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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作为一名名声在外的天才,斯年自然是因戏学过马术的。
当他骑着神童在跑道上小跑时,其身姿挺拔,气质飘逸,看起来沉稳熟练,一看就是个老手。
可跑道边的陈之敬却越眉头皱得越紧,等人骑了一圈来到他身边时,他的眉间都快夹死苍蝇了。
从马上下来的斯年,看着陈之敬的表情愣了一瞬:“……怎么了?我哪里做得不对吗?” 陈之敬松开眉头,翻过栏杆从斯年手上接过神童,抚摸着它微微起伏的脖子:“没有,你的姿势很标准,动作也十分漂亮,看起来赏心悦目,完全符合外人对马术运动是贵族游戏的想法。
” “……但是?”虽然陈之敬语气平和,可斯年还是听出了那话里潜藏的深意——陈之敬并不觉得他骑得好。
“……但是,你的注意力并不在马上,”陈之敬沉默了一会抬头看向斯年,“你不喜欢马?” 斯年否认道:“没有。
” 陈之敬笑了笑:“但也说不上喜欢吧?” “……”斯年摸了摸神童的鬃毛,低声道,“不,也不能这么说。
如果一定要用喜欢和不喜欢来定义的话,我想我是喜欢马的。
”至少马儿温驯,看着也赏心悦目。
陈之敬没有说话,他拉过神童的缰绳,翻身上了马,驾驭着它在跑道上奔驰起来。
凉爽的初秋天气,没有炙热晃眼的烈阳,只有风轻云淡的舒爽。
风吹起陈之敬的头发,也吹起神童被人精心打理过的鬃毛,两个不同物种的身影,在风中融合成一体,让旁观者产生一种他们似乎连心跳都已同步的错觉。
如果说斯年刚才骑马的姿势十分标准,那么陈之敬则骑出了风采与优雅,就连神童踏在跑道上的蹄音,都节奏轻快、声音清脆。
斯年顿时就明白了陈之敬未说的话语——他虽然骑得好,却并没有享受这个过程。
人和马看起来在一起奔跑,却彼此脱离,并没有因合作而齐心协力。
跑了两圈的陈之敬停在了斯年面前,翻身下马后,拉着神童和斯年在跑道上漫步。
“骑马并不是掌握技巧就算骑得好。
好的骑师不光要掌握骑马、驯马的技巧,还要学习马的心理学,以争取与马身心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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