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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1/5)

后四十回续作者虽明知作者假托小说是石头所记,却没有想到曹雪芹为使石头有可能了解到小说中所写的全部情节,在结构安排上还费了这么多心机,有这么多的讲究。

续作者在石头被挂到宝玉的脖上以后,显然已忘记了它还有“记者”的职务,而仅仅把它当作一件神奇的宝物。

他从石上所刻“莫失莫忘”的字样,想到既已有此告诫,以后必有失玉之事,而贾宝玉与通灵玉在续作者看来,是二而一的。

这在上述程高本改楔子文字,将石头与神瑛侍者合为一体时已提到过。

所以,宝玉失玉,必致失魂落魄,疯疯癫癫。

通灵玉上还有“除邪祟”、“疗冤疾”之类的话,所以,只要有人能送还玉,宝玉也就得以除邪疗疾了。

然而,曹雪芹的构思是这样的吗?显然不是。

以通灵玉除邪疗疾来说吧,第二十五回写宝玉受镇于魇魔法时似乎有过应效;但那是经癞僧持诵,说道指迷以后才灵验的,本来并不灵验。

可见,所谓“除邪祟”、“疗冤疾”,只是将来终能醒悟,跳出迷津的一种象征说法。

所以在此回中畸笏叟有“叹不得见玉兄‘悬崖撒手’文字为恨”的感慨。

类似此回中石头除邪的情节,作者是不再重复的。

甲戌本有脂评说: 通灵玉除邪,全部只此一见,却又不灵,遇癞和尚、跛道人一点方灵应矣。

写利欲之害如此。

(庚辰本评语有异,作“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何得再言……”) 续书从第九十四回到一百十五回,让宝玉失掉通灵玉达二十一回之久,而这玉既非被偷,又非遗忘在某处,它究竟到哪里去了呢?到第一百二十回才有明确的交代:“那年荣宁查抄之前,钗黛分离之日,此玉早已离世:一为避祸,二为撮合。

”(玉不离世,宝玉就不疯傻;他性情乖张,就难以使他舍弃黛玉而与宝钗“撮合”。

)续作者对石头作这样的安排,确实解决了自己要写“调包计”情节的最大难题,但却给石头作记造成了极其不利的条件。

原来,贾府抄家、黛玉之死、金玉良缘以及其他许多重大事情发生之时,石头都不在场,那么,它只能在世外遥测了。

曹雪芹是千方百计让石头接触它所要描写的对象,而续作者却偏偏在最紧要的关头,让负有记者使命的石头开了小差,使它失去了体验生活的机会。

所以我想,续书中那块没有经历过贾府重大变故的石头,是不可能写好《石头记》的。

那么,在曹雪芹的后半部佚稿中,是否就不会有失玉的情节呢?那倒不是。

据脂评透露的线索,也有宝玉失掉通灵玉的情节,所不同的是,第一,通灵玉并非神秘地“离世”,它只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完全可能的原因而转换了一个地方;第二,失玉并没有使宝玉变成疯傻,他的神志是清醒的,理智是正常的;第三,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点,这是作者在既要将“真事隐去”又“不敢稍加穿凿……反失其真传者”的特殊矛盾情况下,所采用的小说结构形式的需要:石头从宝玉身边落到别人手里,小说所叙述、描写的人物、场景,也随之而转移了。

要说明这一点,还得先从甄(真)与贾(假)的问题谈起。

第二章贾假甄真与曹家旧事 有人说,《红楼梦》中的所谓“真事隐去”,其实就是文学的典型化创作方法。

这话对不对呢?我想,有一半是对的。

比如贾宝玉这一形象,脂砚斋等有时把他当成作者,有时又从中看到自己,有时则根本不承认实有其人,他说:“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

”(庚辰本第十九回评)这些从典型化创造人物形象的角度去看,都是非常自然的。

但是,《红楼梦》的写法上也有不少用典型化理论所无法解说的现象。

比如曹雪芹在塑造贾宝玉形象之外,又写了一个与他同名、同相貌、同性情,甚至处境都非常相似的甄宝玉。

如果按一般典型化的创作规律,他们是完全应该综合成一个人的,因为,典型应该是所谓“这一个”。

但《红楼梦》却偏偏写成了“这两个”,这是为什么呢?这样写,究竟有什么必要?甄宝玉在八十回中,虽通过贾雨村和甄家来京的女人之口提到过,贾宝玉也因为听到了甄家人所说的话而梦见过一位与自己同名的、一模一样的人物(第二回和第五十六回),但真人却未曾出场。

那么,在曹雪芹八十回后的佚稿中,这位甄宝玉是不是也不出场呢? 续书是这样写的:甄家的仆人包勇来贾府说,甄宝玉自从一次大病中梦见自己到了一个有牌坊的庙里,见柜子里有册子,又见无数女子变成鬼怪、骷髅(这是从第五回来的),病愈后,便改邪归正,成了君子贤人,“惟有念书为事。

就有什么人来引诱他,他也全不动心”,而且还“能够帮着老爷料理些家务”(第九十三回)。

后来还写到他成亲、中举。

看来,甄宝玉与贾宝玉的差别是一个“改了脾气了”,一个还没有改。

续作者大概想说,知错能改的才是真宝玉。

其实,依我们看来,续书中的贾宝玉,脾气也改得差不多了:他不是也开始用功读书,准备“博得一第”,“不枉天恩祖德”了吗?(第一百十八回)最早批评续书与甄宝玉不符作者原意的是裕瑞。

他在《枣窗闲笔》中说: 观前五十六回中,写甄家来京四个女人见贾母,言甄宝玉情性并其家事,隐约异同,是一是二,令人真假难分,斯为妙文。

后宝玉对镜作梦云云,明言真甄假贾,仿佛镜中现影者。

讵意伪续四十回家,不解其旨,呆呆造出甄、贾两玉,相貌相同情性各异,且与李绮结婚,则同贾府俨成二家,嚼蜡无味,将雪芹含蓄双关极妙之意荼毒尽矣。

吁!雪芹用意,岂惟至五十六回而始发哉?其于第二回贾雨村与冷子兴言,其在金陵甄家处馆时,见甄宝玉受责呼姐妹止痛,及惟怜爱女儿情性等语,已先为贾宝玉写照矣。

伪续之徒,岂得梦见! 裕瑞批评续作者不解曹雪芹用意,写甄宝玉笔墨大杀风景,是很有艺术鉴赏眼力的。

但他自己对曹雪芹写甄宝玉的用意也只看出了一半,那就是“真甄假贾,仿佛镜中现影者”。

可是,作者又为什么要这样写呢?难道仅仅是因为要取得“含蓄双关”或“先为贾宝玉写照”的艺术效果吗?我想不是的,冷子兴在演说荣国府时,已把贾宝玉“怜爱女儿情性等语”先向贾雨村介绍了一番,这不是“先为贾宝玉写照”吗?何必非待雨村说出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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