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己,比如这狗,我想它一定愿意被我吃掉,比如我自己,我想死在冰天雪地里,冻在千年冰层中,永不腐化,永远留存住我的美色,多好?” 他陶醉的望着北方,微微出了会神,转身上马,长鞭一扬,道:“走喽!” 素玄和秦长歌立于原地,看着他美丽妖魅的身影远去,都突然沉默下来。
半晌,素玄喃喃道:“嬉笑怒骂,别有怀抱,这是个伤心人。
” 秦长歌负手默然,遥望天际嫣红霞光里那轮半掩的金黄日色,想起多年前,死尸零落的战场上,荒烟蔓草间浴血的玉自熙,在万众围困中肆然狂笑,森冷的剑锋掠向他胸口时,那只叫灭狼的狗,如黑色闪电般狂吠着腾身而起,任长枪穿体而浑然不顾,急风洒血,拼死一扑咬断了对方咽喉…… 那只狗,从他出现那一刻起,就一直陪着他,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世,没人能真正接近他,只有那只狗总用依恋的眼神,影子般时刻跟随,当年萧玦笑言,这世间能忍受玉自熙最长时间的,约摸也就是这只狗罢了,别人,万万吃不消的。
如今,灭狼死了。
他是为这个伤心么? 是,也不全是吧…… 刚回到炽焰总坛,就见一执事急急过来,轻声道:“帮主……” 眉头一皱,素玄叹息道:“又发作了么?” 对方点点头,素玄道:“叫晏大夫先去,我马上就来。
”回身歉然看着秦长歌,秦长歌已笑道:“天亮了,我也得回去了,帮主有事尽管自便。
” 为秦长歌的善解人意一笑,素玄道:“实不相瞒,最近帮中延请了位客人,虽然年轻,却才识出众,武学一道,犹为奇才,我每日和他论武,自觉受益匪浅,可惜天妒英杰,他却有重疾在身,每一发作,苦不堪言,我的纯阳内功,却可对他裨益一二……今夜他又发作了,我得去照应,此人着实英秀,姑娘若不介意,不妨一同探望,都非凡夫俗品,相逢也是有缘,若能得成知己,便又是一段佳话。
” 想了想,秦长歌道:“改日吧,但凡高才之人多傲性自尊,此番辗转床榻病痛狼狈,必不愿为外人得见,还是等他大好了,我再来拜访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十八线女星秦郁绝接下一个恋爱综艺,经纪人替她挑选了位素人扮演假男友。 签合同那天,她来到办公室,推门看见位男人慵懒地靠桌而立,指尖一点猩红映亮漆黑的眼底。 气质放浪不羁,眼梢带着些散漫与恣意。 看样子,应该是自己那位假男友。 秦郁绝放下合同:综艺结束之后就分手,没意见的话就签吧。 男人稍顿,接着掐灭指尖的烟,慢条斯理地捏起那份恋爱合同,扫了一眼后突地低笑着道:好。 名字刚签下,经纪人带着真/
荒名称虽异,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珪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董桑被一场车祸送进了医院,醒来后发现自己不仅失忆了,还多了个帅气的特警老公谢亦,全方位多方面地照顾着她,让她很是过了一段美滋滋的日子 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曾经向谢亦提出过离婚申请,两人婚后感情不和,婚前也毫无缘分,全凭她一人苦追 对方之所以到现在还陪伴着她,完全是因为她失忆了,责任心让他不能在这种时候离开 得知了这一点,自觉善解人意的董桑立刻对谢亦提出了二度离婚申请,并且贴心地把理由从你/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