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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斯科特在那场万圣节晚宴之后就知道了,自己的女学生并不是常见的唯唯诺诺的小女人。
而且不只是胆量,她显然还有着不错的辩才——不过,这和教学本身并没有太大关系,一个大胆的辩手或许不至于愚笨,但也可能因为骄傲而不善于学习。
所以在第一次上课时的课堂上,他先测试了路易莎的水平。
是的,他只负责教授路易莎东罗马帝国的语言文字与语法,但如果她本身的文化底子太差,也是会影响教学进度的。
更何况,他并不是从头教起……毕竟让一个大学者启蒙,这本身就无必要。
另一边的路易莎,对于自己将多一个老师其实也没有反对。
中世纪日常是很无聊的,尤其是对贵族女性,除了每天数次的祈祷外,并没有太多可做的。
这一点上和华夏古代女性差不多,无可指摘的‘消遣’可能只有做女红这一项了。
除此之外,就连读书也是有争议的。
有人觉得贵族女性在文学上有建树是好事,也有人觉得女性最好连识字也不要,因为那样会让女性更容易走上邪门歪道。
譬如能读懂男子写的情书,不就多了堕落的可能性——当然,这样极端的观点,即使是在男尊女卑的中世纪也不是主流。
这也和华夏很像,总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可真正贵族阶层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并非是不识字。
典型代表应该是《红楼梦》中李纨那种,不能说是‘才女’,但能读会写,通读过《女则》《列女传》之类的书籍。
所以可以跟着一个老师学点儿东西,这本身就是不错的‘娱乐’了……大环境就是这样差,就连学习也是娱乐活动。
“路易莎小姐,您通读过《圣经》么?”在一番自我介绍和寒暄后,安东尼谨慎地问出了第一个问题。
这绝不是多此一举,虽然此时几乎全民信教,但这可不是后世新教的时候!人们无权也无能力解释《圣经》,只能通过神职人员。
如果说普通信徒是‘羔羊’,那那些神职人员就是‘牧者’。
所以大多数信徒一辈子没读过《圣经》真不奇怪,而如果能通读《圣经》,本身的拉丁文水平也就毋庸置疑了——此时的《圣经》基本是拉丁文版本的。
中世纪贵族女性经常有一个手捧《圣经》,手不释卷的形象,这不是假的。
不过真实情况是,大家反复看的经常是《圣经》中的《诗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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