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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在他后面,与他保持着大约两百米的距离。
他伸手揉了揉眼角,心底涌出一股酸楚,这酸楚顶得他胸腔微微发胀。
下了高架桥,谈宗熠忽地调转方向盘,重新转回市区,林喜儿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他已过了红绿灯,她也顾不上遵守交通规则了,闯过红灯迅速追了上去。
“才从市区出来这又要回去,他想干吗啊?”林喜儿不解地嘀咕。
纪念看着她问:“不会是被发现了吧?” “他见过你开车吗?知道你的车吗?”林喜儿问。
纪念摇摇头:“没有。
” 她与他到现在也只见过两次面,两次都在警局,哪有机会看她开车? “那就是咯,路上这么多车,他哪能注意到我们?再说,就算注意到车,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也看不清里面的人啊。
”林喜儿说。
前方,谈宗熠的车开进了朝阳东区,这里算是G市的娱乐城,大大小小的酒吧、KTV,以及各种高端会所。
他把车开到一间会所前停下,然后开门下车,穿着制服的保安立即过来,他将车钥匙丢给他,然后大步走进去。
“绿野仙踪”,林喜儿看着这间会所的名字,随后也停下车。
她与纪念一起下车朝会所里走去,门前站着穿黑衣白裤的接待生,看见她们时,对方目光怪异,林喜儿与纪念的全部心思都在谈宗熠身上,因此并没在意,径直走向会所里。
会所里装潢优雅别致,是浪漫的法式风情,前台小姐穿鹅黄色低领长裙,衬得肤白如雪,林喜儿与纪念走过去时,她神色微微一怔。
林喜儿没等她开口,就主动问道:“刚才那位先生去了几楼,我们一起的。
” 前台若有深意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笑容甜美道:“你好,我们这是男士洗浴中心,两位要是等人,可以先在楼下大厅稍作休息。
” 闻言,林喜儿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微微有些窘迫,她看了眼纪念,她也是一脸尴尬的神色,但仍不死心地朝楼上望去。
“不用了,我们还有事,谢谢你。
”林喜儿看向前台,礼貌地道谢后,挽着纪念的胳膊,在她耳边低声道:“我们去车里等。
” 纪念点点头,两人一起转身离开。
上了车,林喜儿一脚蹬掉自己的高跟鞋,盘起腿靠在位置上,一边揉着肩膀一边说:“我记得Able可从来不进这样的场所啊,这么有洁癖的人,怎么突然就转性了?” 纪念的头靠着窗,眉毛紧紧皱在一起。
他既是她熟悉的Able,又是令她格外陌生的谈宗熠。
这四年,像是她与他之间的一道分水岭,把他们原本的人生硬生生地截成了两段,她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以至于让他对她和自己都下了这样的狠心。
可是,她不会放弃,她要知道一切真相,即使他不再爱她了,她也要听见他亲口与她道别。
“喜儿。
”纪念挪了挪身体,换了个稍微舒服的姿势,“我忽然想起,我与Able在一起三年,竟然对他一无所知,只沉溺在两个人的情爱里。
” 春日的午后,阳光温暖,带着一丁点儿灼人的热度,晒得人浑身酥软,心情也跟着沉静温柔下来,林喜儿把脚翘在中控台上,仰着头眯起眼睛,顺着纪念的话,她想起一些事情,不由笑了起来:“那几年,你每次说起他,都是你们生活中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你总是说,Able做的菜真好吃,Able又带你去了什么有趣的地方,Able在你生病时抱着你,给你念童话,给你唱英文歌。
” 大概真正的幸福,就是两个人在平淡的生活里,始终把彼此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日复一日,不厌其烦地对对方好,照顾他的生活和心情,不必惊心动魄,不必跌宕起伏,只要温情而长久。
在这样的时刻,还有人能与她聊这些,这对纪念而言,是莫大安慰,那些幸福温暖的时光,是她全部信心和勇气的来源。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太阳把人晒得没了力气,广播里放着九十年代的粤语歌,缠绵温柔的曲调听得人昏昏欲睡。
纪念是先醒来的,眼珠子转了一圈才慢慢反应过来,车窗外,已是暮色四合,她霍地坐起来,打开门跳下车,绕着会所跑一圈,都没有看见谈宗熠的车。
她懊恼极了,耸拉着脑袋站在台阶下,身上披着的一条围巾,被风掀起了一半,短发散落,遮住半张脸,路灯与四周的霓虹灯交织成一片美丽的灯海,她置身其中,暗淡与明亮形成反差,像一幅画。
林喜儿走过去,有些抱歉地看着她,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你在警局上班,一定能拿到他的住址,明天我们直接杀到他的老巢。
” 林喜儿坐深夜航班回来,今天又陪着她奔波一天,已经够辛苦了,纪念不想再让她跟着难过,只好打起精神,朝她笑道:“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们先去吃饭,我带你去一家超棒的餐厅吃饭。
” “快快快,你去开车。
”林喜儿推着纪念朝停车的地方走。
同一时刻,谈宗熠坐在最右边的一辆黑色路虎里,他靠着座椅,一只手搭在额头上,蹙着眉,静静望着不远处的两个人,直到她们驱车离开,他才缓缓闭上眼睛。
一小时前,他特意打电话给温茜,让她开车过来与他换,趁着她们睡着,他让温茜开走他的车,而他自己则坐在温茜开来的车里。
睡着的纪念,仍旧拧着眉,像个倔强的小士兵,仿佛连在梦里,也要坚持守护着什么。
纪念带林喜儿去的是一家川菜馆,餐厅里装潢一般,在林喜儿这种见多识广的人眼中,可不是一般的没格调,还没落座,她就想要换地方,可拗不过纪念,只好勉强留下来,直到尝了菜后,才眉开眼笑起来。
麻、辣、香,是川菜的特色,这家餐厅的菜,味道地道,林喜儿吃得过瘾极了。
吃完最后一道菜,她揉着肚子感叹道:“哎呀,简直要胖三斤。
” 纪念哭笑不得:“胖三斤?你还真夸张!” 林喜儿突然想起什么,一脸兴奋道:“胖就胖了,走,我们现在去小吃街,我在国外时,就惦记着小吃街的串串。
” 一念起,她就忍不住嘴馋心动,立刻就喊了服务生来结账,然后,拉着纪念匆匆离开。
G市有一条很著名的小吃街,她们还在念书时就有了,周边环境几番变化,但小吃街却一直没怎么变,长长的街道两边摆满各种小吃甜品,人声鼎沸,充斥着一股繁闹的烟火气。
林喜儿兴致高昂,从这个摊位跳到另一个摊位。
她身材高挑,穿着白色露肩毛衣搭高腰修身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红色高跟鞋,在人群里格外引人注目。
几个年轻男孩子从她身边经过,忍不住盯着她看,她转头就朝对方抛了个媚眼,几个男孩子纷纷一愣,然后低头匆匆离开。
林喜儿忍不住大笑,纪念白了她一眼:“人家还是高中生呢,你收敛点。
” “高中生怎么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林喜儿不以为然。
说完,她就转身去了一旁的果汁店,大声嚷着要来两份芒果冰沙。
在明亮的灯光下,纪念转头看她,二十五岁的林喜儿,美得令人惊艳,标准的鹅蛋脸,眼眸明亮而深邃,鼻梁秀挺,五官有着亚洲人少有的立体感。
十几岁时,大多数同龄女孩对美的认知还只是修饰头发、涂一涂唇膏时,林喜儿就已经有了Chanel的口红和香水,捧着时尚杂志学习穿衣打扮,她原本就是美玉,略作修饰后越发光彩照人。
因此,学校的女生都不喜欢她,她超出别人太多,没有哪个女孩儿甘心当绿叶,何况她又过于张扬。
还记得那个时候,常常有同学问她:“你怎么和林喜儿成了好朋友?” 青春时期的少女,心思多敏感啊,没有人理解为什么她可以忍受这样一个美丽张扬的人在自己身边,时时抢自己的风头。
可大家不知道,她和林喜儿是多年的感情,彼此早已是姐妹是亲人,她们只会为彼此的优秀而感到骄傲,而不是嫉妒。
她们是在林家的家宴上认识的。
那年她九岁,跟着父亲纪时天去贺林家的乔迁之喜。
当天在宴会上,纪时天忙着结交人脉,顾不上纪念,心想反正是在林家,不会出什么事,就放心地把她一个人丢在了花园里让她自己玩。
林家招待客人是在前花园修剪整齐的草坪上,两条长桌拼成马蹄形,象征着幸运,水晶杯,银餐具,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精致而讲究。
那时候,纪念是个别扭的小孩,讨厌热闹,讨厌爱捏她脸的大人,讨厌一群幼稚又聒噪的小孩,宴会刚开始没多久,她就觉得无趣,沿着花园的另一个方向悄悄离开。
像爱丽丝梦游仙境,纪念顺着花园角门出去,走过鹅卵石铺成的小路,眼前赫然出现一大片海,一望无际的蔚蓝海面,仿佛与天空连成一线。
她惊讶得甚至忘记了惊呼,傻傻地站在原地,瞪大眼睛看着这片海,片刻后,脱掉鞋子朝沙滩飞奔去。
林喜儿牵着卡萨去时,看见她一个人站在海边玩水,溅起的水花落了她一身一脸她也不在乎,她来回地跑,像个小疯子。
“汪汪汪。
”卡萨不耐烦地叫起来,并挣脱狗链蹿了出去。
“卡萨。
”林喜儿叫。
纪念闻声回头,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反应,就看见一只白色的庞然大物朝她跑来,将她扑倒在地。
“卡萨!”在卡萨要攻击纪念时,林喜儿迅速地拉住狗链,将它拽了回来。
纪念惊魂未定地躺在地上,看着这一人一狗。
这是一只白色的长毛狗,半人高的样子,此时,它正盯着纪念吐舌头。
站在狗旁边的少女,比纪念略高一点,穿白色的瑞士点麻纱裙子,灯笼袖,齐肩的卷发散在肩上,唇红齿白,她是一个真正的安琪儿,漂亮极了。
同一时刻,林喜儿也在打量纪念,她皱着眉,语气不善地问:“你是哪家的小孩?你爸爸妈妈没教你不要在别人家乱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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