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都记得。
” 她伏在斯科特的耳边,轻轻的低语着:“一直都记得……我们的约定。
” “我……不会忘记。
” “我不会忘记,您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伟大者。
” 在刚刚安维利亚注视着的方向,西南方的顽橡迷锁中,一个身披白袍,看不清面目的人坐在巨大的眼睛上,轻声低语着:“然后,您将是我杀死的最后一个伟大者。
” 意外的,巨大的眼睛无比安静的注视着他。
看似脆弱的薄膜中,无数纯白色的小蛇安逸的爬行着。
若是以它本身的体积来说,它突出表面的部分仅仅只是一个表皮而已。
比起主动袭击,它更像是被按在了地上,身体直接嵌了进来。
事实也是如此。
领主(lord)是流淌着黄金种的血的高贵之人,单就战斗力而言,它们无疑是高于圣者的。
而若是圣者成为了领主,便足以发挥出近似奥姆的伟大力量。
但那理论上是不可能的。
法恩斯这个奥姆为了延续自己宇宙的时间而建立的【培养皿】,其中的最高权限唯有黄金种才能得到。
圣者们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要将黄金种全部封入长眠导师的棺材中。
唯一能超越常识,拥有法恩斯的极限战力的,唯有长眠导师亲手造就的怪物——拥有了卡巴拉之树全部的能力,而又能拥有深渊的统治权的唯一王。
手持法恩斯的最高权限,在希格斯以为深渊空无一人的时候,罗兰轻而易举的将其捕获,压制在了深渊当中。
中间的过程暂且不表——那实在不是惊心动魄的战斗。
仅仅是罗兰在希格斯进入之后,把门关上了,仅此而已。
而后,罗兰进入了希格斯的身体。
以一介凡人之躯,他妄图吞噬掉一位圣者转化成的黄昏……亦或者说,他作为刚刚诞生的黄昏种,吃掉了另外一个黄昏种,仅此而已。
属于维克多的知识、智慧和才能,以及一千八百年的所有历史都被罗兰完全吞噬。
破碎的黄昏种的灵魂将罗兰燃烧到仅剩一半不到的灵魂弥补完成。
就像是他对教授所说的一般。
从那时开始,罗兰就不能称之为人类了。
拥有着人类的外形,抱持着成为人类、拯救人类的执念,扭曲的生存着的黄昏种——罗兰。
娜塔莉亚和安若思所击溃的,并非是希格斯的黄昏眷民。
仅仅只是,希格斯的尸体中溅射出来的血液淋在了那些亡灵和周围的山谷上面,于是他们就被扭曲成了怪物。
聆听着罗兰的低语,他身下的眼球渐渐融化成某种光芒。
而后和罗兰融为一体,留下了完整的地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董桑被一场车祸送进了医院,醒来后发现自己不仅失忆了,还多了个帅气的特警老公谢亦,全方位多方面地照顾着她,让她很是过了一段美滋滋的日子 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曾经向谢亦提出过离婚申请,两人婚后感情不和,婚前也毫无缘分,全凭她一人苦追 对方之所以到现在还陪伴着她,完全是因为她失忆了,责任心让他不能在这种时候离开 得知了这一点,自觉善解人意的董桑立刻对谢亦提出了二度离婚申请,并且贴心地把理由从你/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叶信崛起于异世死囚营,在这个充满欺凌与杀戮的世界,生存似乎才是人生的永恒命题。背负两世血仇的叶信,不甘作命运的弃儿,他誓要在艰难的修行路上,凭着这几尺血肉之躯打破命运的枷锁,挥戈斩旗、杀君弑神,闯出自已的天路 /
苏沁沁从小生长在乡下,白棉布裙,脚踝纤细伶仃,一双眼睛顾盼生辉。 她十二岁时救下从城里来的那位少爷,盛祈傲慢地上了车,让她等着他接她,会给她滔天富贵。 然而,人没等来,苏沁沁却被卖到山里,被迫嫁给了老光棍,不出一年,被虐待致死。要嫁给盛祈的反而成了堂姐童芷, 死后的苏沁沁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是《八零娇娇女》中的土著女主,而堂姐童芷是个穿书者,夺走了自己所有气运。 重生回到五岁这一年,/
结婚七年,才知道时进爱的不是他。 时进喜欢乖巧的,温顺的,他就硬生生把自己的棱角磨平。 可深情成了笑话,这是时进对白月光的要求,他只是白月光的替身。 那他为什么还要装乖? 于是凭借性感腰背,勾得人痴迷颠倒。 招来斯文败类:玫瑰赠美人。 招来小狼狗:姐姐,我,我喜欢你。 招来人体艺术家:你的身体,契合我的灵魂。 每天都是致命的诱惑,每天都在惹火。 放飞自我。 办公室 不好了时总,先生他去夜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