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的城主,实际是因我而死。
我心中有愧,便带着剑继续镇守此城,以期弥补心中愧意。
此剑不杀无罪之人,用来守城再合适不过,而且它在我好友去世时出现,便被我当成了好友的转世之身,一开始是用来警示自己记得报答好友之恩,但是后面却逐渐成了我的心魔,那座城早已换代千年,而我却还被这把剑钉死在这座城里,日日不得离开。
” 出燕痛苦地抱住了头:“我真的不是懦弱,也不是不知恩,但我真的不想再守下去了,我想离开,我想去外面看看,我不想生生世世困在出燕城里!” “出燕城?你是木雕上的那个出燕将军?”沈拂星想起了被魔族捉到苍流阁之前,经过的那座城市,那里的人有一个奇怪的爱好,或者说习俗,便是随身携带一个小小的木雕,出事不拜神而拜木雕,而那个木雕,据说是灵魂镇守了出燕城数百年,英姿勃发的“出燕将军”。
先不说英姿勃不勃发吧,他记得那个木雕上,出燕将军手里拿的是一柄长.枪? 出燕本来还在回忆往事,闻言痛苦之色尽去,大声咳嗽起来:“都是居民们以讹传讹,那雕像和我……不是很像。
” 沈拂星看了眼出燕乱糟糟的头发和糟糕的穿着,点头,是挺不像的。
“你竟是出燕将军!”出燕城的故事,大长老也有所耳闻,毕竟是去往月落山脉的必经之路,大长老曾经去过,也听说了那里的传说,出燕将军在出燕城百姓眼里,几乎是不亚于神的存在了。
“从人魔大战始,那便不止百年,而是千年、数千年了……”五长老倒是有些感慨,“一次救命之恩,这么多年,确实够了。
” “但是出燕将军既已放下,这把剑,应当物归原主才对。
”沈拂星虽然也很喜欢这把剑,但如果仅仅是因为出燕将军被这把剑所困,那他把剑给谁都可以,沈拂星实在是无功不敢受禄。
沈拂星再度将剑往前递了递。
赤云剑被他送了又送,身上的赤火都有些熄灭。
出燕将一切都看在眼里,笑着摇头:“不止。
” “沈小友可还记得,你在离火城内,曾撞见过一个乞丐,而且还喂给了他一粒丹药?”出燕问道。
“离火城?”沈拂星回忆了一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比起穿进血型文中更让江楚些崩溃的是,她穿成了这本书女主的渣A老爸或者说老妈? 渣A老妈靠着女主母亲顾灵均家飞黄腾达,联合小三害死原配后夺取了本该属于女主的家产,让女主有了苦情的基本条件。 至于结局,这个渣A当然也没好到哪里去,最终被女儿的六个A搞得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江楚些一点儿也不想重蹈原身的覆辙,既不想渣人,更不想被杀,她只想平静地度过等等,旁边睡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像顾灵均? 江楚/
从乡野走向深宫,从幕后走到台前,从飘零孤女到权握天下! 数不尽的权利倾轧,道不清的爱恨情仇 待尘埃落定,是执子之手,还是天人永隔? 身世如谜的金枝玉叶,权倾天下的太后,势通朝野的女官,不为人知的深闺秘辛,零落尘埃的宫门幽怨,权与智的角力,谋与勇的交锋。 谁说女子只能归于寂寞宫阙,谁说女子不如男? 难道身为女人,就不能居于庙堂之上,俯瞰大好河山? /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凌晨三点半,叶尊失眠了,进了一个灵异清凉贴,却因此被拉进了一个由无数恐怖游戏组成的世界。 【房间有鬼,请立刻逃生。】 【邻居家人同学都是厉鬼,谁先杀死你?】 【车上有一个连环杀人魔,不断有人死去,什么时候轮到你?】 在魔神游乐园,所有人类都只有两个身份:宠物或者食物。你看上去又可爱又好吃呢! * 恐怖正剧向无限流,50%剧情(恐怖),50%恋爱(齁甜)。 双标戏精伪装神父大魔王攻X伪装bo/
终有一天,不是我容不下这个世界,而是这个世界再也没资格容得下我! 世间一切,自有其法则! 规章、法则、制度,即道,即天道! 天道主杀! 修为划分:炼气、化神、返虚、合道。 /
现代高知女穿到女尊懦弱侯身上,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理念,坚决将三好(吃好,喝好,睡好)贯彻到底。 活了两辈子都不知爱为何物的人,偏一来就有了个未婚夫,这未婚夫跟自己隔心不说,家里还有个时时刻刻想谋害她的大姑姐,退婚,坚决退婚,小命重要。 好不容易有了个心上人,一个两个却都要来碍事,寡夫怎么了,吃你家大米,喝你家汤了,头可断,血可流,爱情坚决不能抛。 混朝堂,斗皇女,破阴谋,杀小人,千帆过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