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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从那小坛子里拿出一颗褐色的小药丸手指轻轻一弹,那药丸就进了我的嘴。
“你!”我掐着喉咙想要吐出来,不料那药丸一入喉咙即化,直接融入了肺腑,一股火辣辣的热流直透我全身,尤其是脚踝更是痒的抓狂。
老蛊婆阴森森的看着我,“你放心,那杀千刀的老贼不死,老身还不至于杀你。
你身中尸毒,我用血蚂蝗已经替你吸尽毒血,这药丸是助你,生肌活肤的。
” 我将信将疑的撕开脚上的药贴,果然一条条蚂蝗吸的圆嘟嘟,又黑又亮,倒真没先前那般疼痛了,只是麻痒的厉害。
老蛊婆的拐杖在我脚踝一点,那些蚂蝗沿着顿时从脚踝的腐肉里涌了出来,沿着拐杖爬回了老蛊婆的小坛子里。
我一看脚踝上虽然瞅着惨不忍睹,但却已经不流血了,药丸的火辣热流一透入,又痒又痛,比之前感觉灵敏多了,想来老蛊婆没有骗我。
多谢婆婆,我有些言不由心的撇了撇嘴,心想你个老蛊婆,治好我的腿有啥用,有本事你帮我把肺腑里的蛊毒也给破了啊。
走到东头城墙下,我看了一眼,城墙上石楼依旧,只是红色、典雅的装饰却像是凭空消失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空阁楼。
“臭小子,你倒是好本事,紫衣这贱人在这里盘旋了足足三年,不知道祸害了多少玄门中人,没想到她居然看中了你。
”老蛊婆望着城楼,冷讽的笑了起来。
城楼上刻着两行字,“平生不识梦中郎,鸯游浅水但为鸳,金风雨露喜君逢,蓬门红袖醉红尘。
” 我并不擅长文墨,但平时受七叔的浸染,对于情情爱爱、痴痴缠缠的东西,倒也有几分领悟,这分明是一个找到情郎,情窦初开的少女情诗。
如果真的是紫衣所作,难道她真的是因为我放弃了寡妇村醉生梦死的奢靡生活,从而选择了黄粱一梦,只留绝响。
哎,管她呢,她要真喜欢我可就麻烦了,这块狗屁膏药我还是少惹的好。
我在心里默念了十八遍白灵,总算驱除了紫衣那妖娆、妩媚的面孔。
走出娘娘村,五方镇大概也就只有不到二十里的路程了,然而老蛊婆走了没几里地,开始咳嗽起来,脚步也缓慢了起来。
我走到她身边一看,血水沿着她的指缝留了出来,她竟然咳血了。
想来也是因为她年纪大了,又体弱多病,再加上养蛊的人,十有八九是以自身精血为引,操控蛊虫,少有善终之人,老蛊婆自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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