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临走之前吴东方往山洞里扔了一颗手榴弹,巨响过后山洞轰然崩塌,一颗手榴弹自然没有这么大的威力,他此前收集了二十几颗手榴弹,但他只带了五颗,剩下的全在山洞里。
饭桶约有七八十公斤,加上金银珠玉和枪支弹药,他此时负重超过一百二十公斤,加上腿上有伤,行走之时很是吃力。
但吃力不表示走的慢,吴东方调整呼吸,保持匀速前进,人生就是负重行远,带的东西越多走的就越吃力,但人生总有一些东西是不能舍弃的,哪怕再吃力也要带着一起上路。
山路难行,走出三五里吴东方浑身上下便被汗水浸透,体力透支严重,但他一直坚持着向前走,每当走不动时就会摸摸饭桶的脑袋,四千年的等待难道换不回一个全尸?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吴东方自中午一直走到太阳下山,具体走了多远他并不清楚,什么时候停下来的他也不清楚,因为他是在行走过程中累晕过去的。
再次醒来是半夜时分,山中一片寂静,不远处有一条小河,这里是冥宛当年捕鱼河流的上游,这条河流并没有彻底消失,而是改道正东,水流也较当年小了很多。
吴东方走到河边俯身喝水,他随身带有几瓶矿泉水,但那是应急备用的。
喝水过后,吴东方回到原地背上背包,重新扛起了饭桶涉水北行,涉水是为了消除气味,躲避狼狗的追赶。
黎明时分,吴东方越过了小河,到得西岸,进入林中,往西北方向的一座高山移动。
山中没路,到处都是荆棘和灌木,自山脚爬到山腰足足用了一上午,到得山腰,吴东方开始寻找合适的位置,最终在山腰偏上的阳麓选定了一处墓地,这里有几株高大的乔木,有大树遮挡,下面灌木较少,视野很开阔,自这里可以看到饭桶出生的那片丛林,也能看到冥月当年居住的村落所在的区域。
由于没有趁手的工具,坟墓挖掘的很是辛苦,即便挖掘的很是辛苦,他也没有敷衍了事,耗时一整天将两处墓穴下挖了三米,将饭桶和冥月分别下葬。
饭桶和冥月的坟墓相隔五米,他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在两者之间留下了自己的位置,冥月和饭桶的死对他打击太大,已然万念俱灰,不再惦记着归队了,正事办完之后会回到这里来。
有时候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是大佬找来的白月光替身。 清晨,大佬结束了晨练,在窗边抽着事后烟,迷离地看着我:你不是他。 我内心疯狂点头。 中午,大佬带我去他名下的商场逛街,逛到一半白月光来电,他不顾我的颜面转身就走,只留下我,和保镖手里拎着的几十个大牌纸袋。 傍晚,大佬开着游艇,在夕阳下的海面上思念心爱的人,看也不看我一眼,而我孤零零地坐在豪华的船舱里,独享82年的老酒,尝着刚捞上来的极品大龙虾,啊,这是孤独的味道/
比起穿进血型文中更让江楚些崩溃的是,她穿成了这本书女主的渣A老爸或者说老妈? 渣A老妈靠着女主母亲顾灵均家飞黄腾达,联合小三害死原配后夺取了本该属于女主的家产,让女主有了苦情的基本条件。 至于结局,这个渣A当然也没好到哪里去,最终被女儿的六个A搞得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江楚些一点儿也不想重蹈原身的覆辙,既不想渣人,更不想被杀,她只想平静地度过等等,旁边睡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像顾灵均? 江楚/
这一片校区有两大传说。 一是附中校霸裴允,一挑十毫发无损的事迹流传甚广。 二是三中校草秦昼,家境贫寒,体弱多病,一学期有半学期请病假。 高二开学的时候,裴允转学了,两大传说成了同桌。 刚开始,同班同学都害怕裴允欺负校草,后来,他们眼睁睁看着裴允不知哪来的自信,非要教秦昼学习。 秦昼:你的月考才考了250分。 裴允:分数并不能衡量一切,我要传授给你的是人生经验。 *** 裴允在高二那年被安排/
高能山大王 VS 书院小才女 美人书生被逐出皇城,因缘巧合上山为匪,留了一把乱糟糟的大胡子,打下一片赫赫威名,做了统领十八座匪寨的东夷山君,还在这一年早春,绑了一皇城书院来的贵人,不多不少,刚好十六位宫学女公子,他不要财不要色,唯独定下一番古怪的赎人规矩 缘分就从这里开始,青山绿水,匪气盎然。 【一句话简介:仗剑走书院,匪气怼天地,宠友宠妻宠兄弟。】 男主能文能武能撩妹,三分恣意,七分情深/
从乡野走向深宫,从幕后走到台前,从飘零孤女到权握天下! 数不尽的权利倾轧,道不清的爱恨情仇 待尘埃落定,是执子之手,还是天人永隔? 身世如谜的金枝玉叶,权倾天下的太后,势通朝野的女官,不为人知的深闺秘辛,零落尘埃的宫门幽怨,权与智的角力,谋与勇的交锋。 谁说女子只能归于寂寞宫阙,谁说女子不如男? 难道身为女人,就不能居于庙堂之上,俯瞰大好河山? /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