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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而周末放了晴,孟思远去了趟宜家。
租的屋子算得上家徒四壁,据说是上一任租客将房东那些破旧的家具给扔了,购置了新家具,搬走时留下了餐桌和沙发。
她穿着牛仔外套戴着鸭舌帽推着车一个人慢逛时,竟有些恍惚,刚落地美国的时候,她也一个人去逛宜家。
那时兜里钱不多,人也畏畏缩缩的。
一同租了套公寓的舍友拜托班里有车的男同学载她去超市大采购,而孟思远考虑到让人帮忙得请吃饭,外食的费用她不太能接受,就独自乘坐公交去了宜家。
看到标价时,脑子里就已经迅速换算成了人民币。
大部分的东西,她都买不起。
买些小物件,她还得比较下选个最便宜的。
最后塞满了书包,手里抱着三个份量颇沉的纸盒,很饿的她闻到食物的香气,却没有进去吃饭。
她带了面包出门的,还记得那一天的晚霞很美,是紫色的,她在啃着面包等公交车,期待着回去组装置物架。
后来在那间公寓住了半年多,租期未到,舍友就搬出去与男友同居。
退租之后,孟思远搬去了半地下室,房租更便宜些,采光很差,但也不是问题。
那时她不是在上课,就是在打工。
那时候有男生在追她,在吃着打包回家的打工餐厅的剩余食物时,她在算着手头的钱还能撑多久。
看着结果,她不是没有考虑过,要不要答应? 随即就否决了这个选项,倒不是她要标榜自己道德感有多高,是不能用恋爱去美化一段关系的实质。
如果为了钱干这种事,那就应该目标明确奔着会带来更高收益的人选去。
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做这种事,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
时间是成本,情绪也是成本。
难度根本不低,不如打工来钱快。
后来交学费,还差了点钱,她迫不得已开口向妈妈借了钱。
五万块,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毕业工作了两个多月后,她还了六万。
出国之前,孟思远还被教育,要多结交对自己有用的人,人脉很重要。
这句话也许是对的,但她挺后悔当时没有对这么教育她的人说,你自己混成这样,有什么资格来给我意见? 大多数同学的条件都非常好,周末娱乐活动排满,假期一定会出去玩,全世界的飞。
当然,他们也一样熬final,让成绩更漂亮些,可谓是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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