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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到了,“大叔,我们年轻人怎么就不能有很多人喜欢摇滚了?我们学校还有摇滚乐队呢,喜欢摇滚又不是你们大叔的专利。
” 盛骏笑了,道:“是啊,喜欢摇滚又不是我们的专利。
” 他在酒吧里呆了许久,也许是太昏暗,一直没人认出他。
到了晚上,酒吧里开始热闹起来,有人上台唱歌,小哥忙完后撺掇盛骏:“大叔,你也上去唱一首呗,可以免单哦~” 盛骏看着手里的苏打水,挑眉笑道:“好啊。
” 他走上台,有人见他一个人上台,问他要唱哪一首歌,好给他伴奏。
盛骏笑着摇摇头,只要了一把电吉他。
灯光打在舞台上,盛骏手指划过吉他的弦,开口唱出他的新歌。
这首歌便是闫文光看上的那几首歌之一,是他两年沉寂但是永不放弃的心情,寂寥但是昂扬的情绪随着他的声音响彻酒吧,台下的人愣了一下,跟着节奏欢呼起来。
没有人听过这首歌,但是他们仍然在听到的第一瞬间就被歌曲中的情绪感染。
盛骏看着台下为他欢呼的听众,胸中的郁气一扫而尽,他大笑着,仿佛回到了第一次登台演出的时候。
一去作罢,盛骏走下台,观众朝他鼓掌,吹口哨,有人眼眶含泪看着他,但是没有人上前打扰,他仍然坐回吧台前,接着喝自己的那杯水。
吧台后的调酒师换成了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他穿着白衬衣灰马甲,头发凌乱的搭在额头上,盛骏的水喝完了他便很自然的给他换一杯。
两人虽然不认识,但是就这么坐着听歌,偶尔聊两句,倒像是多年的老友一般。
夜深了,盛骏起身要离开,那人突然从吧台下面拿出一把电吉他递给他。
盛骏接过来仔细看了看,认出这把吉他是他的偶像斯普顿曾经用过的一把,吉他上面还有斯普顿的签名。
“什么时候开演唱会?”那人问他。
盛骏看着他,道:“就在今年,很快吧。
” “好吧,到时候用把你的吉他给我,作为交换。
”那人笑了。
酒吧里很多人看着盛骏往外走,其中便有一个带着帽子的大胡子,大胡子操着蹩脚的中文对旁边的朋友哈哈笑道:“看到了吗,他拿的我的吉他。
” “我觉得他的歌比你的好。
”他朋友耸耸肩膀,“你应该请他去你的演唱会。
” “好主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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