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于他这样一个穿越者来说,这么做,宣扬了异世经典,无可厚非。
但对他本人的音乐生涯来说,这怎么看都是一个遗憾。
因为他没有自己的原创作品。
他曾尝试过写自己的歌,用林在山的名号发出来。
却又担心会毁了他的天才好名声。
至少在Beyond刚刚起步的这个阶段,他还没有资本去玩火。
既然不能玩火,他就踏踏实实的传播异世经典好了。
用最真诚的态度,和最走心的演唱,来传递那些有关音乐的美好。
此刻在舞台上,凭着一把老吉他,和一条沧桑的嗓子,林在山唱着阴雨绵绵的成都,给现场观众听得是如痴如醉。
不知道此刻听到这首歌的电视机前的观众,正在哪座城市里漂泊着,又在哪里看着万家灯火。
不管是哪个位面,那种世界,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城市其实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容器,装载着每个人的记忆,可能有些美好到让人心生欢喜,也可能有些记忆人们再也不想提及。
然而,没办法否认,正是这些小小的生活片刻,组成在这里为生活奔波忙碌的我们。
赵雷是最会用音乐讲故事的人,而林在山是最会用歌声讲故事的人,双剑合璧后,一些生活中稀疏平常的小事,都变成了故事,被林在山弹唱成曲,不需要花哨的技巧和华丽的辞藻,自然而然的真情流露,在不经意间击中聆听者的心房。
就像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条属于我们自己的喜帖街一样,对于每一个漂泊的人来说,心里也都有一座“成都”。
它是珍藏心中最柔软回忆的地方。
爱上一首歌,恋上一座城。
讲的就是这样的音乐。
……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走过小酒馆的门口~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 不像异世赵雷在演唱会上唱这首《成都》,最后都会有全场的大合唱。
林在山将这首《成都》唱到最后,没有全场共鸣的大合唱,但许多人已经不知不觉的热泪盈眶了。
在VIP休息室中看着林在山演唱的刘萌萌,听了这样一首《成都》,和林在山一起走过的这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是大佬找来的白月光替身。 清晨,大佬结束了晨练,在窗边抽着事后烟,迷离地看着我:你不是他。 我内心疯狂点头。 中午,大佬带我去他名下的商场逛街,逛到一半白月光来电,他不顾我的颜面转身就走,只留下我,和保镖手里拎着的几十个大牌纸袋。 傍晚,大佬开着游艇,在夕阳下的海面上思念心爱的人,看也不看我一眼,而我孤零零地坐在豪华的船舱里,独享82年的老酒,尝着刚捞上来的极品大龙虾,啊,这是孤独的味道/
高能山大王 VS 书院小才女 美人书生被逐出皇城,因缘巧合上山为匪,留了一把乱糟糟的大胡子,打下一片赫赫威名,做了统领十八座匪寨的东夷山君,还在这一年早春,绑了一皇城书院来的贵人,不多不少,刚好十六位宫学女公子,他不要财不要色,唯独定下一番古怪的赎人规矩 缘分就从这里开始,青山绿水,匪气盎然。 【一句话简介:仗剑走书院,匪气怼天地,宠友宠妻宠兄弟。】 男主能文能武能撩妹,三分恣意,七分情深/
从乡野走向深宫,从幕后走到台前,从飘零孤女到权握天下! 数不尽的权利倾轧,道不清的爱恨情仇 待尘埃落定,是执子之手,还是天人永隔? 身世如谜的金枝玉叶,权倾天下的太后,势通朝野的女官,不为人知的深闺秘辛,零落尘埃的宫门幽怨,权与智的角力,谋与勇的交锋。 谁说女子只能归于寂寞宫阙,谁说女子不如男? 难道身为女人,就不能居于庙堂之上,俯瞰大好河山? /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终有一天,不是我容不下这个世界,而是这个世界再也没资格容得下我! 世间一切,自有其法则! 规章、法则、制度,即道,即天道! 天道主杀! 修为划分:炼气、化神、返虚、合道。 /
人气男团成员江时雨,肤白貌美大长腿,每天都在cp文里和队友谢伊绝美爱情slay全场。 然而这对模范营业cp,私下里却是一对舔屏帅哥激情八卦的小姐妹! 江时雨:每天沉迷霸总哥哥盛世美颜无法自拔~ 谢伊:醒醒霸总哥哥并不care你! 江时雨:那我就默默舔屏,独自美丽 突然有一天 江时雨:啊啊啊啊霸总哥哥给我递微信了,他想跟我谈夜光剧本!他是不是还想用金钱收买我的灵魂! 霸道总裁傅锦尧很委屈,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