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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初升,树梢草尖上露珠点点,在朝阳光中闪烁着,犹如千万颗小宝石,把山坡旷野点缀的无端多了一份富贵的气象。
在山丘之后,一座庄院,恰好建筑在宽广的山谷中央,除了庄后那面是陡峭的岩壁之外,左右两边小山,都是树木郁苍,松涛如海,甚是悦目。
翻过左面的山头,却是个长满了青草的山谷,一群骏马,闲散地在啃着肥茂的青草。
谷中央一棵高大的榆树,横杈上坐着一个少年,衣服破旧,头发散乱地垂下来,差点儿便遮住眼睛。
这少年年纪才不过十六七岁,那只攀在树干上的手掌,指节粗大,筋络浮现,显然自小便是干那粗笨的工作。
这刻他却一手揽着树干,一手持着书卷,正入神地阅读着。
垂下来的两只赤足,微微地在摇晃。
山头上人影一闪,转眼之间,已飞坠下谷,身形之迅速,逾于飞鸟,并且这一泻数丈,势子劲急之极,犹如行云流水,使人能够立刻感受出此人余力犹存而动止由心的那种从容样子。
眨眼工夫,那人沿着谷中的大树,疾走了十余个圈子,身形之快,使人目眩神摇。
树上的少年丝毫没有察觉,还在津津有味地埋首书中。
在他头顶微微摇摆。
这人身形骤止之后,面目便看得清楚,只见他一条大辫盘在头顶上,五官端正,称得上漂亮两个字。
年纪在三旬之间,身上披着一件白色上等丝绸的长衫,此刻却掖在腰间。
他的面色可有点骇人,那是一种特别惨白的颜色,隐隐泛出死人的味道。
一双眸子中,光芒凌射,配起那惨白的面色来,极为骇人。
那少年乃是坐在丈许高的横枝上,那横枝少说也有尺许粗细,树下的人仰面瞧着他,过了一会,他仍不曾觉察。
树下那人鼻孔中微哼一声,先将腰间掖着的长衣服放下,晨风过处,杉角飘飞。
他的面色渐渐变好,眨眼间已和普通人一般,只是双眸中仍然流露出威凌煞气。
他蓦然一抬臂,单掌往上面虚虚一斫。
掌锋离横枝还有尺许之远,冷风一拂即过。
只见那掌锋所向的材干,蓦然浮现一圈白痕。
这人一掌斫出之后,身形跟着飘然后退丈许远。
片刻工夫,横枝克嚓暴响一声,忽然坠折下来。
所断之处,正是那圈有白痕的地方。
横枝上的少年,冷不妨直坠下地,“啊哟”大叫一声,整个跌在地上。
幸亏地面俱是丰茂的青草,没有跌伤什么地方。
这少年的书本在他跌坠时,平空飞起,正巧落在那人面前。
书页合拢处,书面正好向上,原来是部《史记》。
枝叶乱响声中,那少年爬起身,身材甚是魁梧,一只手向腰间叉住,显然是被巨大的树干硬碰了一下,十分疼痛的神气。
当他抬眼一瞧那人,立刻瑟缩地垂头拱背,又是怯惧又是狼狈的模样。
那人背负着双手,屹立在晨风之中,轻轻的长衫飘飘直飞,神情甚是潇洒。
他道:“你读《史记》么?”声音出口,却是冷酷得令人心惊胆颤。
和那潇洒的风度,一点也不相称。
少年生涩地道:“正是《史记》,小的正翻到游侠列传——” 那人双眉一轩,道:“这敢情好,咱们白骨门的榆树庄,竟然要出这么一位大侠客。
”虽是冷嘲热讽,声音仍不改其冷酷。
少年畏怯地驼背拱腰,却因身材伟岸,适其厥状甚丑。
那人又道:“喂,你的小命儿快要送给书卷啦,你可知我十数匹马何等宝贵,全是上佳的千里驹脚程,别说有个三长两短,折损了一根马毛,你的性命还抵偿不上——” 他口中一面说着话,一面飘然走近去。
那少年忽然混身发抖,竟是十分害怕光景。
那人倏然抖袖一拂,话声未歇,那少年“啊”地大叫一声,身躯被他软软的长袖拂过,竟自横飞开去,叭地摔在丈许外的草地上。
这一跌并不比方才坠下地时摔得重,但是那少年却爬不起来,全身犹自颤抖。
敢情他是害怕得双腿都软了。
耳边听到那人的声音道:“记得看住马匹啊!”语意是叮嘱他记住此事,但声音仍是冷酷之极。
少年抬起头时,这山谷中再没有半个人影。
差不多过了大半个时辰,他才敢走近那卷《史记》旁边。
低头凝视了好一刻,终不敢弯腰去拾。
可是在这瞬息间,心中却涌起无数思潮。
起初是在忖想那位声音冷酷得异乎寻常的少庄主小阎罗曲士英会不会还在附近,但立刻便想到眼光所注视的《史记》,里面所记载的游侠们,那种一诺千金,虽死不顾的豪情胜慨。
他觉得自己好像更渺小了:“他们为什么没有惧怕呢?死本是一件很寻常的事啊,可是我……” 唇角浮现出微笑,却是那么可怜的苦笑。
之后,他缓缓俯下身躯,将那卷《史记》拾起来。
腰间疼痛得很,使他赶快坐在草地上。
草尖上的露珠,尚未被朝阳晒干,沾触上他肌肤,传来一阵凉沁沁的感觉。
草地的泥土很柔软,他可以很舒服地坐着,尤其是四下野草甚是丰茂,他只须俯下头,便可整个儿埋在草丛中,和外面的世界隔离开。
他最喜欢独个儿躲在一些极僻静的地方,不管看书也好,遐思也好,总之,只要没有人打扰他,他便十分满足地沉溺在自己那冥想宇宙中。
故此,他最恨那报时的角声,尤其是吃饭时刻的角声。
他从来没有起过反抗的念头,不但对那位心狠手辣,杀人无算的少庄主小阎罗曲士英如此,便是碰着庄中许多同样身份的下人,虽然被侮辱或吃了亏,也都忍气吞声,不敢计较。
现在,他的幻想又在自己的宇宙中驰骋。
他是只剩下这么一个世界可供他暂时逃避,此外,不论他是呆在庄中与否,反正,以他这种柔懦的个性,到哪都会受到欺凌,最多是程度上有所差别而已。
最可怕的还是在自己,有一种孤僻与世相违的习气,这一点常常影响到不能和一些好心肠的人建立密切往来的关系。
自从他有记忆以来,便已没有了父母,也不知故乡何处,幸运的是他仍然有个极好的姓名——韦千里,虽然这个姓名是否真是他的,仍然不知道。
他自小便到处流浪,偶然在一家书斋当书童时,却认会了不少字,以后,他糊里糊涂地到了这豫鄂交界的榆树庄来。
一晃过了数年,干的全是最粗贱之事,这以往短促的人生中,唯一的嗜好和快乐,便是读点书,不拘是哪一种书,只要得到,便会废寝忘餐地阅个不休,直到念得烂熟,整部书再没有疑义,这才暂时收手。
由于这个习惯,也就得了书呆子的雅号。
当然,那位少庄主小阎罗曲士英也知道他的外号,因此,无论如何也不会因他看书而杀死他。
可是这位小阎罗曲士英的确早就以手段残酷,驰名江湖。
几乎有压倒现今老庄主白骨双凶老大七步追魂董元任——即他的师父——及老二铁掌屠夫薄一足当年震惊天下的声誉之势。
以他这么一位武林惊骇的人物,怎会为此小故而杀死庄中之人,可是,韦千里仍是打心里害怕,别说小阎罗曲士英的声音是天生特别冷酷,便是那对眼睛,也能教韦千里看一眼后,打上几个寒噤。
这榆树庄内真个是藏龙卧虎,大庄主七步追魂董元任,二庄主铁掌屠夫薄一足,并称白骨双凶。
炼成白骨门绝毒功夫,数十年来横行天下,为黑道上第一人物。
这榆树庄正当南七北五省当中之地,显然成为黑道群魔之首。
小阎罗曲士英乃是七步追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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