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春温几个知晓他的身份,只怕他一不小心去哪迷了路又或是跑出府找不回家,一时又叫他按谢九楼吩咐吃饭念书,总之十二个时辰里一大半都在满府找人。
那日秋筠寻他去看书,提灯故意躲着,秋筠寻了大半个时辰都不见他影子,一气之下等谢九楼回家便告状。
谢九楼听了,第二天便从库房里找出几个金铃铛,给提灯手上和腰上各系了一个,并勒令提灯只要自己不回府,都不许摘。
如此一来,姑娘们每日轮一个人守着院里铃铛声,声音往哪处飘,要找人时便往哪个方向去寻提灯。
那段日子谢九楼一回府,姑娘迎了人,便能听着铃铛或从西边或从东边不管哪一日从哪一边,只要叫一声“九爷回了”,铃铛声总一溜往谢九楼的方向跑。
不出片刻,就能见着提灯兴冲冲从远处奔过来,奔到谢九楼身边。
“你倒有心,”谢九楼接过铃铛,“还晓得给它买个铃铛,免得它跟着你学坏,总叫我找不到。
” 说完便要弯腰去抱小狼起来系铃铛。
提灯一愣,看看脚下小狼,又看看谢九楼,一脚横过去,挡在小狼和谢九楼中间:“不是。
” 谢九楼问:“什么不是?” “这个,”提灯指指铃铛,“我戴。
” 提灯买了个铃铛,给自己戴。
提灯买了个铃铛,让谢九楼,给自己戴。
谢九楼盯着他,敛眉笑了笑,故意问:“戴哪儿?手上?脚上?” 提灯望着他不言语。
谢九楼俯身过去挨着他鼻尖:“总不能像小狼一样戴脖子上。
” 提灯沉默片刻,低眼嘀咕:“我也是小狼。
” - 铃铛最终分时间段戴在了提灯身上。
白天戴手上,晚上戴脚上。
偶尔几个深夜戴在脖子上。
前提是谢九楼跟提灯约法三章。
约法三章那天,两个人在书房立字据。
谢九楼落笔写,第一条,不能无故离开彼此的视线两个时辰以上。
提灯撑着下巴点头,手上铃铛叮铃响。
第二条,永远坦诚,永远不撒谎,万事有商量。
提灯想了想,缓慢地点头。
第三条,每天一起在书房至少看半个时辰的书。
谢九楼才写到一半,旁边默默伸来一只手,把他的笔推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比起穿进血型文中更让江楚些崩溃的是,她穿成了这本书女主的渣A老爸或者说老妈? 渣A老妈靠着女主母亲顾灵均家飞黄腾达,联合小三害死原配后夺取了本该属于女主的家产,让女主有了苦情的基本条件。 至于结局,这个渣A当然也没好到哪里去,最终被女儿的六个A搞得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江楚些一点儿也不想重蹈原身的覆辙,既不想渣人,更不想被杀,她只想平静地度过等等,旁边睡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像顾灵均? 江楚/
从乡野走向深宫,从幕后走到台前,从飘零孤女到权握天下! 数不尽的权利倾轧,道不清的爱恨情仇 待尘埃落定,是执子之手,还是天人永隔? 身世如谜的金枝玉叶,权倾天下的太后,势通朝野的女官,不为人知的深闺秘辛,零落尘埃的宫门幽怨,权与智的角力,谋与勇的交锋。 谁说女子只能归于寂寞宫阙,谁说女子不如男? 难道身为女人,就不能居于庙堂之上,俯瞰大好河山? /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穿越到了异界的郑鸣,随身带着一副英雄牌,只要有足够的声望值,就可以召唤出这些英雄牌中的英雄: 借助这些英雄的力量,你可以横刀立马,你可以飞檐走壁,你可以打出天外飞仙,同样也可以让你魔临天地! 当然,御剑九天上,斩魔天地间也不是梦想,就是化身太古金乌,焚天煮海,也不是没有可能 /
终有一天,不是我容不下这个世界,而是这个世界再也没资格容得下我! 世间一切,自有其法则! 规章、法则、制度,即道,即天道! 天道主杀! 修为划分:炼气、化神、返虚、合道。 /
顾箐箐出生豪门,嫁入豪门,生下豪门继承人。 丈夫尊敬,儿子孝顺,兄弟出息,人生堪称顶流贵妇模范,过得光风无限。 这只是在外人眼里的顾箐箐。 实际上,顾箐箐觉得自己的人生很失败,夫妻关系冷淡,母子关系僵硬,姐弟间更是一见就吵架,人生处处不顺。 前天刚冲儿子的草根女友甩完支票,第二天醒来,她缩小成了三岁奶娃娃。 得知消息的丈夫,儿子,兄弟们赶回家,齐齐围住沙发上抱着毛绒熊的粉嫩小团子,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