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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里水声哗哗,叶朝把易拉罐收好,从衣柜里找出一套薄薄的毛毯,把它铺到沙发上。
水声停了,没过多久,浴室老旧的门被推开,青年伴着氤氲的水汽出了门。
他发梢湿润,身上套着宽松的T恤,虽然穿的大花裤衩很破坏气氛,但裤衩下的那两条腿又长又直。
现在显然不是欣赏小崽子长腿的时候,书从灵连头发都没擦就气势汹汹朝他走来,羞愤地将叶朝禁锢在沙发和自己身板的空隙里,拉开了原本就宽大的领口,露出一道白皙的肩膀,锁骨下的曲线被阴影吞没。
“你看你干的好事!”书从灵抱怨道,“我明天还要回学校呢!” 叶朝抬眼,青年修长的脖颈上,留着两点触目惊心的血痂。
他忘了,人类的伤口好得很慢。
叶朝想要伸手去碰那处肌肤,但又生怕自己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手颤了一下,没抬起来:“留着呗,身正不怕影子斜。
” 书从灵凉飕飕道:“说得轻巧,又不是留在你身上的。
” 他都能想到,要是带着这俩血疤回学校,他一天能接到多少调侃的目光。
叶朝说:“你可以咬回来。
” 书从灵气道:“我们两个是世界上最后一对吸血鬼,需要互相喝血保持生命吗?” 如果放在平时,叶朝可能会被这句话逗笑。
但现在想着自己好不容易留下的标记在书从灵眼里比蚊子包还不如,叶朝就想把他按在沙发上再啃个十分钟。
——至少留到明天早上。
这种自私的想法,在碰上青年坚持的眼神后,就烟消云散了。
叶朝烦躁道:“我帮你把它搞掉行了吧。
” 书从灵开心了:“真的?” 叶朝叹了口气:“真的。
” 他伸手,拇指不舍地摩挲着那两点微微凸起的血痂,注入了一点灵气。
书从灵只感觉被他碰到的地方很烫,好像在烧,没过多久,他听见叶朝说:“好了。
” 这么快? 书从灵狐疑地摸了摸自己的脖颈,触及一片光洁。
他趿拉着拖鞋去浴室确认,手抹开那面蒙了雾的镜子,对准镜子检查伤口。
没了。
那两个堪比守宫砂的玩意儿消失得无影无踪。
书从灵感叹道:“神奇。
” 叶朝靠在门框处,舌尖抵了抵尖牙。
仿佛还能回忆起咬破他脖颈肌肤时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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