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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2009年,突然好想你(2/5)

跌跌撞撞地向胡桃冲过来,胡桃没来得及躲闪,被他撞了一下。

胡桃被撞得不轻,倒吸一口凉气,还没来得及说话,对方回过头,理了理自己的鸭舌帽,恶狠狠地瞪了胡桃一眼,嘴里叽里咕噜着不好听的话,然后转身又继续跑开了。

胡桃被他搅得一肚子火,却又无可奈何,人家一溜烟跑远了,她追也追不上。

胡桃只好自认倒霉,揉着被撞的胳膊,“咝”了一声。

齐悦喜欢吃娃娃头,胡桃买了三支,她们一人一支。

掏钱的时候,胡桃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劲,她钱包不在了! 动动手指也知道,肯定是刚刚那个男孩偷的。

胡桃气不打一处来,忽然有人从身后拍了拍她的肩膀。

胡桃回过头,来人穿着黑色T恤,身材高大,面目英俊,竟然是周珩。

胡桃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周珩了,大二结束以后,他们再没了一样的公共课,作息时间也大相径庭。

胡桃偶尔在学校里看到周珩,他身边总有着一群,男男女女,周珩的生活总是多姿多彩,热闹非凡。

他不主动跟胡桃打招呼,胡桃也觉得他们两个人确实不太熟。

“你?” 周珩将手里的钱包抛到胡桃怀里:“还真不让人放心。

” 胡桃接住,是自己刚刚被偷走的钱包。

她拿着钱包,十分感激:“谢谢!” 周珩看着胡桃,笑了笑,然后他侧开身,胡桃这才看到刚刚撞自己的男孩子,他站在阴影里,耷拉着脑袋,刚刚还盛气凌人地骂骂咧咧,现在就歇菜儿了。

周珩努努嘴:“过来。

” 男孩走过来,走到胡桃面前,“扑通”一声跪下来:“对不起,姐姐,我错了。

” 胡桃被这阵势弄得哭笑不得,她出门买个冰淇淋而已,怎么成了这样? “没事了,”胡桃说,“你走吧。

” “你清点一下,看有什么东西丢了没?” 胡桃摇摇头,打开钱包却没有数,只是抽出十块钱递给冰淇淋店老板。

男孩还跪在地上,看看胡桃,又偷偷瞟周珩。

周珩不耐烦,摆摆手:“你走吧,长点眼色。

” 男孩连滚带爬,混入夜色里跑远了。

“你怎么在这里?”胡桃问周珩。

“刚刚吃完散伙饭,正好看到你一个人,想跟你说说话,就跟过来了。

” “什么话?” 胡桃又多买了一支冰淇淋,撕开包装袋,递给周珩。

周珩犹豫了一下,接过来,一口咬下去:“现在没什么了。

” 胡桃点点头,也不再多问。

周珩顺手接过她手里的塑料袋,走在她旁边陪着她,把冰淇淋带给齐悦和项洁洁。

项洁洁看了看周珩,又看了一眼胡桃,媒婆之力又在心中翻涌起来,她说:“胡桃,我们等下吃完去唱歌,你去吗?” 胡桃不去KTV,这是寝室里大家都知道的规矩。

倒也没有别的原因,胡桃不喜欢唱情歌,每一首歌,都让她想起林向屿。

“不去了,”胡桃果然这么说,“你们慢慢玩。

” 项洁洁和齐悦拼命给周珩使眼色,他也不知道有没有看到,倒是笑着给胡桃鞠了一躬:“走吧,我的公主,让我送你回去。

” 胡桃摆手:“不用,我没怎么喝酒,清醒着,自己打个车就回去了。

” “走吧,”周珩坚持说,他看着胡桃的眼睛,说,“最后一次了。

” 胡桃欲言又止,想到周珩刚刚还帮了自己一个大忙,妥协道:“那就麻烦你了。

” 上一次胡桃和周珩这样并肩走在路上,他们还在读大二,她的室友和他的朋友们联手,请君入瓮。

那时候他们两人的绯闻传得沸沸扬扬,所有的人都以为胡桃死皮赖脸地追着周珩不肯放。

走在路上,天色暗下来,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周珩忽然开口同她聊天:“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嗯,”胡桃点点头,“我们两个学院打球,我还记得你穿的球衣,10号,对吧?” 周珩淡淡地笑了一下:“你还记得啊。

” 胡桃欲言又止,周珩却继续说了下去:“其实那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 胡桃“哎”了一声。

“我很早以前就见过你,高中的时候,我那时候很叛逆,有次和爸妈吵架,一怒之下买了机票去C城。

我有个关系很好的哥们儿在那里读书,我打他电话,打不通,就去他学校里找他。

” 胡桃停下脚步,和周珩面对面站着,等待他接下来的话。

“那天我在学校门口,看到了一个女孩子,她站在邮筒边,低着头在读信。

” 周珩说完,打开钱包拿出一张拍立得递给胡桃。

胡桃接过来,看到穿着浅蓝色衬衫长裙的自己,站在邮筒旁,头发垂下来大半,没有阳光,天气是大雨滂沱前的阴霾,却更衬托出她侧脸的美。

“哦,”胡桃想了想,笑着把照片还给他,“那不是信,是明信片。

” 是林向屿从北京寄过来的明信片,上面是他用黑色钢笔龙飞凤舞地写的: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

“胡桃,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胡桃抬起头看周珩。

这世间,有无数种爱情的形态。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怎么会不信。

胡桃想,十年前,她站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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