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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了,就是一个大石榴果。
这句判词就意味着贾元春已经怀孕了,如果不发生意外,她会为皇帝生下皇子或者公主。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贾元春作为一个怀孕的,还没有被皇帝厌弃的妃子,跟皇帝求情,比如说看在我们家几代为皇家服务的份上,尤其是贾家的祖上,属于是开国元勋,而父亲工作一贯也很勤谨,现在虽然做错事,是不是能够给他一个赎罪的机会,留下一条生路?那么皇帝看到“榴花正开”,有可能网开一面,第一波打击只是派忠顺王去,把府里所有存放财物的那些房屋书里面写到荣国府有两层楼的大库房,刘姥姥上去后只觉得眼花缭乱,嘴里禁不住念佛先贴上封条,查清楚案子以后再进行抄检;贾政当时可能状况就类似于现在的被“双规”,就是停职反省,自己交代,你是不是帮甄家隐藏了罪产?一共多少?你让你的儿孙写那个诗,你究竟什么动机?那时还没有完全给他定罪、发落。
贾政的家属们,还允许正常生活,但是你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豪华、铺张了,首先就对你的服务人员进行裁减,有些忠顺王就可以分走,有些则要遣散。
在那种事态下,忠顺王就点名要了袭人。
有人说你这有什么根据啊?这事你完全凭想象吧?忠顺王会知道袭人吗?大家记不记得二十八回有一个情节,就是在冯紫英的家里,冯紫英请贾宝玉、薛蟠去喝酒,席间还有一个戏子,就是艺名琪官的蒋玉菡,还有一个锦香院的妓女叫云儿,几个人喝酒唱曲。
正是在这样一个场合,贾宝玉认识了蒋玉菡,而且交换了礼物。
蒋玉菡把一条大红血点子的汗巾子送给了贾宝玉,后来贾宝玉回到怡红院之后又把这条汗巾子在晚上睡觉时候系到了袭人的腰上,这当然就是一个伏笔,说明蒋玉菡最后会娶袭人,就对这个伏笔的理解来说,高鹗他并没有错,他最后也是写由于这条汗巾子等于起了一个媒介作用,所以蒋玉菡娶了袭人。
在前面我的讲座里面我已经分析得很多,当时,忠顺王和北静王之间正争夺蒋玉菡这个戏子,他是有象征意义的,实质是一场政治角逐,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当蒋玉菡私自逃离忠顺王府,藏匿起来以后,忠顺王派出他府里面的长史官,到荣国府问贾政要人,贾政一头雾水,只好叫出宝玉来,宝玉开始耍赖,说自己不知琪官为何物。
这个时候呢,忠顺王府的长史官就说,公子真的不认识琪官吗?如果你不认识的话,那琪官腰上的汗巾子怎么到了你的腰上呢?有的读者看书看得不细,就觉得一定是当时贾宝玉系着这个汗巾子,那长史官看见了,才这样质问。
但是书里前面交代得很清楚,蒋玉菡即琪官赠给他的那条叫茜香罗的汗巾子,他已经在晚上睡觉的时候系在袭人的腰上,袭人起床后觉得不稀罕,扔在一个空箱子里面了。
而且,那种汗巾子是系里面内裤的,外面大衣服也挡着啊,可见那长史官这样质问宝玉,不是现场目击,指着宝玉腰说话,他根据的,是可靠的情报。
贾宝玉当时的心里的反应就非常强烈,说哎呀,连这样机密的事情他都知道了,别的事情他可能也会知道啊,与其混赖下去,我不如实话实说得了,于是就告诉人家,蒋玉菡躲到东郊紫檀堡自己购置的庄园去了。
可见在冯紫英宴请这几个朋友的时候,就有忠顺王府派出的探子掌握了全盘情况。
在冯紫英家宴席上,蒋玉菡唱完曲以后,拈起席上一朵木樨花,念出一句古诗:“花气袭人知昼暖。
”薛蟠就大闹,说你怎么说宝贝啊?云儿就帮着说出来,蒋玉菡这才知道袭人两个字不能乱说,因为那是宝玉大丫头的名字,是宝玉生活当中的不可缺少的一个宝贝。
确实,袭人提供宝玉俗世生活的全部的技术性支持,叫做色色精细、小心伺候,更为他提供性服务。
席上出现的这个情况,忠顺王府派去的间谍很可能混在唱曲儿的小厮里面一定也会详细地回去汇报。
因此,贾宝玉的生活离不开袭人,也就成为忠顺王掌握的情报之一。
所以忠顺王奉旨查封贾府,划拨一大部分奴仆到自己那儿去的时候,就点了袭人的名,以对宝玉进行打击,他知道宝玉是荣国府最重要的一个继承人,当时虽然结婚了,但他的生活上仍然依赖袭人。
对其他各房,可能只是宣布数字,比如王夫人,只许留两个丫头,其他都得归我,留哪两个你自己考虑。
我要谁我也不点名。
袭人被忠顺王点名索要,这个时候袭人就面临一个抉择。
走不走?在这个节骨眼上如果去得罪忠顺王,不是袭人自己的安危问题了,也不仅牵扯到宝玉宝钗夫妻的安危,更牵涉到整个荣国府的安危,如果能够应付得好的话呢,争取到一段喘息的时间,可能通过贾元春在宫里面做工作。
最好贾元春分娩生下一个皇子,最后荣国府的局面可能还能缓解;否则的话呢,就大家同归于尽。
忠顺王点名令一下,是容不得你犹豫的,因此,那确实是惊心动魄的一刻,全府的人,一定都在关注袭人的反应,她所面临的抉择,实际上比生死抉择更加艰难。
府里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预测和心理波澜,袭人自己灵魂深处更会掀起大涛大浪。
在那样一个危急的时刻,可能贾宝玉和薛宝钗舍不得她,千方百计要把她留下,但是袭人自己作出决定,你点名,那我走!所以袭人的离开荣国府,在曹雪芹笔下绝不是像高鹗写得那样,好像很无耻,不愿意死,食言,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准则,苟活至上。
不是这样的。
袭人在那种情况下离府是一种义举,她是为了保护宝玉、宝钗,为了维护当时贾家的那个局面,使其不至于再进一步恶化。
她牺牲了自己,保全了别人。
我这样讲,是有依据的。
在前八十回的古本里面,第二十一回有一条署名畸笏叟的批语,脂砚斋和畸笏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这里不做讨论,这条批语说“茜雪至狱神庙方见正文”。
那就说明在八十回后有一回会写到狱神庙,那里面会出现茜雪。
批语接着说:“袭人正文标目,花袭人有始有终”,手抄本里这个“目”错抄成一个“昌”字,很明显是一个笔误。
意思还是很明确的,八十回后会有涉及到茜雪狱神庙慰宝玉的回目,还会有“花袭人有始有终”的回目。
这条批语就透露,在曹雪芹笔下,袭人不是一个有始无终的人物,就她与贾宝玉的关系而论,是有始有终的。
这条批语又说:“余只见有一次眷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这就进一步说明脂砚斋或者畸笏叟他不是只听到曹雪芹给他讲一个构想,曹雪芹已经把那稿子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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