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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们很晚才回去。
离开工地以后,我们又回到海滩,沿着沙滩散步,直到莎文娜开始打呵欠。
我送她回家,我们在门廊上吻别,身边是绕着灯火飞舞的飞蛾。
虽然前一天我就不断想着莎文娜,但那感觉和第二天根本无法比拟,而且,这感觉还发生了质的改变。
我发现自己没来由地傻笑,连爸下班回来都发现了。
爸什么也没说,我当然也不期望他会说什么,不过,等爸准备煮千层面时,我又拍了拍他肩膀,这次他倒是没有再被吓到。
晚餐桌上,我没完没了地聊起莎文娜,几个小时后,爸晃进书房。
虽然他没说什么,不过我想爸还是很为我高兴,甚至很高兴我愿意分享自己的快乐。
我对此非常确定,是因为后来出门回家以后,在厨房桌上发现一碟刚烤好的花生饼干,旁边还有一张纸条,写着冰箱里还有足够多的牛奶可以搭着吃。
我带莎文娜去吃冰激凌,然后我们去威尔明顿城里的观光区。
我们沿着街道散步,走过一间又一间店铺,我发现莎文娜对古董很有兴趣。
后来我带她去看战舰,不过没多久就走了,莎文娜是对的,看大船很没意思。
后来我送莎文娜回家,陪她跟大伙一起坐在营火边。
接下来两个晚上,轮到莎文娜来我家。
这两天都是爸负责煮晚餐。
第一天晚上,莎文娜完全没问起钱币的事,对话就很难继续。
爸多半只是听,虽然莎文娜努力维持愉快的态度,试着把爸也拉进我们的谈话里,但聊着聊着,又变成了我们俩说话,爸则在专心吃饭。
莎文娜离开的时候眉头深锁,尽管我不希望她对爸的第一印象起了变化,但我终归知道,这在所难免。
不过让我惊讶的是,第二天莎文娜又说要过来。
这一回,莎文娜跟爸待在书房里讨论钱币。
我在一旁看着,既纳闷莎文娜会怎么看待这种我早已熟悉了的相处模式,同时,又希望莎文娜会比从前的我更懂得体谅。
等到我们离开,我已经知道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开车回海滩的路上,莎文娜容光焕发地讨论爸的事情,她尤其称赞了爸把我养大是多么能干。
我还不太确定该怎么理解她的评语,不过看到莎文娜似乎接受了我爸,我还是松了一口气。
到那个周末,我已经成了那座海滩大屋的常客。
大部分人都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不过因为白天的劳作已经让人筋疲力尽,他们仍对我没什么兴趣。
晚上七八点,大多数人都不像之前那样在海滩上喝酒或调情了,反而挤在客厅看电视。
每个人看起来都晒黑了,手指上的水泡都用创可贴包了起来。
星期六晚上,大伙有了额外的精力度周末,我到的时候,正好看到一群人从小货车后座搬下一箱又一箱的啤酒。
我帮他们把箱子搬进屋时心里才惊觉,认识莎文娜以来,自己几乎是滴酒不沾。
像上一个周末一样,外面的烤架开始生火烤肉,我们就在营火边吃东西,晚饭后到沙滩散步。
我带着一条海滩毛巾和一个野餐篮,里面装满晚上可以吃的零食当宵夜。
在海滩上躺下来后,我们俩就这样看星星,甚至还亲眼目睹了流星的白色尾巴划过夜空这样的稀罕天象。
这天就是那种完美的夜晚,微风轻拂,不冷也不热,我们在星空下聊天、亲吻,持续了好多个钟头,最后在彼此的臂弯里睡去。
星期天早上,太阳开始从海面升起时,我从莎文娜身边坐起来,看着晨光洒在她脸上,她的头发像一把扇子一样散在毯子上。
莎文娜一手放在胸口,一手举过头顶,当下的我只想到,希望自己的下半辈子就像现在这样,每天早上在她身边醒来。
后来我们又一起上教堂。
虽然我们整个礼拜都没跟提姆说上几句话,他还是那样精力充沛、友善随和。
提姆又问我要不要帮忙盖房子,我回答说自己下个星期五就要收假,所以不知道究竟能帮上多少忙。
“我觉得你吓到他了。
”莎文娜对着提姆笑着说。
提姆举手投降:“起码我试过了。
” 那大概是我过得最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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