,也有来住上一两个月的。
民宿里,旅客常见,因此在旅游旺季出现一张陌生面孔倒也不引人注目。
镇子里一间民宿里,一个面向蔚蓝色湖泊的套房里,一道身影背对窗外的姹紫嫣红和蔚蓝湖泊跟人视频对话。
“嗯嗯,我很快回去,囝囝也要乖乖,有没有心疼爸爸?哦,你父亲照顾着呢。
作业写了吗?也不能总是靠我帮你作弊,上次被你爸爸发现,我俩挨了一顿训的事你忘啦?” 视频窗口里是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孩,大概四五岁,扎着两根小辫子,正用写作业的笔去戳玩偶,一边戳一边跟何远说话。
何远目光柔和地看他,小孩是季常的孩子,火灾里被护着,仅小部分烧伤,侥幸活下来又经过几次皮肤移植手术,虽然现在健健康康的,但看上去比同龄人小了几岁。
是的,季常没死,季常的小孩也没死,但何远不知道。
当年季常出事,何远跟他不在一个户口本,后来户口独立了,更没办法放在一起,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是大佬找来的白月光替身。 清晨,大佬结束了晨练,在窗边抽着事后烟,迷离地看着我:你不是他。 我内心疯狂点头。 中午,大佬带我去他名下的商场逛街,逛到一半白月光来电,他不顾我的颜面转身就走,只留下我,和保镖手里拎着的几十个大牌纸袋。 傍晚,大佬开着游艇,在夕阳下的海面上思念心爱的人,看也不看我一眼,而我孤零零地坐在豪华的船舱里,独享82年的老酒,尝着刚捞上来的极品大龙虾,啊,这是孤独的味道/
比起穿进血型文中更让江楚些崩溃的是,她穿成了这本书女主的渣A老爸或者说老妈? 渣A老妈靠着女主母亲顾灵均家飞黄腾达,联合小三害死原配后夺取了本该属于女主的家产,让女主有了苦情的基本条件。 至于结局,这个渣A当然也没好到哪里去,最终被女儿的六个A搞得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江楚些一点儿也不想重蹈原身的覆辙,既不想渣人,更不想被杀,她只想平静地度过等等,旁边睡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像顾灵均? 江楚/
从乡野走向深宫,从幕后走到台前,从飘零孤女到权握天下! 数不尽的权利倾轧,道不清的爱恨情仇 待尘埃落定,是执子之手,还是天人永隔? 身世如谜的金枝玉叶,权倾天下的太后,势通朝野的女官,不为人知的深闺秘辛,零落尘埃的宫门幽怨,权与智的角力,谋与勇的交锋。 谁说女子只能归于寂寞宫阙,谁说女子不如男? 难道身为女人,就不能居于庙堂之上,俯瞰大好河山? /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穿越到了异界的郑鸣,随身带着一副英雄牌,只要有足够的声望值,就可以召唤出这些英雄牌中的英雄: 借助这些英雄的力量,你可以横刀立马,你可以飞檐走壁,你可以打出天外飞仙,同样也可以让你魔临天地! 当然,御剑九天上,斩魔天地间也不是梦想,就是化身太古金乌,焚天煮海,也不是没有可能 /
终有一天,不是我容不下这个世界,而是这个世界再也没资格容得下我! 世间一切,自有其法则! 规章、法则、制度,即道,即天道! 天道主杀! 修为划分:炼气、化神、返虚、合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