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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日记就没了。
要么是原主彻底精神失常,要么就是她穿过来了。
任谁看到这本日记,都会觉得,埃里克是一个耐心极佳的猎手。
他几乎是冷静地,像猫玩弄老鼠一样,玩弄原主。
薄莉想不通的是,如果埃里克有把一个人吓到精神失常的能力,为什么还会被麦克绑在马后面拖行? 要是他没有这样的能力,日记和帐篷上的字,又该怎样解释? 原主把埃里克描写得这么可怕,对她有什么好处吗? 最重要的是,金怀表为什么会回到原来的位置? 还是说,日记里“埋好了”的东西,并不是金怀表。
薄莉迟迟无法下定论。
不管怎么说,她总算知道了自己所处的时代——1888年,十九世纪末,已经展开了第二次工业革命。
怪不得原主能写日记,这时候明显已经有造纸厂了。
薄莉放下日记,有些茫然。
所以,现在她该怎么办? 原主偷了麦克的金怀表,栽赃到埃里克的身上。
埃里克又被麦克折磨得不成人形。
最重要的是,金怀表还在她的身上。
她简直进退维谷,无处可去。
如果投靠麦克,金怀表会变成一颗定时炸弹。
如果拉拢埃里克…… 薄莉垂下眼睫。
原主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在告诉她,不要相信埃里克。
埃里克随时有可能杀了她。
但她冷眼旁观,觉得埃里克比麦克,比马戏团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有价值,都要值得拉拢。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她要怎么拉拢? 这时,一阵喧闹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薄莉吓了一跳,迅速藏好日记本,走到帐篷门帘旁边,向外望去。
只见一群人推推搡搡地走了过来,空气中酒味、汗味和劣质烟草的气味混杂在一起,令人作呕。
“这玩意儿真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你们说,上面会不会有魔法?” “有魔法还会让你捡起来?” “我是说城里的那种魔法。
你有没有去过第五大道?那边有个人把闪电装进了玻璃球里……一到晚上,那叫一个灯火通明!” “把闪电装进玻璃球里,那不就是煤气灯吗?” “蠢货,我说的是电灯,比煤气灯那破玩意儿高级多了!” 电灯普及的时间,确实是1888年前后。
看来她真的穿越到了十九世纪末。
太好了。
薄莉无声松了一口气,要是穿到了中世纪,面对砒霜涂脸、水蛭美白,她可能会选择一死了之。
下一刻,她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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