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因为是深夜,所以并不堵车。
到达戈伦特教堂外的香园街时,已经两点半了。
司机靠边停了车,看了一眼周围,好心的提醒她说:“姑娘,你掉了什么啊,要不你快快的找找,找完了我再把你送回去吧,这里真的不安全。
” 方胥有些动容的说了句谢谢,然后多付了一些钱说:“辛苦师傅了,不过我的东西丢了有一段时间了,估计不好找,您不用管我啦。
” 说完就裹紧外套从车上下去了。
司机有些不能理解的嘟囔了一句,“什么着急的东西一定要半夜过来找,多危险啊……” …… 穿过街面,一盏欧式的路灯下,方胥又看见了他。
同样的位置,同样的人。
他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帽子,帽沿压得很低,似乎要遮住什么,站姿笔直,姿势刻板到僵硬。
视线相触的那一瞬,她就知道他在等她。
像梦里那样。
方胥朝他走过去了。
教堂外的雕塑已经有些脏了,像是很久都没有人来擦洗,喷泉也不再涌动,蔷薇丛野草丛生,杂乱无章。
就算不开放,难道就没人打理了吗? “你想让我找到那卷录像带,然后交出去,对吗?”方胥转过头,问身后的人。
路灯微弱的光线下,她看起来就像一个正在对空气说话的疯子,让人起鸡皮疙瘩。
事实上,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是在做梦,还是经历着真实的事情。
当然也有可能只是她的幻觉,她完全分辨不清。
谢泽没有回答,他只是盯着那扇门看,深黑的眼珠没有任何感情色彩。
教堂的正门是关着的,方胥活动了一下筋骨,一个起跑加侧踹后,门被她踹开了。
教堂里一片漆黑肃穆,外面路灯的光线投进去一部分,就着这一点点光,方胥隐约看到了最里面的十字架。
深夜时分的教堂,依旧端庄神圣,方胥回头看了一眼谢泽,他就站在门外,雕塑一样,似乎没有想过跟着进去。
里面很空旷,大概是因为太安静的原因,她的脚步声在教堂里能听到回响。
那是个完整无缺的十字架,连个刀口都没有,根本不可能有藏东西的地方。
她仰头看着,十字架很高,她根本够不到中心相交的核心位置,也不知道谢泽当初是怎么把东西藏到上面去的。
搬过几张桌子叠起来,她小心踩上去,慢慢摸索起来——十字架背面贴墙的中心位置处,有一个不甚明显的凹陷。
有个东西在那里卡着,她几经周折终于把它抽了出来。
是录像带。
可惜她没把DV带在身上,没办法查看录到的内容。
两束刺眼的灯光忽然从教堂外打了进来,直直照进十字架上,方胥心头一颤,险些从桌子上跌下去。
颤巍巍回过头,她看见一辆车停在教堂外,车灯的光线笔直,惨白,刺得她睁不开眼。
方胥愣愣的站了两秒,从桌子上下去了。
被发现了,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婚后的林嘉歌,没多久就被时瑶逐出家门了,他为了回家,用尽所有的方法都没能成功,最后将目光放在了小包子的身上。 小包子听完林嘉歌的提议,和他勾了勾手指,软萌萌的回:合作愉快! 于是 小包子收到机器人的当晚,把时瑶骗到餐厅,偷偷对林嘉歌说:爹地,妈咪陪你吃饭。 小包子收到奥特曼的当晚,把时瑶骗到游泳馆,偷偷对林嘉歌说:爹地,妈咪陪你游泳。 小包子收到小火车的当晚,把时瑶骗到酒店套房,给了林嘉歌/
帝国太子兼战神闻景,星际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无心选妃,沉醉于征服星辰大海。 一晃眼,成了两百岁的老光棍。 帝国人民以为他会孤身到老,皇室选妃了。 万众期待的选妃大典,各种族的美人争相报名,有能力,有才华,有背景,有美貌。 太子本人却选了最不起眼,最没实力,还是个能力觉醒失败的人鱼。 帝国民众:太子是不是没有睡醒? 众人等着皇室宣布太子妃重选,等啊等,等到了太子和人鱼订婚大典。 所有媒体蜂拥/
诸鹤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不仅成了最后一只没有飞升的玄鹤,还穿进一本万人迷小说里,当上了里面的摄政王。 摄政王身体羸弱,姿容绮丽,性情暴虐。 临政两年,朝野哀鸿遍野,百姓生不如死。 诸鹤: 做摄政王好,吃好穿好,更好的是过个几年之后 拿主角受剧本的万人迷小太子晏榕名冠天下,德行无双,引风流人士竞折腰。 邻国皇帝:阿榕,摄政王不仁,待我为你平了这乱世! 镇国大将军:太子殿下,末将愿为你取摄政王项/
晏卿的妹妹下凡历劫,却被人设计,每一世都穿成下场凄惨的女配角色。 为了拯救妹妹,快穿退休满级大佬晏卿,再次踏上了世界穿梭之旅,硬核护妹,虐渣逆袭。 然后 被赶出家门的真千金:不好意思,我的首富哥哥来接我了。 被抛弃的白月光替身:不好意思,我哥说你皇位没了。 被打脸的炮灰女配:不好意思,国家宠我哥我哥宠我! 提示:主角是哥哥晏卿,这是一篇带妹逆袭文。 /
父亲是左相,母亲是长公主,温慕仪是世人口中高贵出尘的第一贵女,灵慧才高八岁能作《朝日赋》,有着世间女子穷其一生也求不得的尊荣。 然而,真相却是如此丑陋。九岁那年的上元节,她无意中听到父母谈话,知道原来她青梅竹马一心依恋着信任着的未婚夫四皇子姬骞竟一直对她心存算计和利用。于是,那个梅花盛开、华灯十里的夜晚,一颗真心就此跌碎。此后万般,面目全非。 姬骞登位后对世家的防范之心渐重,她成了他用来制/
程序员陶知越穿成了一篇狗血总裁文里的炮灰,他是书中导致主角攻霍燃残疾又心碎的初恋,最后被主角夫夫报复致死,格外凄惨。 陶知越毫不犹豫,当场跑路。 作为一个死宅,他坚定地蹲在家中与电脑为伴,沉迷于精彩沙雕的网络世界,好不快乐。 开玩笑,剧情就算想让他和姓霍的相遇,也没有机会好吗? 某天刷论坛时,他看到这样一个妄想型钓鱼帖: 【标题】被四个同性一起追求,但我是直男,应该怎么委婉又礼貌地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