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来,帮我舔舔,舔得舒服了,我便替你打开。
” 谢玄衣面带微笑地看着面色惊异的谢苍穹,心想,要怪就怪你自己吧,谁叫你昨晚这般挑逗我,让我食髓知味,既然你小子对不起我,那麽便作践你几回又算得了什麽? “只要兄长愿意原谅我,要我做什麽都可以!” 很快,谢苍穹就收敛起了眼神中的纠结与软弱,透露出一抹坚定的目光。
这又有什麽呢?谢玄衣是自己的哥哥,又是自己最爱之人,别说为他舔脚,就算是被他杀死,也是应该的。
谢苍穹先隔着白袜吻了吻谢玄衣的脚心,然後用牙叼起了对方白袜的顶端一点点地往外脱。
看着谢苍穹神色如此专注,谢玄衣一下也看得有些痴迷不解了。
他一时间觉得这个跪在自己脚下打扮得如同性奴一般的男人不会是谢苍穹,因为对方是那麽冷酷那麽残忍,可以毫不留情地废掉自己的武功,乃至杀掉自己,却……绝不可能会这样奴颜卑膝地伺候自己。
用嘴脱掉了谢玄衣的袜子之後,谢苍穹深吸了一口气,这才如同那晚那般用嘴轻轻含住了谢玄衣的脚趾,然後开始蠕动起了自己的舌头慢慢舔弄吮吸。
谢玄衣的脚白皙而修长,就连每一根脚趾都显得那麽完美,谢苍穹用舌头一根根地舔,一根根地吮吸,极尽虔诚。
对於谢苍穹而言,这也是他拥有对方的一种方式,从脚趾开始,一直到对方的发丝,谢玄衣身体的每一寸,谢苍穹都想这样舔过,吮吸过。
“唔……” 脚被谢苍穹舔得酥酥麻麻的,谢玄衣极为受用,嘴里竟是也忍不住泄出了几声呻吟。
看着自己弟弟眼中生出的疯狂占有欲,谢玄衣被那犀利的目光所慑,竟觉得心魂都为之一震。
这个男人到底有多爱自己?或许当初就有多恨自己。
第144章 想到当初自己竟与谢苍穹之中生出了那麽多误会且彼此伤害,谢玄衣就不由一声叹息。
他探过手,抚摸起了谢苍穹英俊的面颊,静静地凝视着对方专注舔弄自己的脚趾的神情,忽然,对方缓缓吐出了自己的脚趾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荒名称虽异,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珪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程嘉懿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不但喜欢看,还喜欢和同桌杜一一讲。 杜一一喜欢看猎奇的故事,也喜欢和同桌讨论真伪。 有一天所有人都得了饿病,要不停地吃。对网络小说套路和猎奇故事烂熟于心的两个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异、世界末日。 于是,他们开始了打怪夺宝升级的过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艰辛,如此考验人性。 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
新手妈妈里沙子,被选为了一名陪审员,接受审判的是一名杀害幼女的恶母。随着庭审的深入,里沙子却发现被告和自己是如此相似 为了育儿放弃职业生涯,却因此失去了最后一点属于自己的空间;再多的辛苦都被认为是理所应当,丈夫帮忙再少都会被外界赞扬;育儿中有无数的疑问和困难,却只会被敷衍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 里沙子开始怀疑:是不是每个母亲,都有可能因为这些遭遇,变为被告席上的嫌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