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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我出去找吃的去啦,你在家要乖乖的。
” 下了一个星期的雨终于停了,地面恢复干燥,只有不规则的土坑还在积着水,在阳光的照射下亮晶晶的。
姜珩绕过水坑,照例欣赏了下自己优越的容颜: 黑鼻子,黑毛毛,秃尾巴…… 很好,依旧是地位无法撼动的一天。
他对着水坑呲了呲牙,凶狠程度+5,取代丧彪的地位指日可待。
今天他决定走远一点。
城中村里地形杂乱,他刚变成猫没多久,对这片不太熟,所以一直没敢走远。
但这边聚集的流浪猫猫狗狗太多了,他一只幼猫在这种地方生存,难度可想而之。
花了一个星期熟悉地形,姜珩终于在今天决定扩大探索范围,最好找到一个年轻人比较多的地方卖卖惨。
就是不知道他这幅丑到天际的样子能不能博得同情心。
日头明晃晃,小猫迈着步子吧嗒吧嗒跑得欢快,尾巴微微翘起,哪怕看起来瘦弱,可神态却很精神。
姜珩在心底给自己打气: 没有找不到的食物,只有不努力的小猫! 有这个信念在支撑着,姜珩的内心充满了斗志。
渴了就找一个水坑喝水,饿了…… 饿了就找一个水坑喝水。
水坑里的水肯定是不好喝的,泥浆混合着沙土,里面不知道有多少寄生虫。
一开始姜珩是排斥的,可硬生生渴了一天后,他终于老实了。
现在死还是以后死,他没出息地认怂了。
毕竟这一个星期的时间,终于让他认清了现实 他不是主角,所以不会有英俊帅气的有钱人特意路过城中村来捡一只脏兮兮的小猫。
…… 太阳爬到头顶的时候,姜珩终于走出了城中村。
他站在路边观察了下四周:面前是一条宽敞的柏油马路,路上车子不是很多,但大部分都是货车。
当看见疾驰的货车时,姜珩的瞳孔猛地紧缩,条件反射地往后退了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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